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熙寧元年,命河東轉運司經畫礬、鹽遺利。李師中言:"官積礬三百斤,走鹵消耗,恐后為棄物。"詔令商人入中糧草,即以償之。三年,罷潞州交子務,以妨中納糧草、算請礬鹽故也。知慶州王廣淵言:"河東,礬為利源之最,請河東、京東、河北、陜西別立礬法,專置提舉官。"詔遣光祿丞楊蟠會議以聞。蟠言:"坊州產礬,官雖置場,而商多私售。請置鑊戶,定其數,許于陜西北界黃河,東限潼關,南及京西、均、房、襄、鄧、金州、光化軍,令鑊戶遞相保察。或私賣越界,禁如私白礬法,仍增官獲私礬輒以夾雜減斤重之法。"從之。
元豐元年,定畿內及京東、西五路許賣晉、隰礬;陜西自潼關以西、黃河以南,達于京西均、房、襄、鄧、金州則售坊州礬;礬之出于西山、保霸州者,售于成都、梓州路;出無為軍者,余路售之。私鬻與越界者,如私礬法。
自熙寧初,礬法始變。歲課所入,元年為錢三萬六千四百緡有奇,并增者五年,乃取熙寧六年中數,定以十八萬三千一百緡有奇為新額;至元豐六年,課增至三十三萬七千九百緡,而無為軍礬歲課一百五十萬斤,用本錢萬八千緡;自治平至元豐數無增損。
元祐元年,戶部言:"商旅販礬,舊聽其便。乃者發運司請用河東例,令染肆鋪戶連保豫買,頗致抑擾。"詔如舊制。元符三年,崇儀使林像奏:"禁河北土礬非便。若即河北產礬地置場官買,增價出之,罷運晉礬,則官獲凈利,無運載之勞,民資地產,省犯法之弊。"詔下戶部。
初,熙、豐間,東南九路官自賣礬,發運司總之。元祐初通商,紹圣復熙、豐之制。大觀元年,定河北、河東礬額各二十四萬緡,淮南九萬緡,罷官賣,從商販,而河東、河北、淮南各置提舉官。政和初,復官鬻,罷商販如舊制。淮南礬事司罷歸發運司,上供礬錢責以三萬三千一百緡為額。三年,有司奏減河北、河東并淮南礬額,計十六萬緡。四年,礬額復循大觀之制。五年,河北、河東綠礬聽客販于東南九路,民間見用者,依通商地籍之,聽買新引帶賣,大率循仿鹽法。宣和中,舉比較增虧賞罰,未幾,以擾民罷。
建炎三年,措置財用黃潛厚奏許商人販淮南礬入東南諸路,聽輸錢行在,而持引據赴場支礬。
紹興十一年,以鑄錢司韓球言,撫州青膽礬斤錢一百二十文,土礬斤三十文省,鉛山場所產品高于撫,青膽礬斤作一百五十文,黃礬斤作八十文。二十九年,以淮西提舉司言,取紹興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所收礬錢一年中數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五緡為定額。其他產礬之所,若潭州瀏陽之永興場、韶州之岑水場,皆置場給引,歲有常輸。惟漳州之東,去海甚邇,大山深阻,雖有采礬之利,而潮、梅、汀、贛四州之奸民聚焉,其魁杰者號大洞主、小洞主,土著與負販者,皆盜賊也。
香 宋之經費,茶、鹽、礬之外,惟香之為利博,故以官為市焉。建炎四年,泉州抽買乳香一十三等,八萬六千七百八十斤有奇。詔取赴榷貨務打套給賣,陸路以三千斤、水路以一萬斤為一綱。
紹興元年,詔:"廣南市舶司抽買到香,依行在品答成套,召人算請,其所售之價,每五萬貫易以輕貨輸行在。"六年,知泉州連南夫奏請,諸市舶綱首能招誘舶舟、抽解物貨、累價及五萬貫十萬貫者,補官有差。大食蕃客啰辛販乳香直三十萬緡,綱首蔡景芳招誘舶貨,收息錢九十八萬緡,各補承信郎。閩、廣舶務監官抽買乳香每及一百萬兩,轉一官;又招商入蕃興販,舟還在罷任后,亦依此推賞。然海商入蕃,以興販為招誘,僥幸者甚眾。
淳熙二年,郴、桂寇起,以科買乳香為言。詔:"湖南路見有乳香并輸行在榷貨務,免科降。"十二年,分撥榷貨務乳香于諸路給賣,每及一萬貫,輸送左藏南庫。十五年,以諸路分賣乳香擾民,令止就榷貨務招客算請。
紹熙三年,以福建舶司乳香虧數,詔依前博買。開禧三年,住博買。嘉定十二年,臣僚言以金銀博買,泄之遠夷為可惜,乃命有司止以絹帛、錦锜、瓷漆之屬博易。聽其來之多寡,若不至則任之,不必以為重也。
《宋史》 元·脫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