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今(節選)•教案
第5段:“時已徙矣,而法不徙”,則難治。
第6段:“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2.提出下列問題,要求學生簡答:
①作者對“先王之法”是否持絕對否定的態度?(不是,他認為不能照搬“先王之法”,但要學習先王制定法令的精神和原則。)
②文題是“察今”,這跟學習先王制定法令的精神和原則有什么關系?(先王制定法令的精神和原則就是從當時人們的實際狀況出發的,學先王就要學習這一點,所以必須察今。)
據此可見,第1、2段為第一部分,論述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的道理,提出“為法”必須“察今”的觀點。
③第3至6段大部分是設喻──分別以人、事、物設喻,這些設喻的共同點是什么?
由此可見,這四段可合并為一個部分,大意是:嘲笑不知察今者的迂闊悖謬。(要指出各個設喻的角度不同,喻意也有細微差別,要放到下面去分析。)
五、誦讀第1段。
1.提示和疏通文義。
①注意對設問的回答:前一答形式上是否定句,實質上是解釋;后一答“為其不可得而法”是正意所在,二答順序不能顛倒。
②“損”“益”是固定的反義詞,類似的有“徐疾”“優劣”“虛實”“浮沉”等。
③既有“損益”,自非原法,故“不可得而法”。
④“雖”,這里表示假定,相當于“即使”。這是退一步的說法。為什么“雖人弗損益,猶若不可得而法”呢?這要留待下文作解釋。
(以上內容也可以采用提問形式使學生了解。)
2.學生自讀三四遍后進行檢查。
六、誦讀第2段。
1.提示和疏通文義。(也可采用提問形式,下同)
①“要”,求也,引申為需要。“有要于時”就是時代的需要,這是推論的前提。
②“凡先王之法……猶若不可法”是解釋上段末句的,“法雖今而在”呼應上文“雖人弗損益”。
③由“不可法”引出新命題:“釋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即不學條文學精神之意,已伏“察今”二字。
④為了突出先王為法的精神,用設問方式,又重復了“問點”(即“先王之所以為法者”)。
⑤“故察己……人與我同耳。”水到渠成地提出全文的中心論點。“古今一也”應讀為“古今/一也”,意思是,古今的道理是一樣的,指法令的制定必須適應時代的需要。
⑥“貴”,這里是“以……為貴”的意思。這句話也可以寫成“貴乎以近知遠……”,可譯為“貴在……”。
⑦“日月之行”“天下之寒”“魚鱉之藏”的“之”,都是助詞,只有調整音節的作用。
2.學生分層練習誦讀。
第一層:“凡先王之法……而己亦人也。”
第二層:“故察己則可以知人……一鼎之調。”
3.檢查背誦。
重點是第二層。如果學生背不好,可以這樣提示他們:本層有三組排比句,第一組采用“察……則可以知……”句型,是總提;第二組采用“以……知……”句型,是分提;第三組采用“……而知……”句型,是舉例。
七、留作業。
1.連貫背誦第1、2段,準備誦讀第3、4段。
2.思考課后練習第二題。
第二課時
一、檢查作業。
1.背誦第1、2段。
2.解釋下面句中加點的字:
①上胡不先王之法(取法,效法──法令制度)
二、誦讀第3段。
1.提示和疏通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