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篇1
第七課 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第二框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適合國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教材分析
本課是第三單元《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第三課,第五課的內容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第六課的內容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而本課的內容則是引導學生認識我國的另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同時,由于民族和宗教問題存在著緊密的聯系,所以,在本課還安排了有關國家的宗教政策的內容。
二、教學目標
(一)知識目標
識記民族區域自治的含義、民族自治機關的主要自治權,理解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必要性。根據我國國情和實踐說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正確性和優越性,培養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
(二)能力目標
闡述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有關自治權的規定,用實例說明我國民族自治制度的優越性。
(三)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通過學習,正確認識我國民族政策,擁護和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增強民族觀念,增強維護各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觀點。
三、教學重點難點
教學重點: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和優越性
教學難點: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含義
四、學情分析
1、針對本框在教材中是第二框,通過上節課的學習,學生已經有了關于民族的一些基礎知識,讓學生了解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國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有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