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州郡一
郯令,漢舊名。文帝元嘉八年,分丹徒之峴西為境。
丹徒令,本屬晉陵,古名朱方,后名谷陽,秦改曰丹徒。孫權嘉禾三年,改曰武進。晉武帝太康三年,復曰丹徒。
武進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徒、曲阿立。
毗陵令,宋孝武大明末,度屬此。
朐令,漢舊名。晉江左僑立。宋孝武世,分郯西界為土。
利城令,漢舊名。晉江左僑立。宋文帝世,與郡俱為實土。
南瑯邪太守(瑯邪郡別見),晉亂,瑯邪國人隨元帝過江千余戶,太興三年,立懷德縣。丹楊雖有瑯邪相而無此地。成帝咸康元年,桓溫領郡,鎮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陽之江乘縣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臨沂縣。《永初郡國》有陽都(前漢屬城陽,后漢、《晉太康地志》屬瑯邪。)、費、即丘(并別見)三縣,并割臨沂及建康為土。費縣治宮城之北。元嘉八年,省即丘并陽都。十五年,省費并建康、臨沂。孝武大明五年,省陽都并臨沂。今領縣二,戶二千七百八十九,口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七。去州水二百,陸一百;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臨沂令,漢舊名。前漢屬東海,后漢、晉屬瑯邪。
江乘令,漢舊縣。本屬丹陽,吳省為典農都尉。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晉陵太守,吳時分吳郡無錫以西為毗陵典農校尉。晉武帝太康二年,省校尉,立以為毗陵郡,治丹徒,后復還毗陵。東海王越世子名毗,而東海國故食毗陵。永嘉五年,帝改為晉陵。始自毗陵徙治丹徒。太興初,郡及丹徒縣悉治京口,郗鑒復徙還丹徒。安帝義熙九年,復還晉陵。本屬揚州,文帝元嘉八年,度屬南徐。領縣六,戶一萬五千三百八十二,口八萬一百一十三。去州水一百七十五,陸同;去京都水四百,陸同。
晉陵令,本名延陵,漢改曰毗陵,后與郡俱改。
延陵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曲阿之延陵鄉立。
無錫令,漢舊縣。吳省,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南沙令,本吳縣司鹽都尉署。吳時名沙中。吳平后,立暨陽縣割屬之。晉成帝咸康七年,罷鹽署,立以為南沙縣。
曲阿令,本名云陽,秦始皇改曰曲阿。吳嘉禾三年,復曰云陽。晉武帝太康二年,復曰曲阿。
暨陽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無錫、毗陵立。
義興太守,晉惠帝永興元年,分吳興之陽羨、丹陽之永世立。永世尋還丹陽。本揚州,明帝泰始四年,度南徐。領縣五,戶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六,口八萬九千五百二十五。去州水四百,陸同;去京都水四百九十,陸同。
陽羨令,漢舊縣。
臨津令,故屬陽羨,立郡分立。
義鄉令,故屬長城、陽羨,立郡分立。
國山令,故屬陽羨,立郡分立。
綏安令,武帝永初三年,分宣城之廣德、吳興之故鄣、長城及陽羨、義鄉五縣立。
南蘭陵太守(蘭陵郡別見),領縣二,戶一千五百九十三,口一萬六百三十四。
蘭陵令。(別見)
承令(別見),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合鄉縣并承。《永初郡國》、何、徐并無合鄉縣。
南東莞太守(東莞郡別見),《永初郡國》又有蓋縣(別見)。領縣三,戶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九千八百五十四。
莒令。(別見)
東莞令(別見),文帝元嘉十二年,以蓋縣并此。
姑幕令,漢舊名。
臨淮太守,漢武帝元狩六年立,光武以并東海。明帝永平十五年,復分臨淮之故地為下邳郡。晉武帝太康元年,復分下邳之淮南為臨淮郡,治盱眙。江左僑立。《永初郡國》又有盱眙縣,何、徐無。領縣七,戶三千七百一十一,口二萬二千八百八十六。
海西令,前漢屬東海,后漢、晉屬廣陵。
射陽令,前漢屬臨淮,后漢屬廣陵,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凌令,前漢屬泗水,后漢屬廣陵,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二年又立,屬廣陵。
淮浦令,前漢屬臨淮,后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屬廣陵。
淮陰令,前漢屬臨淮,后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屬廣陵。
東陽令,前漢屬臨淮,后漢屬廣陵,《晉太康地志》屬臨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