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五十一 起上章攝提格正月,盡重光單閼五月,凡一年有奇
初,開封府寡婦胡氏,訴諸賈負息本錢,因盡抱券書至庭;其夫交游書多知名士,沆止為理所負欠而置其書不問。及彥方獄,沆又不問越國及所與交游者,諫官、御史以為言。帝問之,沆對:“胡氏夫,七品正員官;彥方舉進士,嘗廷試;雖交貴官,與公聊子弟游,無害也。顧臣久在外,偶不識之耳。”帝然其言。
左正言賈黯,自以少年遭遇,果于言事,首論韓琦、富弼、范仲淹可大用。及杜樞貶黜,黯言樞無罪,且旨從中出,恐自此貴幸近習,陰肆讒毀,害及善良,不可不察。時言者或論事無狀,輒戒厲窮詰。黯奏:“諫官、御史,跡既疏遠,未嘗預聞時政,不免采于傳聞。一有失實,而詰難沮辱隨之,非所以廣開言路。請如唐太宗故事,每執政奏事,聽諫官一員隨入。”時執政患言事官旅進,論議帝前不肯止,遂詔:“凡欲合班上殿者,皆稟中書俟旨。”黯論以為:“今得進見言事者獨諫官、御史,若然,言路將壅,陛下不得聞外事矣。請如故便。”皆弗許。
三月,壬子朔,遼主如墨水。
乙卯,命知亳州宋祁就州修《唐書》,易史館修撰為集英殿修撰。
己未,諫官包拯、吳奎、陳旭,言工部尚書、平章事宋庠,不戢子弟,在政府無近建明;庠亦請去。又言庠聞有劾章,即求退免;表既再上,乃不待答,復入視事。庚申,罷為刑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河南府。以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劉沆參知政事。議者謂沆不敢窮治張彥方獄,貴妃德之,坐此獲進。諫官、御史相繼論列,帝不聽。
癸酉,廣南西路轉運司言儂智高奉表獻馴象及生熟金銀,詔卻之。
丙之,魏國大長公主薨。主,太宗第八女。太宗嘗發寶藏,令諸女擇取之,主獨無所取,太宗尤所鐘愛。下嫁李遵勖,時遵勖父繼昌亡恙,主因繼昌生日,以舅禮謁之。帝聞,密以兼衣、寶帶、器幣助以為壽。
故事,命婦皆服發紒進見,章獻明肅太后命以珠錯羅巾縚之,又賜金龍小冠,辭不敢服。它日,固命之,然誕節稱壽,猶以發紒入見。太后于政事有所訪逮,主多語祖宗舊事以諷。居遵勖喪,衰麻未嘗去身,服除,不復御華麗。嘗宴禁中,帝親為主簪花,主辭曰:“自誓不復為此久矣。”嘗誡諸子以忠義自守,無恃吾以速悔尤。其視它子,與己出均。及病目,帝遣內侍挾太醫診視,禳禬無不至。車駕臨幸,侍者掖主迎之。帝命主先坐,設御坐于西,主固辭。乃移榻東南向,因親舐主目,左右皆感泣。帝亦悲痛曰:“先帝伯仲之籍十有四人,今獨存大主,奈何嬰斯疾?”復顧問子孫所欲,主曰:“豈可以母病而邀賞邪!”赍白金三千兩,辭不受。帝因謂從臣曰:“大主之疾倘可移于朕,亦所不避也。”主雖喪明,平居隱幾,沖澹自若。嘗戒諸子曰:“汝父遺令,柩中無藏金玉,時衣才數襲而已。吾歿后,當亦如是。”初以暴疾聞,帝趣駕往,及道,奏不起,乃易服奠哭。追封齊國大長公主,謚獻穆。詔乾元節罷樂,宰臣固請,乃已。御制挽辭,仍篆碑首曰“褒親旌德之碑”。
夏,四月,癸未,詔:“河北民流相屬,吏不加恤,而乃飭廚傳,交賂使客,以取虛名。自今非犒設兵校,其一切禁之。”
甲申,知諫院吳奎言:“七十而致仕,載之《禮經》。臣下引年而自陳,分之常也;君上推恩而固留,權之至也。近日光祿卿句希仲、吏部郎中、直昭文館陸軫等,并以年高,特與分司,初欲風動群倫,而在位殊未有引去者。乞早以臣前奏施行。”先是奎及包拯皆言:“在官年七十而不致仕者,并令御史臺以時按籍舉行。”知制誥胡宿獨以為:“文吏當養其廉恥,武吏當念其功舊,今欲一切以吏議從事,殆非優老勸功之意。當少緩其法,武吏察其任事與否,勿斷以年,文吏使得自陳而全其節。”朝廷卒行宿言。
辛丑,以河北轉運使呂公弼為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公弼,夷簡子也,在職逾年,通御河,漕粟實塞下。又置鐵冶佐經用,減近邊屯兵,使就食京東以省支移。諸州增壯城兵,專給版筑以寬民役。蠲冗賦及民負責不能償者數百萬計,而官用亦饒。帝以為能,故加秩而因任之。諫官陳旭言公弼藉父馀蔭,干求薦引,不當遽有此除,公弼因是乞罷。帝謂輔臣曰:“古之君子,貴夫幾諫,今則務計人陰私以沽直名,朕不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