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五 志第四十五
職事官又有防閤、庶仆:一品防閤九十六人,二品七十二人,三品四十八人,四品三十二人,五品二十四人;六品庶仆十五人,七品四人,八品三人,九品二人。公主有邑士八十人,郡主六十人,縣主四十人。外官以州、府、縣上下中為差,少尹、長史、司馬及丞減長官之半,參軍、博士減判司三之二,主簿、縣尉減丞三之二,錄事、市令以參軍職田為輕重,京縣錄事以縣尉職田為輕重。羈縻州官,給以土物。關(guān)監(jiān)官,給以年支輕貨。折沖府官則有仗身:上府折沖都尉六人,果毅四人,長史、別將三人,兵曹二人,中、下府各減一人,皆十五日而代。開府儀同三司、特進(jìn)、光祿大夫同職事官,公廨、雜用不給。員外官、檢校、判、試、知給祿料食糧之半,散官、勛官、衛(wèi)官減四之一,致仕五品以上給半祿,解官充侍亦如之。四夷宿衛(wèi)同京官。
天下置公廨本錢,以典史主之,收贏十之七,以供佐史以下不賦粟者常食,余為百官俸料。京兆、河南府錢三百八十萬,太原及四大都督府二百七十五萬,中都督府、上州二百四十二萬,下都督、中州一百五十四萬,下州八十八萬;京兆、河南府京縣一百四十三萬,太原府京縣九十一萬三千,京兆、河南府畿縣八十二萬五千,太原府畿縣、諸州上縣七十七萬,中縣五十五萬,中下縣、下縣三十八萬五千;折沖上府二十萬,中府減四之一,下府十萬。
麟德二年,給文官五品以上仗身,以掌閑、幕士為之。咸亨元年,與職事官皆罷。乾封元年,京文武官視職事品給防閤、庶仆。
百官俸出于租調(diào),運送之費甚廣。公廨出舉,典史有徹垣墉、鬻田宅以免責(zé)者。又以雜職供薪炭,納直倍于正丁。儀鳳三年,王公以下率口出錢,以充百官俸食防閤、庶仆、邑士、仗身、封戶。
調(diào)露元年,職事五品以上復(fù)給仗身。光宅元年,以京官八品、九品俸薄,詔八品歲給庶仆三人,九品二人。文武職事三品以上給親事、帳內(nèi)。以六品、七品子為親事,以八品、九品子為帳內(nèi),歲納錢千五百,謂之"品子課錢"。三師、三公、開府儀同三司百三十人;嗣王、郡王百八人;上柱國領(lǐng)二品以上職事九十五人,領(lǐng)三品職事六十九人;柱國領(lǐng)二品以上職事七十三人,領(lǐng)三品職事五十五人;護(hù)軍領(lǐng)二品以上職事六十二人,領(lǐng)三品職事三十六人。二品以下又有白直、執(zhí)衣:二品白直四十人,三品三十二人,四品二十四人,五品十六人,六品十人,七品七人,八品五人,九品四人;二品執(zhí)衣十八人,三品十五人,四品十三人,五品九人,六品、七品各六人,八品、九品各三人。皆中男為之。防閤、庶仆,皆滿歲而代。外官五品以上亦有執(zhí)衣。都護(hù)府不治州事亦有仗身:都護(hù)四人,副都護(hù)、長史、司馬三人,諸曹參軍事二人,上鎮(zhèn)將四人,中下鎮(zhèn)將、上鎮(zhèn)副三人,中、下鎮(zhèn)副各二人,鎮(zhèn)倉曹、關(guān)令丞、戍主副各一人,皆取于防人衛(wèi)士,十五日而代。宿衛(wèi)官三品以上仗身三人,五品以上二人,六品以下及散官五品以上各一人,取于番上衛(wèi)士,役而不收課。親王出藩者,府佐史、典軍、副典軍有事力人,數(shù)如白直。諸司、諸使有守當(dāng)及廳子,以兵及勛官為之。白直、執(zhí)衣以下分三番,周歲而代,供役不逾境。后皆納課:仗身錢六百四十,防閤、庶仆、白直錢二千五百,執(zhí)衣錢一千。其后親事、帳內(nèi)亦納課如品子之?dāng)?shù)。
州縣典史捉公廨本錢者,收利十之七。富戶幸免徭役,貧者破產(chǎn)甚眾。秘書少監(jiān)崔沔請計戶均出,每丁加升尺,所增蓋少;流亡漸復(fù),倉庫充實,然后取于正賦,罷新加者。
開元十年,中書舍人張嘉貞又陳其不便,遂罷天下公廨本錢,復(fù)稅戶以給百官;籍內(nèi)外職田,賦逃還戶及貧民;罷職事五品以上仗身。
十八年,復(fù)給京官職田。州縣籍一歲稅錢為本,以高戶捉之,月收贏以給外官。復(fù)置天下公廨本錢,收贏十之六。十九年,初置職田頃畝簿,租價無過六斗,地不毛者畝給二斗。
二十四年,令百官防閤、庶仆俸食雜用以月給之,總稱月俸:一品錢三萬一千,二品二萬四千,三品萬七千,四品萬一千五百六十七,五品九千二百,六品五千三百,七品四千一百,八品二千四百七十五,九品千九百一十七。祿米則歲再給之:一品七百斛,從一品六百斛,二品五百斛,從二品四百六十斛,三品四百斛,從三品三百六十斛,四品三百斛,從四品二百五十斛,五品二百斛,從五品百六十斛,六品百斛,自此十斛為率,至從七品七十斛,八品六十七斛,自此五斛為率,至從九品五十二斛。外官降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