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紀三十四 起重光赤奮若,盡玄黓攝提格,凡二年
南燕主備德宴群臣于延賢堂,酒酣,謂君臣曰:"朕可方自古何等主?"青州刺史鞠仲曰:"陛下中興圣主,少康、光武之儔。"備德顧左右賜仲帛千匹,仲以所賜多,辭之。備德曰:"卿知調朕,朕不知調卿邪!卿所以非實,故朕亦以虛言賞卿耳。"韓范進曰:"天子無戲言。今日之論,君臣俱失。"備德大悅,賜范絹五十匹。
備德母及兄納皆在長安,備德遣平原人杜弘往訪之。弘曰:"臣至長安,若不奉太后動止,當西如張掖,以死為效。臣父雄年逾六十,乞本縣之祿以申烏鳥之情。"中書令張華曰:"杜弘未行而求祿,要君之罪大矣。"備德曰:"弘為君迎母,為父求祿,忠孝備矣,何罪之有!"以雄為平原令。弘至張掖,為盜所殺。
十一月,劉裕追孫恩至滬瀆、海鹽,又破之,俘斬以萬數,恩遂自浹口遠竄入海。
十二月,辛亥,魏主珪遣常山王遵、定陵公和跋帥眾五萬襲沒弈干于高平。
乙卯,魏虎威將軍宿沓干伐燕,攻令支;乙丑,燕中領軍宇文拔救之。壬午,宿沓干拔令支而戍之。
呂超攻姜紀,不克,遂攻焦朗。朗遣其弟子嵩為質于河西王利鹿孤以請迎,利鹿孤遣車騎將軍傉檀赴之。比至,超已退,朗閉門拒之。何檀怒,將攻之,鎮北將軍俱延諫曰:"安土重遷,人之常情。朗孤城無食,今年不降,后年自服,何必多殺士卒以攻之!若其不捷,彼必去從他國。棄州境士民以資鄰敵,非計也;不如以善言諭之。"檀乃與朗連和,遂曜兵姑臧,壁于胡阬。
傉檀知呂超必來斫營,畜火以待之。超夜遣中{畾土}將軍王集帥精兵二千斫傉檀營,傉檀徐嚴不起。集入壘中,內外皆舉火,光照如晝;縱兵擊之,斬集及甲首三百馀級。呂隆懼,偽與檀通好,請于苑內結盟,傉檀遣俱延入盟,俱延疑其有伏,毀苑墻而入。超伏兵擊之,俱延失馬步走,凌江將軍郭祖力戰拒之,俱延乃得免。傉檀怒,攻其昌松太守孟禕于顯美。隆遣廣武將軍荀安國、寧遠將軍石可帥騎五百救之。安國等憚傉檀之強,遁還。
桓玄表其兄偉為江州刺史,鎮夏口;司馬刁暢為輔國將軍、督八郡軍事,鎮襄陽;遣其將皇甫敷、馮該戍湓口。移沮、漳蠻二千戶于江南,立武寧郡;更招集流民,立綏安郡。詔征廣州刺史刁逵、豫章太守郭昶之,玄皆留不遣。
玄自謂有晉國三分之二,數使人上己符瑞,欲以惑眾;又致箋于會稽王道子曰:"賊造近郊,以風不得進,以雨不致火,食盡故去耳,非力屈也。昔國寶死后,王恭不乘此威入統朝政,足見其心非侮于明公也,而謂之不忠。今之貴要腹心,有時流清望者誰乎?豈可云無佳勝!直是不能信之耳!爾來一朝一夕,遂成今日之禍。在朝君子皆畏禍不言,玄忝任在遠,是以披寫事實。"元顯見之,大懼。
張法順謂元顯曰:"桓玄承籍世資,素有豪氣,既并殷、揚,專有荊楚,第下之所控引止三吳耳。孫恩為亂,東土涂地,公私困竭,玄必乘此縱其奸兇,竊用憂之。"元顯曰:"為之奈何?"法順曰:"玄始得荊州,人情未附。方務綏撫,未暇他圖。若乘此際使劉牢之為前鋒,而第下以大軍繼進,玄可取也。"元顯以為然。會武昌太守庾楷以玄與朝廷構怨,恐事不成,禍及于己,密使人自結于元顯,云:"玄大失人情,眾不為用,若朝廷遣軍,己當為內應。"元顯大喜,遣張法順至京口,謀于劉牢之;牢之以為難。法順還,謂元顯曰:"觀牢之言色,必貳于我,不如召入殺之;不爾,敗人大事。"元顯不從。于是大治水軍,征兵裝艦,以謀討玄。
元興元年壬寅,公元四零二年
春,正月,庚午朔,下詔罪狀桓玄,以尚書令元顯為驃騎大將軍、征討大都督、都督十八州諸軍事,加黃鉞,又以鎮北將軍劉牢之為前鋒都督,前將軍譙王尚之為后部,因大赦,改元,內外戒嚴;加會稽王道子太傅。
元顯欲盡誅諸桓。中護軍桓修,驃騎長史王誕之甥也,誕有寵于元顯,因陳修等與玄志趣不同,元顯乃止。誕,導之曾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