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安全工作制度
(四)幼兒接送制度
1.早上7:30保育員到崗準備,7:40早班老師到崗準備,7:45早班老師在教室門口迎接幼兒。
2.幼兒早上入園必須接受保健老師晨檢,身體不適或傳染病不得到園。
3.放學離園時,班級保教人員同時進室(配班教師提前五分鐘進活動室),做好幼兒離園的準備工作,提醒幼兒帶好衣物等。小班老師并在班級門口熱情接待家長,與家長作簡短的必要的交流,中大班老師一同帶孩子到園大門,把孩子送到家長的手中。
4.如有孩子沒能按時接走,則由當班教師在接待室一起等候,并及時聯系家長;如遇教師開會,則由保育員帶回教室等候。
5.為了孩子的安全,為了幼兒園環境整潔衛生,家長來園接送孩子時車輛不得入園,停在大門外,并嚴禁在園內抽煙,給孩子吃零食。(由教師、值班人員、門衛以及監督執行)
6.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接孩子,應向門衛和教師說明情況,填寫好出入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