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錄》讀后感(精選3篇)
《懺悔錄》讀后感 篇1
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才將這本書看完,其中由于課程和時間的原因,間隔的時間比較多,所以現在只能模糊的記得大概的內容,談一談自己的感受。
首先,這本書是盧梭自身經歷的一種回顧,類似于一種自述,講述了盧梭從小到大一生的經歷。盧梭出生于日內瓦的一個鐘表家庭,母親因為他的出生而死亡,在他年幼時父親也因為與人發生爭執離開了日內瓦,后來跟著他的姑母(舅母)生活,接受過一定的教育。他學過雕刻,在宮廷當過差(為國王進行土地登記工作),當過音樂家庭教師,寫過劇本,在藝術方面有一定的見解,也是一個作家和教育家,有諸多情史,在上流社會之間游走,有過輝煌多金的時刻,也睡過公園的長板,朋友眾多。
以前讀《社會契約論》的時候,就覺得他是一個絕對的自由主義者,主張一種平等的自由。在閱讀這本書的時候,我是深切的感受到這種思想。當他學雕刻覺得不適合自己時,會選擇毅然地離開出去流浪;當他在宮廷當差時,認為這種工作過于呆板束縛了自己的自由,就辭掉這份工作選擇自己喜歡的作曲;當他的曲子獲得國王的贊賞邀請他到宮廷就職時,他選擇了拒絕。這種對自己的向往已經融入他的骨子里,成為他的一種品格,就算明天吃不上飯,沒有睡覺的地方,他依舊會選擇去遠方。
在我看來,這種理想主義者是很值得敬佩的,至少我沒有這樣的勇氣去踐行自己的想法,會迫于生活的無奈不得不做一些事。想到一句話,每個女生心里都住著一個三毛,渴望獨立與自由,但現實世界中的三毛太少,所以她制存在于大多數女性的心里。同時我感嘆于盧梭的才華,在音樂、哲學、教育方面都有研究,并非現在的“術業有專攻”,而是在各方面都要涉及。
其次,作為一本自述,他并非只展示了自己的才華,同時也揭露了自身以及人性的特點。他與很多夫人產生過曖昧,毫無掩飾的表達自己對他們的愛意,曾經同華倫夫人同居,依靠華倫夫人的包養活下去。她與戴萊斯交往時,與妓女在一起過,當戴萊斯懷孕后,與其他女子曖昧不斷,將自己的子女拋棄,他認為自己沒有能力撫養他們長大,孤兒院能給與他們更好的教育,他也會嫉妒,也會有貪婪。讀后感·這些對于自身陰暗面的記錄,是我所感嘆的。人們可能會反思自己一生的行為,但很少有人能將自己的這些方面描寫的如此詳細并讓世界所知,因為人本性就是青睞于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優點,隱藏缺點,從而受到別人的喜愛與尊重。至少現在的我是萬萬做不到的。
看完這本書,對盧梭的了解進了一步,心里想法很多卻無從下筆,閱讀總結能力有待提高。希望自己能夠抽出時間再閱讀這本書,有進一步的感觸,也希望下周的讀書筆記提升記錄價值。
《懺悔錄》讀后感 篇2
盧梭的《懺悔錄》這本五十五萬字的自傳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盧梭想要通過對自己一生的回顧闡明一個事實,即他在自序中所說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偉大高尚,思想是否豐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開始,盧梭就大聲宣稱:“我深知自己的內心,也了解別人。我生來便和我所見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個生來像我這樣的人。雖然我不比別人好,至少和他們不一樣。”他對于自己“與眾不同”的認識是正確的。
盧梭開始寫這部自傳的時候已經五十多歲,但他對童年生活的記憶仍然非清晰。童年,不但是盧梭的精神源頭,而且更重要地,已成為他的生涯中的伊甸園,在墜落之后剩下的就是悵然回望,以及不自覺的對童年感情的模仿。
追求純粹的情感上的滿足近乎拙稚,以致其理性*終其一生也未能成熟。
盧梭的情感如此細膩,性*格如此敏感,休謨形容他“好象這樣一個人,這人不僅被剝掉了衣服,而且被剝掉了皮膚”,而他清楚的自我意識使他把“多愁善感”看成了一種天賦,為了肯定自己所特有的道路,他必須把情感作為最高的價值。
盧梭寫的是“懺悔錄”,卻把一根繩索吊在了聽他懺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現在也有人拿一根繩子去要求別人懺悔一樣。
盧梭在從事音樂工作時,新的記譜法遭到了法國權威部門的否定,心里十分沮喪,但他馬上振作起來,又結識了許多18世紀的著名哲學家,并且參加了征文比賽獲得大獎,從而,他走上了文學之路。他的小說《愛彌兒》發表后,受到了社會的咒罵,但他仍然堅持自己的思想。在發表了《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之后,再次遭到了人民的詛咒,甚至整個歐洲都在咒罵他,他只有逃離,但不曾想過要改變自己的思想,這需要怎樣堅強的毅力與決心。當我們遇到挫折、失敗時,我們應及時充分地反思自己的不足,敢于承認自己的不足,不能因此而氣餒、低頭,才能以良好的心態來面對這些挫折。
盧梭在發表了《音樂辭典》、《社會契約論》后,博得了社會的好評,但他仍然對自己不滿足,要求繼續提高了自己的認識,再次寫下了一篇又一篇蘊含豐富哲理的文章,悟出了人生更加深刻的道理,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成就。當我們取得成功時,應謙虛地反思自己的行為,做的好的地方,繼續發揚,做的不好的地方,在以后的生涯中加以改善。
《懺悔錄》讀后感 篇3
筆者并不是第一次讀奧古斯丁的《懺悔錄》。未認識主的時候讀,覺得奧古斯丁應該是個瘋子,因為他所悔疚的理由我并不明白。就像一個人被一個基督徒說,你要認罪悔改。這個人覺得這個基督徒在發瘋,因為這個人自認自己并未犯過罪。
然后認識主后再讀《懺悔錄》,領受不深,因為那時初信主,并無獲得任何共鳴。四年后,再讀《懺悔錄》深感,被神所潔凈的靈魂,是無比的好,才配得起天堂。亦明白了為什么奧古斯丁的《懺悔錄》能成為巨著,影響深遠。
奧古斯丁天生就是一個超級聰明的人,所以他凡事要求最高的境界,他只能與智者為伍,正如某些人學習只跟從權威,永遠看不起平庸的人,亦永遠不愿加入平庸的團隊。故此,年青的奧古斯丁非常驕傲,非常聰明的他無所懼怕、喜歡糊作非為。傳統的基督宗教,根本不會被聰明的奧古斯丁放在眼內,盡量他的母親總是為他禱告、嘮叨他必須回到基督宗教去。然而,擅于雄辯的摩尼教,卻把他吸引著了。奧古斯丁回憶說:“有一個叫福斯圖斯的摩尼教主教,他簡直是一個從魔鬼而來的詐騙者,很多人都被他演講時迷人的姿態所吸引。這自然是我所仰慕的。” 聰明的人只會被聰明的人所吸引,可惜那個主教并不是一個有真智慧的人。但年少的奧古斯丁卻加入了摩尼教。在摩尼教的教導下,奧古斯丁并沒有被帶領去親近神,反而是越來越遠離神,因為他變得越來越驕傲。幸運的是,奧古斯丁有一位完全信靠神的媽媽,他的媽媽看著他走在錯誤的路上,熱切地為他禱告,終于在他29歲的那年,他離開了摩尼教,并在36的時候成為一位真正的基督宗教徒,而他的媽媽莫尼卡亦于當年被神接回天家。
奧古斯丁的《懺悔錄》記錄了他一步步歸向真神的心路歷程。當他剛開始認識神,他就知道驕傲會攔阻他親近神。悔改放棄驕傲,以一個絕頂聰明的人來講,其實也并不是一件容易之事,然而奧古斯丁做到了。但當他更認識了神,卻發現自己的陋習不改其實是在得罪神,但自己卻一直無法將原來的陋習改正過來。他明明知道這些過往的陋習不對,但他還是繼續犯罪得罪神。他不斷地向神認罪悔改,終于他的生命能與神連接,于是他的生命完全被神的話語凈化了,使他做到不去犯罪,全然圣潔歸向神。然后進入神大大使用他的時候。
讀到奧古斯丁的生命被神所凈化,這一個境界,使筆者很震撼!因為人在沒有離開世界之前,人不會達到不能犯罪的境界,因為魔鬼無時無刻都在想辦法引基督徒犯罪。但被神凈化后的奧古斯丁,已經可以做到不去犯罪。筆者認為人真的要被凈化,才配稱得上是基督徒。這種凈化是自己毫無遮掩,行出來、說出來的都是潔凈的,能榮神益人的。很多時候,人的怒火,只是自己按耐住,有些明知道錯的事,不該講的話,要不就直接犯了,要不也只是自己按耐著而己。而這種被凈化,就是所有俗世的yuwang都在未起之前,已經被凈化掉了,無須按耐自己,而是被主的血涂抹了一切罪的苗頭,真正活出主耶穌的樣式。
然而,筆者不禁在想,這種凈化與佛學的無欲無求是否又是一樣的境界呢?
是不相同的。因為神并不是讓人無欲無求,而是讓人熱愛潔凈的生活。既然讓人熱愛生活,人所熱愛的一定是優質的生活而不是貧困的生活。所以基督徒追求優質的生活是對的,但必須通過公義、良善、純全的方式獲得。而佛學中的無欲無求,則是對萬事萬物都毫無追求的,也不做任何嘗試去滿足需要。神要人,待人處事必須公義良善,行事動機必須是純全圣潔的。這樣人就能活出神的樣式來。如果人能夠長久如此行,無論大事小事都如此行,一生如此,就是被凈化了,無論有什么yuwang,也不會通過帶罪xing的手段去獲得。成為真正的基督徒,有份于天國。
明白原來奧古斯丁,靠著神,全然被潔凈,是本次閱讀最深的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