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六 起旃蒙協洽,盡柔兆涒灘,凡二年
甲戌,齊主如晉陽。
秋,七月,丙戌,周主如云陽宮。
大將軍楊堅姿相奇偉。畿伯下大夫長安來和嘗謂堅曰:"公眼如曙星,無所不照,當王有天下,愿忍誅殺。"
周主待堅素厚,齊王憲言于帝曰:"普六茹堅,相貌非常,臣每見之,不覺自失。恐非人下,請早除之!"帝亦疑之,以問來和。和詭對曰:"隨公止是守節人,可鎮一方。若為將領,陳無不破。"
丁卯,周主還長安。
先是,周主獨與齊王憲及內史王誼謀伐齊,又遣納言盧韞乘驲三詣安州總管于翼問策,余人皆莫之知。丙子,始召大將軍以上于大德殿告之。
丁丑,下詔伐齊,以柱國陳王純、滎陽公司消難、鄭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周昌公侯莫陳崇、趙王招為后三軍總管。齊王憲帥眾二萬趨黎陽,隨公楊堅、廣寧公薛迥將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梁公侯莫陳芮帥眾二萬守太行道,申公李穆帥眾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于翼帥眾二萬出陳、汝。誼,盟之兄孫;震,武之子也。
周主將出河陽,內史上士宇文弼曰:"齊氏建國,于今累世;雖曰無道,藩鎮之任,尚有其人。今之出師,要須擇地。河陽沖要,精兵所聚,盡力攻圍,恐難得志。如臣所見,出于汾曲,戍小山平,攻之易拔。用武之地,莫過于此。"民部中大夫天水趙煚曰:"河南、洛陽,四面受敵,縱得之,不可以守。請從河北直指太原,傾其巢穴,可一舉而定。"遂伯下大夫鮑宏曰:"我強齊弱,我治齊亂,何憂不克!但先帝往日屢出洛陽,彼既有備,每用不捷。如臣計者,進兵汾、潞,直掩晉陽,出其不虞,似為上策。"周主皆不從。宏,泉之弟也。壬午,周主帥眾六萬,直指河陰。楊素請帥其父麾下先驅,周主許之。
八月,癸卯,周遣使來聘。
周師入齊境,禁伐樹踐稼,犯者皆斬。丁未,周主攻河陰大城,拔之。齊王憲拔武濟;進圍洛口,拔東、西二城,縱火焚浮橋,橋絕。齊永橋大都督太安傅伏,自永橋夜入中潬城。周人既克南城,圍中潬,二旬不下。洛州刺史獨孤永業守金墉,周主自攻之,不克。永業通夜辦馬槽二千,周人聞之,以為大軍且至而憚之。
九月,齊右丞高阿那肱自晉陽將兵拒周師。至河陽,會周主有疾,辛酉夜,引兵還。水軍焚其舟艦。傅伏謂行臺乞伏貴和曰:"周師疲弊,愿得精騎二千追擊之,可破也。"貴和不許。
齊王憲、于翼、李穆,所向克捷,降拔三十余城,皆棄而不守。唯以王藥城要害,令儀同三司韓正守之,正尋以城降齊。
戊寅,周主還長安。
庚辰,齊以趙彥深為司徒,斛阿列羅為司空。
閏月,車騎大將軍吳明徹將兵擊齊彭城;壬辰,敗齊兵數萬于呂梁。
甲午,周主如同州。
冬,十月,己巳,立皇子叔齊為新蔡王,叔文為晉熙王。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壬戌,以王玚為尚書左仆射,太子詹事吳郡陸繕為右仆射。
庚午,周主還長安。
太建八年丙申,公元五七六年
春,正月,癸未,周主如同州;辛卯,如河東涑川;甲午,復還同州。
甲寅,齊大赦。
乙卯,齊主還鄴。
二月,辛酉,周主命太子巡撫西土,因伐吐谷渾,上開府儀同大將軍王軌、宮正宇文孝伯從行。軍中節度,皆委二人,太子仰成而已。
齊括雜戶未嫁者悉集,有隱匿者,家長坐死。
壬申,以開府儀同三司吳明徹為司空。
三月,壬寅,周主還長安;夏,四月,乙卯,復如同州。
己未,上享太廟。
尚書左仆射王玚。五月,壬辰,周主還長安。
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辛亥,周主享太廟。
初,太子叔寶欲以左戶部尚書江總為詹事,令管記陸瑜言于吏部尚書孔奐。奐謂瑜曰:"江有潘、陸之華而無園、綺之實,輔弼儲宮,竊有所難。"太子深以為恨,自言于帝。帝將許之,奐奏曰:"江總,文華之士。今皇太子文華不少,豈藉于總!如臣愚見,愿選敦重之才,以居輔導之職。"帝曰:"即如卿言,誰當居此?"奐曰:"都官尚書王廓,世有懿德,識性敦敏,可以居之。"太子時在側,乃曰:"廓,王泰之子,不宜為太子詹事。"奐曰:"宋朝范曄即范泰之子,亦為太子詹事,前代不疑。"太子固爭之,帝卒以總為詹事。總,斅之曾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