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產買賣合同(通用20篇)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元整)。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
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
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
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
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
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
甲方產權人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____份。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機構或法院。
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據甲方與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的購銷合同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從屬于購銷合同。
一、擔保責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丙方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擔保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合同從屬的購銷合同,否則由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丙方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4、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丙方若對合同履行情況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一個星期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義。
2、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時應附帶能證明乙方違反供銷合同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書面文件。
3、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包括供銷合同中約定的未履行貨款以及供銷合同所約定的違約利息、乙方中途退貨的違約金,必須按照付款通知書規定的還款日期、金額、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書所規定還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筆款項的還款日計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作相應追償。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五、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
方起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它約定事項:
七、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丙方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甲方:____________(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聯系方式:
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該房房齡____年。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買賣雙方在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購房款后,應立即到房屋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約定付款之后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第五條交房時間和交房條件:交房時間。
在收房時,必須確認甲方已結清水電、煤氣、電話、電視、寬帶、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甲方需將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第六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產生的一切稅費由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利益受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八條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更名手續,如物業維修基金、水費,電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的過戶問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希共同信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住房壹套,結構,樓層,面積㎡,戶型,賣給乙方,并由乙方享受其一切權益,成交價格人民幣(小寫:元整)。
二、房屋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等證件齊全。
三、付款方式:甲方將房屋產權證及土地使用證(原件)交給乙方保管,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幣(元整),甲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前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悔約,并賠付違約金(小寫:元整)。
2、甲方中途悔約,并賠付違約金(小寫:元整)。
3、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甲、乙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5
出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購房方(乙方):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開發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米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整)出售給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甲方承諾:自鑒定本協議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
三、自乙方將全部房款向甲方交納后,簽訂本協議。
四、該房設施有上水管、獨戶水表、獨戶電表、熱力公司供的大暖。
五、該房在乙方繳款時,未交納辦理產權證的有關稅費,將來如辦理產權證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六、該房的日常管理及維修,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乙方應按物業公司規定的費用按時繳納。
七、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電話:電話: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簽訂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內容一、必備要素
1.申請人全稱或姓名、申請日期及申請事項。
2.公證處審查(查明)的事實。包括:
(1)甲方(賣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買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擔保人的身份、資格及擔保能力;
(4)合同標的物的權屬情況及相關權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產(期權)的基本情況。包括:房產的名稱、坐落、房號、朝向、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售價等;預售房產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查無權利受限制的記錄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批準或許可手續。
(7)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取得了一致意見;
3.公證結論:
(1)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日期、地點、方式等;
(2)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3)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4)當事人在合同(協議)上的簽字、蓋章的真實性。
二、選擇要素
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重要解釋或說明。
2.當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內容。
3.合同生效日及條件等。
4.公證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實或情節。
出賣方(甲方):
購房方(乙方):
日期: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6
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填?寫?說?明
1、本協議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存量房買賣。
2、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前,須認真協商各項條款。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任何條款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字或蓋章確認。
3、本協議中空格部分若為空白句,應用“(無)”填充。涂改之處,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4、本協議不得翻印。
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
出賣人(甲方):
(個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個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聯系電話:?買受人(乙方):
(個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個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址:營業執照號碼:
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地產情況?該房屋坐落,產別,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所有權人;房屋為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共有權證號,共有方式,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見附件三。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土地來源。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年,自至止。
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
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見附件二。
第二條?房地產價款、其他價款及交付
房產價款為元(幣種:),計(大寫),
其他價款為元(幣種:),計(大寫)。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時間為:
第三條?房產交付
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第四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協議訂立后,甲乙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產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3、其他約定
第六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該房產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處理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見附件四)。?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協議份數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7
首付三成房產買賣合同
出賣人(甲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買受人(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為樓,共___層(建筑面積____,儲藏室___)。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交房時間為:房款付清時即交房(交易后甲方給乙方寫好收據)。該房屋屬于無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如房屋日后政府需補辦產權登記,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如需聯系原房主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后,房屋所有權及一切相關權利均歸屬乙方享有。該房屋憑買賣合同生效,乙方擁有無限期所有
權和使用權,如房屋遇政府或有關單位拆遷、征用等行為,則拆遷或征用等行為產生的房屋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完全同意,絕無反悔。且日后,辦理房屋補償手續需甲方配合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領取應得經濟補償,甲方不得占有乙方經濟利益。本條約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訂立,本協議的無效,被撤銷或終止均不影響本條款的繼續有效執行。
四、房屋交付乙方前產生的任何債務、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甲方保證對乙方沒有任何欺詐行為。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房屋沒有產權、買賣行為尚未全部完成作為抗辯理由,否定本協議的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涂改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年__月__日
乙方: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__年__月__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8
合同當事人:
賣方名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名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代理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經紀執業人員: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執業備案號碼:_________經紀資格證號: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代理方提供服務,買方、賣方、代理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的買賣和代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地產買賣
第一條 【轉讓標的】賣方擬轉讓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下稱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地產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共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該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目前該房地產物業服務公司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筑面積 ______平方米,合計人民幣: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清單,詳見《房地產交接清單》(附件二)。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以下第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產權爭議,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承諾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還清貸款,辦妥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3、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需委托擔保公司擔保或者由買方融資贖樓的,須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向擔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員出具公證委托書,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完成贖樓后,應將房地產證原件托管于代理方或者買賣雙方約定的擔保公司作為辦理過戶手續之用。擔保公司擔保或者由買方融資贖樓的協議另行簽訂。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以下第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的戶口】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 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第六條 【交易定金】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 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買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億___仟 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如果由代理方代收定金,則買方將定金交給代理方時,視為賣方已收買方定金。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預留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辦法為下列第___種:1、交由代理方托管。
2、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
第八條 【稅費承擔】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買賣交易稅費總額由買賣雙方協商支付,分配如下:買方需支付稅費金額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賣方需支付稅費金額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超出以上金額的稅費、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買賣雙方同意由___方繳納。買賣雙方同意由___方繳納。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交易資金監管】買賣雙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雙方約定由買方直接存入賣方的銀行帳號。賣方戶名: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雙方約定第三方監管的,監管方式為第___種:
1、由買賣雙方指定的銀行進行監管。戶名: 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2、由代理方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號進行監管。戶名: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 _____________。
3、由買賣雙方指定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管。戶名: 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資金監管協議由買賣雙方及監管方另行簽訂。
第十條 【付款方式】買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1、非銀行抵押付款買方須于重慶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房地產過戶回執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買方須于領取新的房地產權證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2、銀行抵押付款(1)買方須于重慶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房地產過戶回執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2)買賣雙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銀行或者銀行指定貸款服務機構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或者銀行指定貸款服務機構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銀行承諾發放貸款少于申請貸款金額的,買方應在支付首期房款時一并補足其差額。該款項買方應支付至第九條買賣雙方指定的賬戶。第十一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買方逾期付款超過___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房地產交付】賣方應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煤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三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1、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賣方延遲交房超過___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退還買方交付訂金、房款并按該房地產總價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并賠償買方在交易過程中所交付中介費、代理費。
第十四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車輛保管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不足部分買方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五條 【產權轉移登記】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收件回執由___方持有。該房地產證由___方領取。該房地產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交給買方。
第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二部分 代理服務
第十七條 【代理服務內容】代理方提供如下服務:
1、接受買方購房委托并為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促使買賣雙方成交,并根據賣方授意代收定金,簽訂認購等有關協議;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托并為賣方聯系合適的買方;
5、促成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接事宜;
6、提供銀行抵押貸款、贖樓事項的咨詢服務;
7、介紹或者推薦按揭銀行及按揭服務機構;
8、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價、付款方式等);
9、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應繳納的稅收、費用等事項提供咨詢、代為辦理手續的服務;
10、按約定對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監管提供服務或者介紹監管機構;11、提供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服務。
第十八條 【預收費用約定】簽訂本合同時,代理方預收買方稅費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預收賣方稅費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此款按國家規定以實際繳納稅費數額結算,憑國家稅務、財政出具正式票據多退少補。
第十九條 【代理傭金收取】代理方在簽訂本合同的當日收取買方代理傭金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收取賣方代理傭金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房地產產權過戶,則此代理傭金無需退還,因代理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含親屬、近親屬、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利用代理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者另行通過其他物業代理公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代理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可要求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并可要求賣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賣方并應承擔代理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賣方并應承擔買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并可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買方并應承擔代理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買方并應承擔賣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4、因代理方過錯或者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應向買賣雙方退還已經收取的費用和傭金,并向買賣雙方分別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一條 【隨屬附贈品】甲方除送固定裝修外,另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本合同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或者單方解除。代理方在權益不受損的情況下,不得干預買賣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合同他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日內向合同他方提供證明。
第二十四條 【送達】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當事人除直接送達外,可以短信、郵件、傳真、信函、公告等方式送達。以短信送達時,手機號碼為: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六條 【合同未盡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三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三)。
第二十七條 【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附件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如下第___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本合同一式___份,買、賣雙方及代理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代理方蓋章: 買方:法定代表人: 經紀執業人員: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執業備案號碼: 委托代理人: 經紀資格證號: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簽于______ 簽于______ 簽于______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據甲方與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的購銷合同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從屬于購銷合同。
一、擔保責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丙方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擔保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合同從屬的購銷合同,否則由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丙方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4、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丙方若對合同履行情況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一個星期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義。
2、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時應附帶能證明乙方違反供銷合同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書面文件。
3、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包括供銷合同中約定的未履行貨款以及供銷合同所約定的違約利息、乙方中途退貨的違約金,必須按照付款通知書規定的還款日期、金額、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書所規定還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筆款項的還款日計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作相應追償。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五、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
方起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丙方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0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
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1
賣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于: 。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于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后,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
第六條 【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付款方式】
買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
第十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二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三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五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地產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部位: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____(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___________(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______________。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愿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_______幣)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__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的房地產為以______________(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按下列第____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協議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_______(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_____(甲方/乙方)按規定_______(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占有)乙方。交付標志: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協議附件四約定支付。自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協議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_________(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并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后,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后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協議,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協議,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協議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協議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協議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使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執一份,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本協議經公證的公證部門留存一份)。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房屋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略)
二、業主公約(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3
合同各方:
甲方(賣房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房人):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房產買賣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將下列房產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房產座落在潞華辦事處西,南于趙全紅家相鄰,全部使用面積為184.3㎡,建筑結構為獨院一層普通民房,具體情況見潞國土資集用(20___)字第221X1220___0號《集體土地使用證》上的說明。
2、該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現金購買。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壹拾捌萬伍仟元整(18.5萬元)。
1、乙方已在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一次性付給了甲方所有房款,并由甲方寫出了收據,有中間人王見證。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后也于20g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將《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潞____縣房屋契證》交給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房產交付給乙方。該房產及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摁手印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五、由于乙方不是西街戶口,房產過戶機關要求買方必須是西街戶口才能過戶,可能在一定的時間里房產不能及時過戶到乙方,為了避免以后在房產拆遷、翻蓋、轉讓等出現糾紛,也為了能使本房產買賣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經西街居委會做了房產買賣證明,經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后,該房產就為乙方所有,不管以后該房產如何拆遷、翻蓋、轉讓等都與甲方無關。
六、在以后該房產辦理有關手續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并積極提供相關證明和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乙方保管用于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書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房產買賣合同樣本精選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見證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 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此房屋實際售價 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薄;
2、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4、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1、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2、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3、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
4、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5、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簿;
2、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方子女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第六條 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 定金
在年 月 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余款:在簽訂本合同一月之內付清(留有三千元作為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的保證金)。
注:過戶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結清。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五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5
賣方: (共有人: )
買方: (共有人: )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 區 街 號
房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附屬建筑物 (已于 年 月 日簽訂草約)出售給買方,并將與出售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買方。買方已對上述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買。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含附屬建筑物)的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三、房產買賣成交后,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四、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合法,權屬清楚。雙方簽約后,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五、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契約自雙方簽章并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準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由 承擔。
八、本契約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賣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經 辦 人:(簽章)
聯系電話:
買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經 辦 人:(簽章)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6
房產買賣協議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部分協議說明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協議附件
第七部分協議簽署
第一部分協議說明
1.1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協議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協議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協議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 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協議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買賣協議
房產買賣協議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經紀方介紹,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人房產事項達成以下條款:第一條買賣事項甲方自愿將坐落于市區產權證號碼產權人產權面積㎡的房產(房屋)出售給乙方,國土證號碼,使用性質,該房產所占用的國土所有權和車庫(雜屋)㎡也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對該房產情況已經充分了解并自愿購買該房屋。
雙方協定該房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RMB元);第二條付款事宜
1、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即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整(RMB元)作為定金,甲方將該物業的產權證及相關權屬證書原件存放于經紀方,用于產權過戶。
2、甲乙雙方具體付款方式(選擇一種)一次性付款①、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前同時到房產管理局辦理過戶簽字手續,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幣元整(RMB元)到房產管理局資金監管賬戶。
②、年月日前過戶簽字手續辦理完畢時,乙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房款人民幣元整(RMB元)給甲方,甲方出具相等額收據。
銀行按揭貸款貸款形式:□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①乙方于簽定本協議同時,委托經紀方向銀行申請辦理人民幣元整(RMB元)銀行按揭貸款。
②按揭首付款:乙方于銀行審批后天內將該房屋的按揭首付款人民幣元整(RMB元),交付于房地局二手房資金監管中心,并于當天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③房地局二手房資金監管中心于房管部門發出《房屋所有權證》并于房管部門辦理《他項權證》完畢后將監管的首付款及銀行按揭房款一次性無息交付甲方。
④若按揭申請未獲銀行批準,甲方收到銀行書面通知兩天內將全額房款和定金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
3、過戶手續全部辦理完畢,乙方領取到《房產證》且物業交割完畢后,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幣元整(RMB元)。
4、過戶稅費全部由方承擔,簽署本協議后,如遇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稅費,稅費承擔方應按其新規定執行。
5、基于經紀方在促成甲、乙雙方交易中已提供居間服務,簽訂本協議同時,由方向經紀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人民幣元整(RMB元)。
第三條物業交付時間
1、甲方應于年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將與房屋有關的單據證件同時交付給乙方。
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4‰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2、甲方應于年月日之前辦理該物業戶口遷出手續。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楚,無產權和債務糾紛、稅項及清還抵押事宜或在出售前已清理完畢,并保證對該房產有依法出售權利,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同時甲方承諾已取得共有權人同意,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依約配合乙方過戶和交付該房產。
甲方保證該房產共有人或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如有不符,給乙方和經紀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該房產是以現狀售予乙方,乙方已被邀查驗或已授權代表查驗該房產,乙方確定無異議后不得借此拒絕交易。
3、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前,甲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雜費(如水電、煤氣、物管費、衛生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相關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訂后,乙方違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違約悔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經紀方服務費用由違約方支付。
2、乙方已交付全額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甲方違約,甲方須將已交付的房款全額退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30%作為賠償標準對乙方作出賠償,經紀方服務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已交付全額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乙方違約,乙方須按總房款的30%作為賠償標準對甲方作出賠償,甲方獲得賠償金后須將所收到的房款全額退還給乙方。
乙方仍須支付經紀方服務費用。
4、簽署本協議后,甲乙雙方協議取消、解除、終止本協議,則仍須承擔本協議規定之服務費數額支付給經紀方。
5、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六條約定的補充事項(隨附相關證件復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紀方各持壹份,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乙方:經紀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_____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19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位于號樓第____層戶,共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的家庭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20___年____月___日將全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全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并注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
房屋交付:甲方應在開發商交房當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的違約責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30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并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賠償損失等同于乙方全額的房款。再按_10%_利率付給乙方利息。
第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本房屋以后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面積。因房屋是期房。先以圖紙上的標注面積進行結算。待實際交房后,以實測,面積為準。開發商、甲方、乙方三方相互結算。長退短補。
2、交房后至未過戶期間。因此房是拆遷安置房,此房證是甲方姓名.甲方應給與乙方,保留在乙方手中。因甲方私藏、隱匿、或抵押、借貸、轉讓等行為均屬于違法無效。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3.過戶條件成熟后,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并提供所需全套資料。過戶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公正費由乙方負責。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備查。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
購買方:
見證人:
日期:
公司房產買賣合同 篇20
范本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下面是一份房產買賣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協 議 書: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