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十一
天道如何?吞恨者多!抽琴命操,為蕪城之歌。 韓詩外傳曰:孔子抽琴按軫,以授子貢。廣雅曰:命,名也。琴道曰:琴有伯夷之操。夫遭遇異時(shí),窮則獨(dú)善其身,故謂之操。歌曰:邊風(fēng)急兮城上寒,井逕滅兮丘隴殘。周禮曰:九夫?yàn)榫。又曰: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千齡兮萬代,共盡兮何言!莊子曰:化窮數(shù)盡謂之死。
文選考異
蕪城賦注“四言”:袁本無此二字。案:無者是也。凡四言、五言,皆詩題下注,賦不得有。茶陵本亦衍,與尤所見同誤;蜻B之于下注“集云 ”讀更誤。集者,鮑明遠(yuǎn)集。茶陵本于“集云”上隔以“
善曰”二字,則雖衍而未嘗以為“ 四言集”也。今鮑集正有所云,亦可證。
注“登廣陵故城”:陳云下當(dāng)有 “作”字。案:此依集校,是也。各本皆脫。
注“昭為前軍”:何校下添“行參軍”三字。陳云當(dāng)有,是也。各本皆脫。
柂以漕渠:袁本、茶陵本云“柂 ”,善作“弛”。案:二本及尤所見,皆非也?忌谱⒁龔V雅“拖引也”,必作“拖”字。其五臣濟(jì)注“柂舟具也”,乃改之使配下句“軸”耳。不當(dāng)以亂善,亦不得謂善別作“弛”也。注中“拖”字,尤、茶陵亦誤“ 柂”。袁本尚未偽,可據(jù)以訂正。
注“南臨江曰重濱帶江南曰復(fù)” :袁本、茶陵本“臨”下有“二”字,“帶”上無“濱 ”字。案:二本是也。又案:據(jù)此注似集云“
重關(guān)復(fù)江”者,恐是誤倒。何校正文取之,非矣。
孳貨鹽田:案:“孳”當(dāng)作“滋 ”,注云:“孳,蕃也,孳、滋古字通也!鄙票刈鳌 滋”字,故有是語。五臣因改為“孳”。各本所見以之亂善,袁、茶陵又不載校語,皆非。下文“奓秦法”,善“
奓”、五臣“侈”。尤自不誤,而二本亦無校語,正同此誤。
注“佳刀曰劃”:茶陵本“佳” 作“注”。案:皆誤也。當(dāng)作“
錐”,說文如此。陳云別本作“錐 ”。袁本仍作“佳”,亦誤。
注“郭璞曰三倉解詁曰”:陳云上“曰”字衍,是也。各本皆衍。
注“爵馬同轡”:案:“爵”當(dāng)作“百”,此因正文云“爵馬”而誤,不知“爵”字上引“大雀踆踆”,已注訖,此但注“馬”字也。各本皆誤。
注“孔子抽琴按軫”:袁本“按 ”作“去”。案:“去”字是也。茶陵本亦誤“按”。
井逕滅兮:袁本、茶陵本“逕” 作“徑”。案:“徑”字是也。
宮殿
魯靈光殿賦并序
王文考范曄后漢書曰:王逸,字叔師,南郡宜城人也。子延壽,字文考,有雋才,游魯作靈光殿賦。后蔡邕亦造此賦,未成,及見延壽所為,甚奇之,遂輟翰而止。后溺水死,時(shí)年二十余。
張載注
魯靈光殿者,蓋景帝程姬之子恭王余之所立也。 善曰:漢書景帝十三王傳曰:程姬生魯恭王余。初,恭王始都下國,好治宮室,善曰:漢書曰:恭王徙魯,好治宮室。毛詩曰:命于下國。韋昭國語注曰:曲沃在絳下,故曰下國。然以天子為上國,故諸侯為下國。遂因魯僖基兆而營焉。昔魯僖公使大夫公子奚斯,上新姜嫄之廟,下治文公之宮,故曰遂因魯僖基兆而營焉。善曰:史記,季友奉公子申立,是為厘公。厘與僖同。爾雅曰:兆,域也。遭漢中微,盜賊奔突,突,唐突也。詩云:昆夷突矣。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見隳壞,未央、建章,西京二殿之名。杜預(yù)左氏傳注曰:隳,毀也。而靈光巋丘軌然獨(dú)存。巋然,高大堅(jiān)固貌也。善曰:孔叢子,孔子曰:夫山者巋然高。意者豈非神明依憑支持以保漢室者也。善曰:廣雅曰:意,疑也。然其規(guī)矩制度,上應(yīng)星宿 音秀,亦所以永安也。善曰:上應(yīng)星宿,謂觜陬也。賦曰:規(guī)矩應(yīng)天,上憲觜陬。予客自南鄙,觀蓺于魯,南鄙,荊州也。廣雅曰:鄙,國也。蓺,六經(jīng)也。魯有周公、孔子在焉。睹斯而眙丑吏切。愕視曰眙。本為蓺而來,見此驚也。曰:嗟乎!詩人之興,感物而作。見可嗟之物,為作詩作賦。故奚斯頌僖,歌其路寢,而功績存乎辭,德音昭乎聲。善曰:韓詩曰:新廟奕奕,奚斯所作。薛君曰:奚斯,魯公子也。言其新廟弈弈然盛。是詩公子奚斯所作也。左氏傳,司馬侯曰:先王務(wù)脩德音,以享神人。毛詩曰:我有嘉賓,德音孔昭。 物以賦顯,事以頌宣,匪賦匪頌,將何述焉?遂作賦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