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二十六 起昭陽大淵獻正月,盡閼逢困敦十二月,凡二年
己酉,金主封子道濟為魏王。
夏,四月,癸酉,右諫議大夫兼侍講羅汝楫試御史中丞。
癸未,懿節皇后撤幾筵,帝素服焚香,以太師秦檜為禮儀使。
是月,蒙古復叛,金主命將討之。
初,魯國王昌既誅,其子勝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與蒙古通。蒙古由是強,取二十馀團寨,金人不能制。
先是金都元帥越國王宗弼,疑知亳州王彥先至南朝常泄其國中陰事,乃徙彥先知澶州,而調其子保義郎大觀從軍北討,實質之也。大觀年二十馀,驍猛喜騎射,以事劉麟擊鞠得官,宗弼以為保義校尉。
閏四月,己丑,立貴妃吳氏為皇后。
五月,庚申,帝諭大臣曰:“人言南地不宜牧馬,昨朕自創行,雖所養不多,方二三年,已得駒數百,此后不患不蕃。與自川、廣市來,病不堪乘而沿路所費不少計之,一匹省數百千緡。”秦檜曰:“儉以足用,寬以愛民。《魯頌》專言牧馬。”帝又曰:“國家自有故事,京城門外便有孳生監,每年所得甚多。祖宗用意可見也。”
甲子,秘書少監秦熺權尚書禮部侍郎。
壬申,詔:“國子監置博士,正、錄各一員,學生權以八十人為額。”
丁丑,天申節,宰臣率百官上壽,京官任寺監簿已上及行在升朝官并赴,始用樂。近臣進金酒器、銀香合、馬,郡縣錫宴,皆如承平時。
己卯,大宴集英殿。
甲申,金初立太廟、社稷。
六月,戊戌,吏部員外郎周執羔請戒諸監司巡按檢視簿書,凡財用之出入無簿書押者,必按以不職之罪,又乞命帥臣區別條目,下諸路州軍廣行搜訪徽宗御制,皆從之。
己酉,金初置驍毅軍。
庚戌,金人遣通問使徽猷閣待制洪晧、直龍圖閣張邵、修武郎朱弁還行在。
先是金主大赦,始許晧等南歸。渡江后,奉使幾三十人,生還者三人而已。
秋,七月,甲子,詔求遺書。
癸未,奉安至圣文宣王于國子監大成殿,命太師秦檜行禮。時學初成,帝自題賜書閣榜曰首善。
八月,丙戌,遣權吏部侍郎江邈奉迎景靈宮萬壽觀神宗神御于溫州,自海道至行在。
辛卯,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王奐守尚書工部侍郎。
金主詔給天水郡王孫及天水郡公婿俸祿。
丁酉,尚書兵部侍郎兼侍讀、資善堂翊善程瑀試兵部尚書。
戊戌,徽猷閣待制洪晧至自金,即日引見內殿。帝諭晧曰:“卿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賜內庫金幣、鞍馬、黃金三百兩,帛五百匹,象齒、香綿、酒茗甚眾。翌日,見于慈寧殿,帟人設簾,太后曰:“吾故識尚書矣。”命撤之。退,見秦檜,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敵人所憚,乃不得用。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檜不悅,謂其子秘書省正字適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鐘、大呂乃可。”
起居郎鄭樸權尚書兵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王師心權工部侍郎。己亥,以樸為賀金正旦使,左武大夫、保順軍承宣使、知閤門事何彥良副之;師心為賀金生辰使,武功大夫、解州防御使、干辦皇城司康益副之。時出疆必遣近臣,故并遷二人,自是以為例。
庚子,直龍圖閣張邵自金還。入見,言:“靖康以來迄于建炎,使金而不反者凡數人,若陳過庭、聶昌、司馬樸、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執于北荒,歿于王事,而司馬樸之節尤為可觀。劉豫既廢,金人取河南地,金帥達蘭使樸為尚書左丞,欲以收南人之心,樸辭以病,堅臥不起,達蘭不能奪。陳過庭且死,其卒自割其肋,取肝為羹以獻。既死,以北俗焚之,其卒又自剔股肉,投之于火,曰:‘此肉與相公同焚。’其感人如此。聶昌割河東,絳州人殺之。滕茂實將死,自為祭文,人憐其忠。崔縱中風,坐廢三年,將死,以后事屬臣。魏行可之死,臣亦見之。去冬,臣請于金尚書省,乞挈縱、行可之櫬以歸,朝命下所屬發遣。而行可之櫬,挈之往中京,乃不果發。縱之櫬,金人差丁役輿致,令臣護之以來,臣謹置之臨安府城外妙行寺。而臣之隨行使臣有呂達者,本婺州人,亦病死于北界。欲望圣慈,以死事之臣如過庭輩七八人,其間恐未有經褒贈者,令有司檢舉,特推恤典,使縱之親戚迎護其櫬,而官助之葬,下以慰忠義之魂于九原,上以副陛下不忘臣下之心,庶可激勵天下仗節死難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