卷四百五十九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
折彥質、范沖、朱震、劉子羽、呂祉、呂本中共以其行義聞于朝,上特召之,憲辭母老。及彥質入西府,又言于上,趣召愈急,憲力辭。乃賜進士出身,授左迪功郎、添差建州教授,憲猶不屈。太守魏矼遣行義諸生入里致詔,且為手書陳大義,開譬甚力,憲不得已就職。日與諸生接,訓以為己之學。聞者始而笑,中而疑,久而觀其所以修身、事親、接人者,無一不如所言,遂翕然悅服。郡人程元以篤行稱,龔何以廉節著,皆迎致俾參學政,學者自是大化。
因七年不徙官,以母年高不樂居官舍,求監南岳廟以歸。久之,起為福建路安撫使司屬官。時帥張宗元榷鹽急,私販者銖兩亦重坐。憲告以為政大體,宗元不悅,憲復請祠而去。
秦檜方用事,諸賢零落,憲家居不出。檜死,以大理司直召,未行,改秘書正字。既至,次當奏事,而病不能朝,乃草疏言:"金人大治汴京宮室,勢必敗盟。今元臣、宿將惟張浚、劉锜在,識者皆謂金果南牧,非此兩人莫能當。愿亟起之,臣死不恨。"時兩人皆為積毀所傷,未有敢顯言其當用者,憲獨首言之。疏入,即求去。上嘉其忠,詔改秩與祠歸。
初,憲與劉勉之俱隱,后又與劉子翚、朱松交。松將沒,屬其子熹受學于憲與勉之、子翚。熹自謂從三君子游,而事籍溪先生為久。方憲之以館職召也,適秦檜諱言之后,憲與王十朋、馮方、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士為《五賢詩》以歌之。人始信憲之不茍出,而惜其在位僅半年,不究其底蘊云。紹興三十二年,卒,年七十七。
郭雍,字子和,其先洛陽人。父忠孝,官至太中大夫,師事程頤,著《易說》,號兼山先生,自有傳。雍傳其父學,通世務,隱居峽州,放浪長楊山谷間,號白云先生。
乾道中,以峽守任清臣、湖北帥張孝祥薦于朝,旌召不起,賜號沖晦處士。孝宗稔知其賢,每對輔臣稱道之,命所在州郡歲時致禮存問。后更封頤正先生,令部使者遣官就問雍所欲言,備錄繳進。于是,雍年八十有三矣。
淳熙初,學者裒集程顥、程頤、張載、游酢、楊時及忠孝、雍凡七家,為《大易粹言》行于世。其述雍之說曰:
《易》貫通三才,包括萬理。伏羲氏之畫,得于天而明天。文王之畫,得于人而明人。羲畫為天,天,君道也,故五之在人為君。文重為地,地,臣道也,故二之在人為臣。以上下二卦別而言之如此。合六爻而言之,則三四皆人道也,故謂之中爻。
《乾》,元亨利貞,初曰四德。后又曰乾元,始而亨者也。利牝馬貞,利君子貞。是以四德為二義亦可矣。乾,陽物也。坤,陰物也。由《乾》一卦論之,則元與亨陽之類,利與貞陰之類也。是猶春夏秋冬雖為四時,由陰陽觀之,則春夏為陽,秋冬為陰也。天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天之道,陰與陽之類也。地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地之道,柔與剛之類也。人之所謂元亨利貞者,如立人之道,仁與義之類也。
又《坤》之六五,坤雖臣道,五實君位,雖以柔德,不害其為君;猶《乾》之九二,雖有君德,不害其為臣。故乾有兩君,德無兩君;坤有兩臣,德無兩臣。六五以柔居尊,下下之君也。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下也。下下本坤德也。黃,中色也,色之至美也;裳,下服也,是以至美之德而下人也。
其發明精到如此。淳熙十四年。卒。
劉愚,字必明,衢州龍游人。幼警敏力學。弱冠入太學,有聲,受業者甚眾。侍御史柴瑾、祭酒顏師魯、博士林光朝深器重之。瑾每奏對稱上意,則曰:"臣客劉愚為臣言。"師魯嘗奏愚行藝,上記曰:"此向者柴瑾所薦也。"上舍釋褐,居第一。調江陵府教授,早晚為諸生講說,同僚相率以聽。愚益謙下,與葉適、項安世講論不倦,每以隱居學道為樂。
歲滿,帥王藺致書剡辟,固辭,貧不能歸。外移安鄉縣令,邑逋賦萬計,愚核實數,寬限期,民不見吏而賦自足。會歲歉,出常平米賑貸,邑佐持不可,愚曰:"有罪不以相累。"出緡錢數千萬,召商糴他郡而收元直,米價頓平,猶積廩數千石以備饑旱。邑有范仲淹讀書地,為繪像立祠,興學,士競知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