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課、魚我所欲也
11.請學生研讀第二自然段,注意以下的重點詞語。
【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豆】古代盛飯或其他食品的器皿。
【羹】煮或蒸成的汁狀、糊狀、凍狀的食品。【呼爾而與之】沒有禮貌地呼喝著給他(爾,助詞。
【蹴爾】用腳踐踏著。【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不愿意接受。
【萬鐘】鐘:古代的一種計量器名。六斛(hú)四斗為一鐘。萬鐘:指
很厚的俸祿。【何加】(有)什么益處。
【奉】奉侍。【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所識窮乏者:所認識的貧窮的人。得,通
“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動詞。與:通“欽”,語氣詞。
【鄉為身死而不】鄉,通“向”,以前。為,為(之)全句:從前為了“禮義”寧死也不接受。
【今為宮室之美為之】第一個“為”,wei4,介詞。第二個“為”,wei2,動
詞,這里是接受的意思。【是亦不可以已乎】是,此,這。已,停止,放棄。【本心】天性,天良
12.研讀本段、討論并歸納:
(1)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2)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第(1)句意思相反,第(2)句意思相近。這些句式使行文流暢,論證嚴密,語氣連貫,氣勢恢弘。
討論并歸納:運用排比句式。加強了語言的氣勢。
三、小結
本文闡明了義重于生,義重于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義”的中心論點。他對比了兩種人生觀,贊揚了那些重義輕生、舍生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茍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不辨禮義而貪求富貴的行為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