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面對幼兒間的沖突?
幼兒園內,幼兒間矛盾和沖突是經常化、不間斷的,如何處理解決這些矛盾,并使幼兒在沖突和解決過程中學會與其他人相處,培養幼兒良好交往能力,對任何一位幼兒教師來講,都是極大的考驗。下面,筆者就幾個幼兒園常見的幾種幼兒間沖突來分析下形成的原因及對策。
幼兒間沖突性行為的具體表現可大致分為以下幾類。
自我防衛型。例:明明正在看一本圖畫,豆豆湊過來看,明明一把把他推開,還嚷嚷:“我的,不給你看。”明明在這里表現出幼兒強烈的維護自身利益、自我防護意識。
目標轉移型。例:在玩具區,平平準備上滑滑梯,強強卻從后面搶過來,叫著:“我先來。”平平看了看他,默默離開了,卻生氣地一腳把身邊的椅子踢開了。平平由于過于內向,對于沖突無法解決,而又不愿向他人傾訴,只好把怒火轉向無辜的椅子。
暴力攻擊型。例:葉子正在玩自己的玩具,小寶一把搶過來,葉子向他討,他不但不給,還一拳打了過去,老師批評他,他還振振有詞:“我先玩一會。”小寶對他人表現出了強烈的攻擊性,而且還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理所當然的。
幼兒間沖突形成的原因比較多樣,有些是受父母教育和家庭環境因素的影響,有些就是“幼兒時期特性”所決定的,還有一些可能是父母遺傳因素的影響,更有可能是孩子對于不良行為的模仿而形成的。
心理學家認為,沖突不僅助于認知的發展,而且有助于提高個體與他人合作的能力。對學前兒童的沖突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為了避免沖突而將幼兒置之溫室之中,關鍵是要教會幼兒自己解決沖突。因此,筆者有以下幾點建議:
培養幼兒的交往能力。教師要讓孩子知道:想得到自己的利益和快樂,首先要尊重別人,與同伴進行有效的溝通,才能贏得同伴的肯定和歡迎。當沖突發生時,尤其是對維護自我利益表現的幼兒,教師應引導和幫助幼兒學會如何表達自己的立場和為自己辯護,并機智地解決沖突。
培養幼兒解決沖突的能力。教師可以將干預、調解的主動權還給沖突情境中的幼兒,教師只作為一個輔助者,給沖突雙方解決矛盾、處理問題的充足時間,傾聽幼兒闡述觀點,或者讓他們相互體驗對方的感受,這樣的過程不僅能發展幼兒的交往能力,而且還能使幼兒了解沖突中的對與錯,同時增強幼兒解決沖突的能力。另外,對幼兒生活中的煩惱、挫折、憤怒等情緒發生時,要教育他們學會宣泄,鼓勵他們向成人或同伴傾訴,或鼓勵他們大哭一場,或在瘋狂的游戲活動中發泄出來等,這樣可以疏理幼兒心理上的不良情緒,使幼兒有一個健康的心靈。
培養幼兒自我控制能力。對于有了暴力性沖突行為的兒童,幼兒教師要及時加以干預。在兒童攻擊性行為發生后,對具有沖突傾向的個體或對功能失調的雙方進行行為或認知的再塑造,用正面的榜樣進行教育,讓幼兒意識到侵犯行為是不能接受的,懂得什么行為是錯誤的,應該遵守哪些行為規則,使其認識到侵犯行為的不良后果,使其學會自我反省和控制,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對于沖突發生以后的幼兒,教師通常可以采用讓幼兒相互握手、擁抱、共同參與游戲或合作完成游戲活動等方式緩和關系,促進交往,使其慢慢恢復原有交往水平甚至加深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