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承包工程合同(精選18篇)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定義
第一條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內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詞定義如下:
。1)“業主”,名稱將在第二部分中具體標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業主的法定繼承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
。2)“承包人”指標書被業主接受的投標人或投標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業主同意的受讓人。
。3)“工程師”指第二部分中確定的工程師人選,或經書面通知承包人,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工程師職責的工程師人選。
。4)“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師、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任命履行第二條規定的職責的人選。對工程師代表的授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時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工程量表、單價或價格表、標書、接受證書和合同協議(如已完成)。
。7)“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8)“建筑設備”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臨時性工程”指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11)“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中確定的規范,也包括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圖紙”包括技術規范中包含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對圖紙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
。13)“現場”指建筑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業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14)“同意”指書面同意,包括隨后對口頭同意的書面確認。
。ǘ┖贤瑑热菪枰獣r,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這樣。
。ㄈ┖贤瑮l款中的標題和邊注不被視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釋合同不予考慮。
。ㄋ模百M用”一詞包括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二條?工程師應負責履行發出指令、頒發證書等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在業主對工程師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師在履行其部分職責時需經業主特殊同意,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規定。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職權,但應向承包人和業主提交書面授權文件。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的決定對承包人和業主來說等同于工程師本人的決定。
以下情況如此辦理:
。1)工程師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師仍有權否定,并決定拆除相應的建筑。
。2)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決定不滿意,有權提請工程師親自判定。
轉讓和分包
第三條?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分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師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一樣,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為某部分工程提供勞力將不被視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條
。ㄒ唬┰诘诙糠謱懨飨铝袟l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按哪國法律解釋;
如果文件用同一種以上語言書就,文件按哪種語言解釋,就在第二部分中將其定為以這種語言為準。
。ǘ┏呛贤碛幸幎,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比其他條款更具約束力。構成合同的幾個文件可互相解釋,在發生歧義和不一致時,將由工程師向承包人作出解釋。
如果工程師對歧義進行解釋時,導致承包人增加未預見的開支,經工程師證明,業主應支付相應的款額。
第六條
。ǘ┏邪怂诠こ态F場保留一份圖紙副本,以便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人士隨時審查。
(三)如果工程師不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圖紙或命令,導致工程延誤或中斷,在此情況下承包人要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中應詳細描述所需圖紙、命令,為什么需要,何時需要,以及否則可能造成的延誤和停工。
第七條?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正確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且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第八條
。ㄒ唬└鶕贤瑮l款,承包人要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承包人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ǘ┏邪藢κ┕がF場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第九條?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簽訂并執行的一個合同協議,協議由業主人準備并承擔費用。
第十條?為了執行合同,承包人在標書中應承諾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業主共同同意的_____公司、銀行或其它保障機構開出的保函。保函數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所要求的保函數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將負擔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應在招標文件中向投標者提供經過考察獲得的有關工程的水文及地層資料。標書正是以這些資料為基礎的,但承包人對自己的理解負責。
承包人被視作在提交標書前,已檢查了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掌握了關于工程性質的信息,包括地層情況,水文、氣候狀況,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達現場的交通和食宿問題等。總之,承包人被認為已掌握了可能影響投標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風險,偶發事件。
第十二條?承包人被認為在其標書的工程量表和價目表中已規定好價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這一價格已被認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義務,正確執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認為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能預見的情況或人為障礙(天氣狀況除外),他將向工程師代表提交書面通知。如果工程師確認其不可預見性,將要求業主支付承包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用。包括:
。1)為執行工程師相應指示的合理費用;
(2)在沒有工程師特別指示時,采取工程師同意的恰當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建設工程,要得到工程師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工程師有關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在第二條的情況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條
。ㄒ唬┏邪酥袠撕,應在第二部分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執行合同的順序計劃,待工程師肯定。承包人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詳細敘述他進行工程安排的書面報告。
(三)承包人向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這樣的計劃,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五條?承包人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或在工程師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并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師可隨時撤銷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承包商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撤銷對其的授權,不再錄用他,并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按第二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條
。ㄒ唬┏邪嗽诠こ踢M行中,需在現場雇用如下人選:
。1)在自己的專業范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和帶頭人。
(2)為及時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ǘ┕こ處熡袡嘁蟪邪肆⒓唇夤推涔陀脕韴绦泻贤娜藛T,這些人員在工程師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雇的人員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工程師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第十七條?承包人負責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正確地開始工程,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設備和勞力。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在這些方面發生錯誤,承包人應負擔改正的費用,直至令工程師或其代表滿意,除非這些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其代理提供的不準確的書面資料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改正費用由業主承擔。工程師或其代表對開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確的義務,承包人應仔細保護保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觀測軌道、測標等。
第十八條?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鉆孔或挖深坑,應書面提出要求。除非這一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則這一要求將被視作根據第五十一條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條?承包人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工程師或及代表的要求,或應權威機構的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衛等來保衛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條
。ㄒ唬⿵墓こ涕_始到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承包人負全部責任。如果工程師發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證書。則承包人從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這部分工程負責,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至業主。承包人要對尚未完成將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任,除了“意外風險”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承包人要負責負擔費用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時狀態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則承包人按工程師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在完成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條合同義務時,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負責任。
(二)“意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反叛、_____、_____或軍事政變內戰,或在工程進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員、分包人制造的_____、混亂,或業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燒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以及爆炸引起的各種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行物的聲波壓力,和其他有經驗的承包不能預見的事件,所有這些被稱作“免除風險”。
第二十一條?不限制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任義務,承包人要以業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按合同條款在第二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對除免除風險以外的任何損失投保,同時還要對維護期前產生的原因在維護期內造成的損失和承包人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條義務而采取行動引起的損失投保,應_____:
。1)工程及應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設備,或加上第二部分相應條款規定的款額;
。2)承包商購買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_____人和_____條款均需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代表出示_____單和已付的_____金收據。
第二十二條
。ㄒ唬┏贤碛幸幎ㄍ,承包人應對建設和維護工程中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對業主造成的損失和索賠進行補償,及對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進行補償,以下補償和損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業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設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權利;
。3)為按合同規定建設和維護工程構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由業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為或失職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認為由業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且可公正的認為是業主的責任,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ǘI主應對按(一)款規定導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和開支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ㄒ唬┰陂_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應對非第二十二條原因造成的,而由執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財產(包括業主的)損失或人員(包括業主的雇員)傷害,其所要承擔的責任投保。
。ǘ____人和_____條款均需業主的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的不同意。_____金額不少于標書附件的規定。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_____單和已付的_____費。
(三)應有這樣一個條款,即發生承包人應得到補償的損失時,而該_____受益人為業主,則_____人就這一損失造成的開支、費用對業主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ㄒ唬I主不對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傷或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或其代理人的行為或過失引起的,承包人應補償業主,補償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費用、開支等。
(二)承包人應對發生這樣的事故為自己所負的責任投保。_____人應經業主同意,但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過程中繼續_____,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_____單和已付的_____費收據。如果再承包人已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但以業主為補償對象,則承包人的投保義務被視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_____單和已付的_____費收據。
第二十五條?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條的_____義務,或其他合同要求的_____義務,業主將進行相應投保,支付_____金,隨時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認作承包人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ㄒ唬┏邪藨⒁馑袊、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以及財產和權利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并交納規定的費用。
。ㄈ┤绻こ處煷_認承包人應付這樣的費用,則業主應再支付給承包人。
第二十七條?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均屬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處理這些物品,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二十八條?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設備、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權利和專利權,設計、_____等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并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除另有規定外,如果要為工程建設需取得石頭、沙子、砂礫、泥土和其他材料,承包人負責支付噸位費、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凡是工程建設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應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的便利,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業主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承包人負責的這類事件,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并對其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
(一)承包人應采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應選擇路線、_____,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設備、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梁不必要的損害。
。ǘ┤绻邪诵枰\送貨物經過部分公路、橋梁,包括建筑設備、機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這種運送極有可能損壞公路、橋梁,除非采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運送貨物前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貨物的重要及其他特殊事故,還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護、加固方法。除非工程師在接到通知14天內指示不必要采取這樣的方法,承包人將采取行動或按工程師的要求實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護加固公路、橋梁的任務,保護加固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第三十一條?對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業主簽訂的其他與合同工程有關的輔助合同項目,承包人按業主的要求,為其他業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業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現場可雇用的機構進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機會。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他機構使用他負責維護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其他設備,或提供類似的服務,則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師認為合理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在工程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程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第三十三條?工程完成后,承包人應把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從現場清理走,使其整潔,令工程師滿意。
第三十四條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ǘ┲灰串數厍闆r可行,承包人應向工程現場的人員、工人提供適當飲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師代表滿意。
。ㄈ┏前凑宅F行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承包人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銷售、贈予和易貨及處置。
。ㄋ模┏邪瞬坏靡膊辉试S向他人給予、易貨,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ㄎ澹┏邪嗽谔幚砼c雇用工人的關系中,應充分考慮公認的節假日及導致和其他習俗因素。
。┮坏┍l了傳染病,承包人將遵守并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ㄆ撸┏邪藨S時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中發生非法_____或混亂行為,并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和平。
。ň牛┢渌嘘P勞工和工資的條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條作出規定。
第三十五條?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時間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報告其在工程現場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工人的情況。如工程師代表要求,還應報告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第三十六條
。ㄒ唬└鞣N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示,且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驗。檢驗可在制造、裝配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承包人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將材料在應用于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則提供樣品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確要求的檢驗,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對于那些貨載檢驗和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在合同中均有列舉,承包人可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
(四)如果是工程師要求的檢驗,而
(1)合同中沒有規定,或
。2)合同中未列舉,或
。3)雖有規定,但工程師指示由_____的第三人在現場、制造、裝配地以外的地點進行檢驗,當檢驗表明工藝、材料不符合合同條款或工程師指示時,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三十七條?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可以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機械的來源地。承包人應為他們獲得這種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第三十八條
。ㄒ唬┪唇浌こ處熁蚱浯淼耐,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要為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檢驗。工程師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他認為檢驗沒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ǘ⿷こ處煹闹甘境邪艘S時打開已覆蓋的工程部分,并負責再次施工至工程師滿意。如果被覆蓋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滿足(一)的條件,則開蓋和再施工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
。ㄒ唬┰诠こ淌┕ぶ校こ處熡袡嚯S時書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師認為不合適的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2)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3)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換掉,不合格的工藝要重新施工。
第四十條
(一)承包人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內,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間要負責保證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師指示這樣做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業主承擔。但以下情況除外:
(1)在合同中規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錯誤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現場天氣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師或業主的錯誤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條“免除風險”引起的,為正確施工或保證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師提出要求后的28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其要求,則無權獲得額外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則由他來決定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和停工時間。
開工時間和延誤
第四十一條?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師命令或認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開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條
(一)業主在工程師書面命令開工后,應授權承包人使用部分現場,使承包人能開工和按第十四條規定的進度計劃施工。此后業主按施工計劃的要求,在書面通知工程師后,應授權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現場部分。如果業主不能按本條規定授權承包人使用現場,而導致承包人誤工或增加費用,由工程師決定延長完工期,并確定應由業主承擔的補償承包人的合理費用開支。
。ǘ┏邪藢⒊袚ㄏ蚴┕がF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承包人將支付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費用。
第四十三條?按合同要求,在整個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個工程應在合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期限從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砂吹谒氖臈l的規定延期。
第四十四條?非由于承包人的錯誤行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誤或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或其他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延長時間由工程師決定,并分別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額外工程開始后或特殊情況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情況,說明其有權獲得延期,工程師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況列入考慮。承包人提供的情況要準備接受調查是否屬實。
第四十五條?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規定,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確認的休息時間一夜間或星期天進行,也不得在其他當地的假日進行。但為挽救生命或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動時,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于傳統輪作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如果因承包人無權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度太慢,不能確保按規定時間或在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將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將同意加速工程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時間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要求他人為采取這樣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師這樣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許在休息日一夜間或星期日或當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拒絕。
第四十七條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條規定已經工程師確認完成,業主已開始使用,且合同中沒有其他條款作相應規定,則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削減。
。ㄈ┤绻冈诤贤幸幎ㄓ嘘P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獎勵,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第四十八條
。ǘ┩瑯,按(一)規定的程序,在如下情況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師發出竣工證書:
。1)在合同中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用。
。ㄈ┤绻糠钟谰眯怨こ桃淹瓿汕伊钊藵M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發出,承包人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ㄋ模┤绻槍Σ糠止こ淘谌抗こ掏瓿汕鞍l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并不視作在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責任
第四十九條
。ㄒ唬叭毕葚焈____”一詞指標書附錄中定義的缺陷責_____,從工程師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如果工程師發出了多份竣工證書,則分別從其完工日開始計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責_____作相應規定。
(二)為了按合同的條件在缺陷責_____結束后盡可能快地將工程轉給業主且令工程師滿意(合理損耗除外),承包人應盡快完成按48條的規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責_____內,或缺陷責_____結束后14天內,工程師或其代表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書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應負責修理、修正、再建、調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錯誤。
。ㄈ┤绻こ處熣J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確規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義務,則修理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果工程師認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費用將得到評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ㄋ模┤绻邪宋醋銮翱罟こ處熞蟮墓ぷ,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費用完成,則產生的費用業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錢款中扣除。
變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條
。ㄒ唬┤艄こ處熣J為有必要,他可對工程的形式、質量、工程量作變更,他有權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減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變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
。4)改變部分工程的地層、路線、位置和面積;
。5)為完成工程增加必須的工程量。
但這樣的變更不會使合同失效,變更所需費用將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ǘ]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變動。如果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規定的要求,而是因為與工程量的規定相比或多或少,則不要求書面命令。如果工程師因為某種原因認為可以口頭命令,則承包人應按命令去做。不論在承包人開始執行命令前后,工程師提出的對口頭命令的書面確認,都被視作本款意義上的書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確認其口頭命令,工程師14天內未與駁回,則被認為是工程師所作書面命令。
第五十二條
。ㄒ唬┧邪垂こ處熋钤黾踊蚴÷缘墓こ塘烤鶓春贤瑑r格表中工程師認為適用的項目進行估算。如果工程師認為沒有合適的項目可供選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二)如果工程師認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減少,使合同中規定的某項工程的價格不再合理,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則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打算要求額外付款或改變價格,或
。2)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
。ㄈ┤绻诖_認工程完工后,發現增加或減少的工作量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量的10%(除去臨時費用和工作補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變動命令累計的結果,和
(2)對工程量表中估計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臨時費用,工作補助和按條款七十所作價格調整,
則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商量修正。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由工程師在考慮使用材料,相關因素及承包人執行合同總費用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價格。
。ㄋ模┤绻こ處熣J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換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將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關規定,以其標書中附錄的價格表為基礎得到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憑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表,待其批準。
針對所有加班進行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其進行中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詳細清單,注明所有加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加班時間,一式兩份,還應提供說明書,標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的規格、數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設備),一式兩份。清單和說明書經工程師代表確認后,將在其中一份上簽字,退還承包人。
。ㄎ澹┟吭鲁邪藨蚬こ處煷硖峤灰环菰敿、全面的報告,說明他認為自己應得的增加款額,和前一個月他應工程師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條
。ㄒ唬┏邪颂峁┑乃薪ㄖO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到施工現場后,均視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們從現場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則在沒有工程師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移動。而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
。ǘ┕こ掏旯ず,承包人應即時從現場把所有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進口某些建筑設備,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時從政府部門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現場時再出口這些建筑設備。
(五)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時候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通關。
。┢渌绊懡ㄖO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條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條中作出規定。
第五十四條?執行第五十三條并非暗示工程師同意選擇這樣的材料或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事項,也不妨礙工程師拒絕使用某種材料。
計量
第五十五條?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計數字,不應認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進行的實際工程量。
第五十六條?除非另有規定,工程師應計量并決定按合同進行的工程量的價值。如果工程師要對某部分工程進行計量,應通知承包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有資格的代理人幫助工程師或其代表進行計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師或其代表要求的詳細情況。如果承包人未參加或未派代理人參加,則工程師進行的計量或他同意的計量被視作對工程量的正確計量。如果計量永久性工程時需要記錄和圖紙,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果承包人被書面要求,應在14天內參與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決定是否同意工程師代表準備的記錄和圖紙,如果同意應簽字。如果承包不參加檢查,記錄和圖紙則被視作是正確的。檢查完畢后,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哪一部分記錄和圖紙他認為不正確,由工程師作出決定,否則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簽字,記錄和圖紙也被視作是正確的。
第五十七條?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工程計量應采用凈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暫定金總額
第五十八條
。ㄒ唬⿻憾ń鹂傤~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規定的,按工程師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或用于偶發事件款額。合同價格應包括工程師可同意使用的與暫定金總額有關的工程、供貨或服務費用。
。ǘ⿲γ恳还P暫定金總額,工程師有權命令:
。1)進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貨物、材料、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工程、貨物、材料和服務的價值。
(2)由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購貨物和材料,將對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ㄈ┏邪藨こ處煹囊,應提供臨時費用支出的所有有關報價、發票、憑證、帳目和收據。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條
。ㄒ唬┧性诤贤瑫憾ń鹂傤~項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業主或工程師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人,均被視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絕時,可不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出于某種義務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條件下拒絕參加分包的人:
(1)針對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材料、服務,指定分包人對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按合同對業主承包的義務和責任;并保證承包人不受因為履行義務、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2)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錯誤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設備、臨時工程而引起的索賠的損害,并負責賠償。
。ㄈ┤绻麜憾ń鹂傤~項下的服務包括設計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確定與工程一體的設備機械的規格,這樣的要求應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指定分包合同應說明,負責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四)由指定分包人負責進行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中,以下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應支付的和已實際支付的款項;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或由工程師按第五十八條(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價格;
(3)對其他費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規定了該項目對暫定金總額相應的比率,則以此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款項;若沒有這樣的條款,承包人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比率視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規定。
。ㄎ澹┰诎吹诹畻l發出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況,承包人將被視作拖欠:
(1)書面通知工程師其有充足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2)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況下,業主有權在工程師頒發證書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再從業主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抵銷。
如果工程師證明業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則其在頒發證書給承包人的同時應把業主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工程師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證書。
。┤绻付ǚ职嗽谶M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后,承包人應把由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支付
第六十條
(一)除非另有規定,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款,用于建筑設備、材料的費用,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支付和償付的相應規定。
(三)如果為工程施工,需從國外進口材料、設備,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因某種特定情況,合同項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條規定使用某種外幣,則此情況下的支付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規定。
第六十一條?只有第六十二條提及的缺陷責任證書,可視作對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條
(一)只有當工程師簽發了缺陷責任證書并把它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況令他滿意,合同才能視作執行完畢。工程師應在缺陷責_____結束后28天內頒發證書。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責_____,則以最近到期的為準。如果在缺陷責_____內,按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的規定,命令承包人進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師滿意,則不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定 義
第一條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內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詞定義如下:
(1)“業主”,名稱將在第二部分中具體標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業主的法定繼承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
(2)“承包人”指標書被業主接受的投標人或投標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業主同意的受讓人。
(3)“工程師”指第二部分中確定的工程師人選,或經書面通知承包人,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工程師職責的工程師人選。
(4)“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師、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任命履行第二條規定的職責的人選。對工程師代表的授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時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工程量表、單價或價格表、標書、接受證書和合同協議(如已完成)。
(7)“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8)“建筑設備”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臨時性工程”指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11)“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中確定的規范,也包括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圖紙”包括技術規范中包含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對圖紙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
(13)“現場”指建筑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業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14)“同意”指書面同意,包括隨后對口頭同意的書面確認。
(二)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這樣。
(三)合同條款中的標題和邊注不被視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釋合同時不予考慮。
(四)“費用”一詞包括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二條 工程師應負責履行發出指令、頒發證書等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在業主對工程師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師在履行其部分職責時需經業主特殊同意,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規定。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職權,但應向承包人和業主提交書面授權文件。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的決定對承包人和業主來說等同于工程師本人的決定。
以下情況如此辦理:
(1)工程師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師仍有權否定,并決定折除相應的建筑。
(2)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決定不滿意,有權提請工程師親自判定。
轉讓和分包
第三條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師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一樣,由承包人
承擔責任。為某部分工程提供勞力將不被視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條 (一)在第二部分將寫明下列條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按哪國法律解釋;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書就,文件按哪種語言解釋,就在第二部分中將其定為以這種語言為準。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比其他條款更具約束力。構成合同的幾個文件可互相解釋,在發生歧義和不一致時,將由工程師向承包人作出解釋。
如果工程師對歧義進行解釋時,導致承包人增加未預見的開支,經工程師證明,業主應支付相應的款額,
第六條 (一)工程圖紙將由工程師保管,但需免費向承包商提供兩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則自已承擔費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將圖紙全部歸還工程師。
(二)承包人將在工程現場保留一份圖紙副本,以便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人士隨時審查。
(三)如果工程師不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圖紙或命令,導致工程延誤或中斷,在此情況下承包人要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中應詳細描述所需圖紙、命令,為什么需要,何時需要,以及否則可能造成的延誤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上述圖紙和命令,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增加開支,工程師將決定延長承包人的規定工期。且只要開支合理,承包人將得到補償。
第七條 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正確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且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第八條 (一)根據合同條款,承包人要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承包人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二)承包人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第九條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簽訂并執行的一個合同協議,協議由業主人準備并承擔費用。
第十條 為了執行合同,承包人在標書中應承諾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業主共同同意的保險公司、銀行或其它保障機構開出的保函。保函數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所要求的保函數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將負擔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業主應在招標文件中向投標者提供經過考察獲得的有關工程的水文及地層資料。標書正是以這些資料為基礎的,但承包人對自己的理解負責。
承包人被視作在提交標書前,已檢查了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掌握了關于工程性質的信息,包括地層情況,水文、氣候狀況,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達現場的交通和食宿問題等?傊邪吮徽J為已掌握了可能影響投標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風險,偶發事件。
第十二條 承包人被認為在其標書的工程量表和價目表中已規定好價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這一價格已被認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義務,正確執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認為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能預見的情況或人為障礙(天氣狀況除外),他將向
工程師代表提交書面通知。如果工程師確認其不可預見性,將要求業主支付承包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用。包括:
(1)為執行工程師相應指示的合理費用;
(2)在沒有工程師特別指示時,采取工程師同意的恰當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 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建設工程,要得到工程師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工程師有關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在第二條的情況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條 (一)承包人中標后,應在第二部分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執行合同的順序計劃,待工程師肯定。承包人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詳細敘述他進行工程安排的書面報告。
(二)一旦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上述計劃不符,將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計劃,保證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這樣的計劃,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五條 承包人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或在工程師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并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師可隨時撤銷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承包商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撤銷對其的授權,不再錄用他,并
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按第二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條 (一)承包人在工程進行中,需在現場雇用如下人選:
(1)在自己的專業范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和帶頭人。
(2)為及時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二)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來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工程師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雇的人員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工程師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第十七條 承包人負責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正確地開始工程,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設備和勞力。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在這些方面發生錯誤,承包人應負擔改正的費用,直到令工程師或其代表滿意,除非這些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準確的書面資料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改正費用由業主承擔。工程師或其代表對開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確的義務,承包人應仔細保護保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觀測軌道、測標等。
第十八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鉆孔或挖深坑,應書面提出要求。除非這一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則這一要求將被視作根據第五十一條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條 承包人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工程師或及代表的要求,或應權威機構的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衛等來保衛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條 (一)從工程開始到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承包人負全部責任。如果工程師發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證書,則承包人從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這部分工程負責,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至業主。承包人要對尚未完成將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
任,除了“意外風險”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承包人要負責負擔費用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時狀態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則承包人按工程師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條合同義務時,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負責任。
(二)“意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反叛、革命、騷亂或軍事政變內戰,或在工程進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員、分包人制造的動亂、混亂,或業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燒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種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行物的聲波壓力,和其他有經驗的承包不能預見的事件,所有這些被稱作“免除風險”。
第二十一條 不限制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任義務,承包人要以業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按合同條款在第二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對除免除風險以外的任何損失投保,同時還要對維護期前產生的原因在維護期內造成的損失和承包人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條義務而采取行動引起的損失投保,
應保險:
(1)工程及應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設備,或加上第二部分相應條款規定的款額;
(2)承包商購買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金收據。
第二十二條 (一)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對建設和維護工程中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對業主造成的損失和索賠進行補償,及對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進行補償,以下補償和損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業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設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權利;
(3)為按合同規定建設和維護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由業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為或失職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認為由業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且可公正的認為是業主的責任,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二)業主應對按(一)款規定導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和開支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一)在開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應對非第二十二條原因造成的,而由執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財產(包括業主的)損失或人員(包括業主的雇員)傷害,其所要承擔的責任投保。
(二)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業主的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的不同意。保險金額不少于標書附件的規定。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
(三)應有這樣一個條款,即發生承包人應得到補償的損失時,而該保險受益人為業主,則保險人就這一損失造成的開支、費用對業主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一)業主不對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傷或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或其代理人的行為或過失引起的。承包人應補償業主,補償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費用、開支等。
(二)承包人應對發生這樣的事故為自己所負的責任投保。保險人應經業主同意,但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過程中繼續保險,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如果再承包人已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且以業主為補償對象
,則承包人的投保義務被視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
第二十五條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條的保險義務,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險義務,業主將進行相應投保,支付保險金,隨時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認作承包人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一)承包人應注意所有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以及財產和權利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并交納規定的費用。
(二)承包人將遵守以上法規、制度,如因違反上述法規而使業主受懲罰,將保證業主得到補償。
(三)如果工程師確認承包人應付這樣的費用,則業主應再支付給承包人。
第二十七條 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均屬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處理這些物品,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二十八條 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設備、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權利和專利權,設計、商標等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并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除另有規定外,如果要為工程建設需取得石頭、沙子、砂礫、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負責支付噸位費、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 凡是工程建設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應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的便利,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業主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承包人負責的這類事件,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
、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并對其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
(一)承包人應采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應選擇路線、車輛,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設備、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梁不必要的損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運送貨物經過部分公路、橋梁,包括建筑設備、機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這種運送極有可能損壞公路、橋梁,除非采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運送貨物前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貨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項,還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護、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師在接到通知14天內指示不必要采取這樣的方法,承包人將采取行動或按工程師的要求實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護加固公路、橋梁的任務,保護加固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以后的時間里,承包人因工程損壞公路、橋梁而被要求索賠,應立即告知工程師。業主將商洽解決辦法并支付索賠款,并對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賠、訴訟、損害、費用、開支進行補償。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
)(二)的義務,則經工程師確認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補償給業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上述條款中的“公路”應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路設施,“運輸工具”應包括船只,上述條款同樣有效。
第三十一條 對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業主簽訂的其他與合同工程有關的輔助合同項目,承包人按業主的要求,為其他業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業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現場可雇用的機構進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機會。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
其他機構使用他負責維護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其他設備,或提供類似的服務,則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師認為合理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 在工程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程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第三十三條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應把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從現場清理走,使其整潔,令工程師滿意。
第三十四條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二)只要按當地情況可行,承包人應向工程現場的人員、工人提供適當飲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師代表滿意。
(三)除非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承包人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銷售、贈予和易貨及處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易貨,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五)承包人在處理與雇用工人的關系中,應充分考慮公認的節假日及導致和其他習俗因素。
(六)一旦爆發了傳染病,承包人將遵守并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應隨時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中發生非法騷亂或混亂行為,并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對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條款負責。
(九)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條作出規定。
第三十五條 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時間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報告其在工程現場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工人的情況。如工程師代表要求,還應報告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第三十六條 (一)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示,且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驗。檢驗可在制造、裝配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承包人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師要求,承包人應將材料在應用于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則提供樣品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確要求的檢驗,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對于那些貨載檢驗和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在合同中均有列舉,承包人可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
(四)如果是工程師要求的檢驗,而
(1)合同中沒有規定,或
(2)合同中未列舉,或
(3)雖有規定,但工程師指示由獨立的第三人在現場、制造、裝配地以外的地點進行檢驗,當檢驗表明工藝、材料不符合合同條款或工程師指示時,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三十七條 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可以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機械的來源地。承包人應為他們獲得這種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第三十八條 (一)未經工程師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要為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檢驗。工程師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
他認為檢驗沒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要隨時打開已覆蓋的工程部分,并負責再次施工至工程師滿意。如果被覆蓋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滿足(一)的條件,則開蓋和再施工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師認為不合適的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2)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3)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換掉,不合格的工藝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執行工程師的上述命令,業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雜費業主可從承包人處取得,或由業主從該支付給承包商的錢款中扣除。
第四十條 (一)承包人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內,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間要負責保證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師指示這樣做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業主承擔。但以下情況除外:
(1)在合同中規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錯誤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現場天氣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師或業主的錯誤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條“免除風險”引起的,為正確施工或保證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師提出要求后的28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其要求,則無權獲得額外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則由他來決定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和停工時間。
(二)如果按工程師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重新開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況外,承包人將向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天內決定重新開工。如果在此期間仍未得到開工的決定,承包人可書面通
知(但不一定這樣做),視只影響部分工程的停工為對這部分工程的省略,視影響整個工程的停工為業主放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第四十一條 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師命令或認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開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條 (一)業主在工程師書面命令開工后,應授權承包人使用部分現場,使承包人能開工和按第十四條規定的進度計劃施工。此后業主按施工計劃的要求,在書面通知工程師后,應授權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現場部分。如果業主不能按本條規定授權承包人使用現場,而導
致承包人誤工或增加費用,由工程師決定延長完工期,并確定應由業主承擔的補償承包人的合理費用開支。
(二)承包人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承包人將支付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費用。
第四十三條 按合同要求,在整個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個工程應在合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期限從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砂吹谒氖臈l的規定延期。
第四十四條 非由于承包人的錯誤行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誤或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或其他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延長時間由工程師決定,并分別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額外工程開始后或特殊情況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
情況,說明其有權獲得延期,工程師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況列入考慮。承包人提供的情況要準備接受調查是否屬實。
第四十五條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規定,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確認的休息時間一夜間或星期天進行,也不得在其他當地的假日進行。但為挽救生命或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動時,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于
傳統輪作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 如果因承包人無權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度太慢,不能確保按規定時間或在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將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將同意加速工程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時間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無權要求他人為采取這樣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師這樣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許在休息日一夜間或星期日或當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拒絕。
第四十七條 (一)如果承包人未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將向業主支付合同中規定的違約罰款,此罰款不作為第四十三條規定時間與實際確認完工時間之差的罰款。在不損害其他補救措施的同時,業主可從他手中任何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違約罰款。而這一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和合同規定的他的其他義務。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條規定已經工程師確認完成,業主已開始使用,且合同中沒有其他條款作相應規定,則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削減。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獎勵,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第四十八條 (一)當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承包人將向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出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諾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且被視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師提供工程竣工證書。工程師應在承包人發出通知
后的21天內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上面注明他確認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并交給業主一份證書副本;或給承包人書面指示,指出他認為在發出證書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師在書面指示后還應指出影響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工程并修正缺陷后的
21天內有權收到竣工證書。
(二)同樣,按(一)規定的程序,在如下情況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師發出竣工證書:
(1)在合同中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發出,承包人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并不視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責任
第四十九條 (一)“缺陷責任期”一詞指標書附錄中定義的缺陷責任期,從工程師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如果工程師發出了多份竣工證書,則分別從其完工日開始計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責任期作相應規定。
(二)為了按合同的條件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盡可能快地將工程轉給業主且令工程師滿意(合理損耗除外),承包人應盡快完成按48條的規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責任期內,或缺陷責任期結束后14天內,工程師或其代表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書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
人應負責修理、修正、再建、調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錯誤。
(三)如果工程師認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確規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義務,則修理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果工程師認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費用將得到評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師要求的工作,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費用完成,則產生的費用業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錢款中扣除。
第五十條 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師的指導下,對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出現的缺陷、瑕疵和錯誤進行檢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檢查工作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如果確應由承包人負責,則檢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且他應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自負費用進行修理和改進。
變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條 (一)若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他可對工程的形式、質量、工程量作變更,他有權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減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變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
(4)改變部分工程的地層、路線、位置和面積;
(5)為完成工程增加必須的工程量。
但這樣的變更不會使合同失效,變更所需費用將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二)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變動。如果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規定的要求,而是因為與工程量的規定相比或多或少,則不要求書面命令。如果工程師因為某種原因認為可以口頭命令,則承包人應按命令去做。不論在承包人開始執行命令前后,工程師提出的對
口頭命令的書面確認,都被視作本款意義上的書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確認其口頭命令,工程師14天內未與駁回,則被認為是工程師所作書面命令。
第五十二條 (一)所有按工程師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應按合同價格表中工程師認為適用的項目進行估算。如果工程師認為沒有合適的項目可供選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二)如果工程師認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減少,使合同中規定的某項工程的價格不再合理,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則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除非書面命令給出后,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況下在工作開始之前,盡快給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變價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打算要求額外付款或改變價格,或
(2)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
(三)如果在確認工程完工后,發現增加或減少的工作量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量的10%(除去臨時費用和工作補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變動命令累計的結果,和
(2)對工程量表中估計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臨時費用,工作補助和按條款七十所作價格調整,
則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商量修正。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由工程師在考慮使用材料,相關因素及承包人執行合同總費用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價格。
(四)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換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將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關規定,以其標書中附錄的價格表為基礎得到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憑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表,待其批準。
針對所有加班進行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其進行中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詳細清單,注明所有加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加班時間,一式兩份,還應提供說明書,標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的規格、數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設備),一式兩份。清單和說明書
經工程師代表確認后,將在其中一份上簽字,退還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標價的說明書,說明使用的勞力、材料和設備。如未及時完整地提供清單,將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規定提交清單和說明書是不現實的,則工程師有權決定對加班工時及使用的材料、設備支付合理的款額。
(五)每月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詳細、全面的報告,說明他認為自己應得的增加款額,和前一個月他應工程師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對未包括在清單內的工程量和費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終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書面告知工程師他將對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則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規定,工程師有權要求對這樣的工程量和費用進行支付。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條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到施工現場后,均視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們從現場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則在沒有工程師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移動。而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應即時從現場把所有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條和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業主對上述建筑材料、臨時工程及材料的損失、損壞不負責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進口某些建筑設備,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時從政府部門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現場時再出口這些建筑設備。
(五)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時候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通關。
(六)其他影響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條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條中作出規定。
第五十四條 執行第五十三條并非暗示工程師同意選擇這樣的材料或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事項,也不妨礙工程師拒絕使用某種材料。
計 量
第五十五條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計數字,不應認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進行的實際工程量。
第五十六條 除非另有規定,工程師應計量并決定按合同進行的工程量的價值。如果工程師要對某部分工程進行計量,應通知承包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有資格的代理人幫助工程師或其代表進行計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師或其代表要求的詳細情況。如
果承包人未參加或未派代理人參加,則工程師進行的計量或他同意的計量被視作對工程量的正確計量。如果計量永久性工程時需要記錄和圖紙,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果承包人被書面要求,應在14天內參與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決定是否同意工程師代表準備的記錄和圖
紙,如果同意應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記錄和圖紙則被視作是正確的。檢查完畢后,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哪一部分記錄和圖紙他認為不正確,由工程師作出決定,否則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簽字,記錄和圖紙也被視作是正確的。
第五十七條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工程計量應采用凈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暫定金總額
第五十八條 (一)暫定金總額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規定的,按工程師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或用于偶發事件款額。合同價格應包括工程師可同意使用的與暫定金總額有關的工程、供貨或服務費用。
(二)對每一筆暫定金總額,工程師有權命令:
(1)進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貨物、材料、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工程、貨物、材料和服務的價值。
(2)由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購貨物和材料,將對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應提供臨時費用支出的所有有關報價、發票、憑證、帳目和收據。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條 (一)所有在合同暫定金總額項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業主或工程師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人,均被視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稱為“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絕時,可不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出于某種義務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條件下拒絕參加分包的人:
(1)針對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材料、服務,指定分包人對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按合同對業主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并保證承包人不受因為履行義務、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2)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錯誤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設備、臨時工程而引起的索賠的損害,并負責賠償。
(三)如果暫定金總額項下的服務包括設計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確定與工程一體的設備機械的規格,這樣的要求應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指定分包合同應說明,負責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四)由指定分包人負責進行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中,以下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應支付的和已實際支付的款項;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或由工程師按第五十八條(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價格;
(3)對其他費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規定了該項目對暫定金總額相應的比率,則以此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款項;若沒有這樣的條款,承包人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比率視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規定。
(五)在按第六十條發出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況,承包人將被視作拖欠:
(1)書面通知工程師其有充足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2)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況下,業主有權在工程師頒發證書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再從業主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抵銷。
如果工程師證明業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則其在頒發證書給承包人的同時應把業主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工程師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證書。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后,承包人應把由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支付
第六十條 (一)除非另有規定,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款,用于建筑設備、材料的費用,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支付和償付的相應規定。
(三)如果為工程施工,需從國外進口材料、設備,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因某種特定情況,合同項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條規定使用某種外幣,則此情況下的支付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規定。
第六十一條 只有第六十二條提及的缺陷責任證書,可視作對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條 (一)只有當工程師簽發了缺陷責任證書并把它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況令他滿意,合同才能視作執行完畢。工程師應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28天內頒發證書。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責任期,則以最近到期的為準。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按
第四十九和五十條的規定,命令承包人進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師滿意,則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擁有或使用這部分工程,工程師都應盡快頒發證書。頒發缺陷責任證書不構成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頒發本條款規定的缺陷責任證書前,就與合同有關的事務或與進行工程的有關事務提出書面索賠,業主將不再對其承擔任何義務。
(三)盡管頒發了缺陷責任證書,承包人和業主仍應負責合同規定發生在頒發證書前而在頒布證書之時尚未履行的義務。合同將被視作對雙方繼續有效,以便決定義務的性質和多少。
補救措施
第六十三條 (一)如果承包人破產,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產申請,或作出有利其債權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組織的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公司將進行清算(非為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未事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其貨物嚴重受損,或工
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1)已放棄合同;或
(2)不開始進行工程且缺乏正當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要求繼續進行工程后,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拒絕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后28天內未從現場清理走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盡管工程師已提出書面警告,仍不按合同進行工程,或持續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規定的義務;或
(5)不顧損害良好的工藝技術,或公然對抗工程師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業主可在給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駐工程現場,驅逐承包人,但合同并不因此無效,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責任不予免除,也不影響合同規定的業主及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
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條款,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們認為合適的,為進行工程而專門保留的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設備、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給他的款項。
(二)在業主進駐工程和驅逐承包人之后,工程師應盡快通過詢問雙方或調查單方面決定,到進駐時為止,對承包人按合同已進行的工程部分應支付多少款額,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筑設備、臨時工程的價值。
(三)如果業主進駐工程,驅逐承包人,他將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且待施工、保修費用、延遲完工損失和發生的其他費用確定并被工程師確認后履行對承包人的支付義務。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為,工程師確認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應接受的款額減去上述各項費用的差。如果上述費
用超過承包人若妥善完工應接受的款額,承包人應要求應向業主支付超過的部分。超過部分視作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業主可相應收回。
第六十四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缺陷責任期內,因全部或部分工程發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補救或修理工作需馬上進行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愿馬上進行工作,業主可雇用他人完成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必要的工作,并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業主
進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義務自負費用完成,則業主發生的所有費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或其代表應在上述緊急事件發生后,盡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風險
第六十五條
(一)除了對在特殊風險發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被視作不適用的工程,承包人對由以下定義的特殊風險導致的工程損壞,業主或第三方財產損失以及人員傷亡事件不負補償或其他責任。業主要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
行補償。
(二)如果工程或在現場、現場附近及運輸經過現場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將用于工程的財產將遭受由特殊風險導致的損害,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師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壞或損壞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將以費用加上工程師認可的合理利潤為基數;
(2)修整工程被破壞、損壞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將用于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導彈、彈藥爆炸或沖擊導致的,或由戰爭爆發引起的受傷或死亡被視為特殊風險的結果。
(四)除以下關于爆發戰爭的規定外,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風險導致的進行工程所增加的費用和雜費,但不包括在特殊風險發生前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視作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業主一旦知道費用將增加,應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五)特殊風險指戰爭、敵對狀態(宣戰或未宣戰)、侵略、外國敵對行動、第二十條規定的核及壓力波風險,即將進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國發生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只限于承包人和分包人雇工進行工程中發生的騷亂、動亂、混亂。
(六)如果在合同進行中,世界上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宣戰,且戰爭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實質影響,在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后可隨時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這樣的通知發出后,合同將終止,但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
第六十七條的操作不終止,且不損害任何一方因以前發生的違約而獲得的權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所有建筑設備,并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樣去做。
(八)如果合同終止,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在終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項將按合同規定的價格計算,再加上:
(1)對已提供工作、服務完成的預備項目應支付的款項,和對經工程師確認已完成項目部分應支付的款項;
(2)為工程所需而訂的材料、貨物的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相應款項后,這些材料、貨物成為業主的財產;
(3)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發生的合理費用,且此費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條款(一)(二)(四)規定應追加的支付;
(5)按本條款(七)規定清理建筑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設備運回其注冊國的主要工廠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不超過運回注冊國費用);
(6)在合同終止時,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員和與工程有關的雇用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條款下業主應支付的款額,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應付款中抵銷,包括對建筑設備、材料的預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終止日根據合同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收回的款額。
失 效
第六十六條 如果因為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法律,雙方不必繼續履約,則業主針對已進行工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等于按第六十五條規定合同終止情況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七條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發生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工程進行中,還是完工后,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放棄前后,無論是在違約前后,應首先提交工程師。工程師在應一方要求后90天內,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此決定將是
最終的,對業主和承包人有約束力的,對業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執行工程合同,無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師書面通知他的決定九十天后,業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則此決定將仍為最終的,有約束力的。如果工程師未在規定的90天內通知他的
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其決定不滿意,則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結束后的九十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師的決定不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爭議和分歧將由按《國際商會仲裁條款》的規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裁定。仲裁員有權檢查并改正工程師的決
定意見、指示、證書或價格評估。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決定的證據、爭論。即便工程師曾作出決定,仍不妨礙他作為證人在仲裁員面前就提交仲裁的爭議分歧作證。盡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進行,而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因仲裁
而改變。
通 知
第六十八條 (一)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發出的證書、通知、書面命令均應郵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經營場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二)所有給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寄至第二部分條款分別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為工程所在國的另一地址,但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需書面通知雙方。
業主違約
第六十九條 (一)如果業主
(1)除去業主有權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中扣除的部分,根據工程師頒發的證書,業主在應付款項到期30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礙或拒絕應要求同意頒發這樣的證書;
(3)破產、公司進行清算(并非為了重組或合并的目的);或
(4)書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狀況混亂,無法再履行其合同業務。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書面通知業主,有權終止合同雇傭關系,并向工程師提交通知副本。
(二)當14天到期后,盡管有第五十三條(一)的規定,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他帶來的所有建筑設備。
(三)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應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條規定終止時一樣對承包人承擔同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六十五條(八)規定的款項,業主還應向承包人支付由于如此終止合同給承包人帶來的損失。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第七十條 (一)有關合同價格的調整,應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條中就勞工、材料費用的增減,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進行的費用作出規定。
(二)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在工程進行國,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規有所變化,或適用這些法律法規,將使承包人在進行工程中的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款(一)所述增減),費用的變化經工程師確認后,由業主支付增加的費用,收
回減少的費用,合同價格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第七十一條 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工程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或貨幣流動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且不損害承包人行使此種情況下可行使的其他權利和救濟措施。
第七十二條 (一)如果合同規定對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幣,則支付不受特定外幣和工程所在國貨幣間匯率變化的影響。
(二)如果業主要求標書中只使用一種貨幣表示,而支付將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聲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和數額,則由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當日的匯率將用于換算外幣支付部分款額。這一點應由業主在提交標書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
件中寫明。
(三)如果合同規定用多種貨幣支付,當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條規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臨時費用時,其中用外幣支付比例和數額將按本條款(一)(二)的規定確定。
第二部分 特定條款
下列特定條款作為第一部分一般條款的補充。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經修改:
(略)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增加內容:
(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單位名稱: 詳細地址: 主管部門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詳細地址: 主管人電話: 為了加強醫院裝修、維修,保證維修、裝修質量和醫院安全及生活正常運行,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維修維保工程及零星工程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特此制定如下事項:
一、合同意向
1、甲方將醫院內門診樓、住院樓、辦公樓、食堂、地下室等院內所有內外維修維保零星工程承包給乙方,承包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應為乙方在本院維修維保零星工程期間的工作人員提供水、電及零時用房。乙方應每月向甲方繳納臨時用房的房租及水電費。
3、乙方在接到甲方相關管理人員下達的零星維修通知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解決問題,若當天不能及時解決的維修問題,要及時與所需維修科室負責人溝通,做好解釋工作!
4、甲方應配合協調乙方維修維保工作人員在本院內各科室維修的任務單簽字工作,保證維修維保工作人員的工作量的認可!
5、乙方在本院維修維保工作單筆,以工料費合計人民幣伍仟元以內不需書面合同,超出伍仟元以上至叁拾萬元以內,必須先按國家相關市場預算定額編制預算上報領導批準后方可簽訂合同再施工。施工方案嚴格按照雙方達成一致后才能施工,以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編程項目為標準,如有增減工程量,雙方另行商議。甲乙雙方重新制定方案或制定工期方能施工,并且以文字書寫雙方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才能生效!
6、甲乙雙方制定在本院維修維保使用附助材料必須保質保量六個月包修包換義務,主材料及電器產品為________年包修包換義務。其中玻璃制品或玻璃產品在安裝使用后乙方是不實行三包義務。附言:乙方為院方施工和維修工作使用所有的材料,在人為操作不當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乙方不實行三包義務!
7、乙方每月____日前應將上月全院的零星預算交予甲方預算審核員審核,過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
8、結算方式:甲乙雙方制定每月以本院各科室簽字的維修材料單及維修人工單或后勤部門下發任務單進行報價結算,按照每月月中報價,月底結算的方式為乙方結算。凡是院方領導給乙方安排的任何工作,完工后不對他方結算,乙方只針對院方結算。工程付款方式以行業標準,不分期付款的方式!
二、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負責醫院大樓室內、外的建設性維修維保零星工程服務工作,配合醫院其它用工的服務工作,并服從醫院領導安排,保證全院生活正常運行。
2、乙方應協助醫院主管部門定期對全院所有的室、內外裝修建筑物進行安全檢查!
3、乙方應嚴格按照醫院規章制度及《醫院員工手冊》來管理自己的員工,乙方維修工人在院內嚴禁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將以法律制裁乙方或個人,一切后果將由乙方單位及違犯者個人自行承擔后果,與院方無關!
4、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管理在本院所有維修維保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并定期進行給工人進行安全法制教育,確保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嚴格要求工作人員有安全意識,并且要求個人購買意外人身保險,如果因個人原因,不愿意辦理意外保險者,施工不注意安全或不在上班作業時間內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將由乙方個人承擔!
5、乙方在本院維修維保的所有非武漢戶口的工作人員,必須辦理____市個人居住證,上崗必須身穿工作服,掛號牌,在院工作時間不準抽煙、喝酒等,不準與院領導、醫務人員、病人及病人家屬發生爭吵或打架事件,如有此現象發生院方領導將有權力終止本合同或將事發者清除現場辭退,永不錄用!
6、 開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滅火器,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并接受院方管理檢查和指導。
7、 施工時應做到不擅自破壞建筑結構,不擅自拆改水、電、暖氣、電信等各種住院樓及辦公室和其它醫用樓的配套設施。凡事要與院方主管部門多溝通,施工方案在得到院方認可后才能施工!
8、 大樓內辦公室、病區、公共廁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
9、 裝修、裝飾辦公室、病區、公共部位時,不得影響建筑物整體外觀及周邊環境,不得影響醫院內部的正常生活,零星維修裝修、裝飾時,所產生的廢料、雜物渣土等垃圾應自行及時清運到醫院指定位置堆放放,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隨意堆放。
10、乙方如果對醫院內公共設施設備(建筑、電氣、給排水、采暖、空調、消防、電梯、門禁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損壞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額度按受損失的設施或零部件的市場價及安裝價格的和來考慮),設施恢復期限及賠償期限從事發之日起計____日內結束,事故第一責任人為裝修負責人,如院方和裝修負責人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責任人執行。因設施設備被損壞而且影響醫院的正常生活造成的不良影響而帶來損失的賠償問題由醫院裝修負責人雙方來協商解決! 〈撕贤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查,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追究法律制裁和賠償,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追(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項:
二、承包方式:
1、________平米包干,________元
2、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價款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3、室外管網定價包干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
4、合計:合同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________ (大寫:________元整)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后____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________ (大寫:________元整)。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范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柜、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贆z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谫Y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圪Y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芊职こ碳夹g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__ 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 _ __ 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廠內__
工程內容:_配電柜安裝工程___
資金來源:____自籌______ 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包工包料____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15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合格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構成見附表)
金額(大寫):壹萬圓整 (人民幣)¥:_10000.00_元
六、合同約定其它內容
1、承包人需遵守相關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并按規定辦理廠區進出相關手續。
2、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工程未交接前由承包人保護并承擔費用,交接后由發包人保護及承擔費用。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其所有費用和責任。
4、工程結算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5、延期工程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竣工,延誤工期的,每天支付違約金100元,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施工的工期順延。
6、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7、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8、工程竣工結算支付工程款時,承包人需提正式發票。
七、合同份數:肆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兩份。
八、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約定: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九、補充條款
1、承包人須與發包人積極配合,服從發包方的安排指揮,不配合發包方管理的,發包方有權撤銷及更換,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降低施工標準,否則有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方收到款項時首先提供同等額數的發票。
3、承包方做到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全部有承包人承擔所有損失及責任。
4、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6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二、承包范圍和內容:
2.1對甲方提供的本裝修工程的施工圖進行深化(優化)設計!
2.2根據甲方(包括裝修原設計單位,下同)書面審核、批準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裝修的加工制作、運輸、安裝、檢驗、試驗直至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內容。雙方確認,甲方不會因其對深化設計圖的審核、批準而承擔因深化設計圖中存在錯誤、遺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產生的任何責任、損失,該等損失將由自行承擔。深化設計不得對雙方約定的品質、材料、品牌、規格等偷工減料,否則,按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3有責任對已經甲方審核、批準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再次復核,并發現深化設計施工圖與施工現場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設計施工圖、深化設計施工圖中不符合國家規范及標準(包括地方標準、要求)的方面并于裝修加工制作前進行及時的完善,否則,因此造成的返工、損失或工程造價的增加均由承擔。最終的深化施工圖設計和優化須經甲方及設計單位書面確認,并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質和效果!
2.4有責任就已經甲方審核、批準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進一步的優化設計并將該優化設計上報甲方。即使在已經完成了裝修的加工制作,或安裝、驗收,只要甲方發現有其他更加優化的優化設計(不包括裝修所使用的材料)且該優化設計得到原設計單位認可,甲方即有權在本工程結算時單方面扣除使用甲方優化設計可以節約的工程造價!
2.5甲方視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合同中其余項目的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 的形式由承包!
四、合同價款:
4.1暫定總價為B 萬元(大寫: 元整),最終以甲方集團審計中心的審計值為準!
4.2本裝修工程采用固定總價的方式進行計價,綜合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單中的綜合單價!
4.3本裝修工程之圖紙、深化(優化)設計施工圖及說明書中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工作屬于工作的,亦應施工且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綜合單價及合同價款內。拒絕該項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權將該項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發生的費用按120%在合同價款內扣除。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全部工程量 %后7天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
5.2全部施工完成后7天內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3工程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后7天內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結算后14天內除留結算造價的5%作為質保金外,結清余款。
5.5保修金按質保協議書的約定支付!
5.6支付進度款同時甲方有權直接扣除代交水電、甲供材料費、各種罰款、違約金等。收款時須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規定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相應工程款!
5.7進度款付款比例的調整:
5.
7.1甲方可根據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質量,對本合同協議條款中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調整:
5.
7.
1.1實測實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該階段的工程款暫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后再支付!
5.
7.2甲方可根據完成本工程的工程進度,對本合同協議條款中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調整:
5.
7.
2.1工程進度滯后2天內的,按當期應付款額支付!
5.
7.
2.2進度滯后3天以上10天內的,按當期應付款額的90%支付,其余進度款待進度滿足要求后支付!
5.
7.
2.3進度滯后超過11天的,按當期應付款額的80%支付,其余進度款待進度滿足要求后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以建設單位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6.2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個日歷日(含節假日)!
6.
2.1上述合同工期已綜合考慮了施工期間的節假日、惡劣氣候(包括但不限于強降雨、暴雪、風暴等)、政府部門對施工的限制、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據上述實際開工日期以及合同總工期確定)!
6.4以下情形發生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該拖延后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如下列原因是由造成的,則工期不能順延!
(1)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況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就延誤的工期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報告,未及時提出報告的,視為自行放棄工期順延的申請。甲方在收到報告后30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
七、工程質量:
7.1本裝修工程需要達到的質量標準為:合格標準! 〗ㄔO單位(甲方): 總包單位(乙方): 分包單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____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范圍: !
1.4 承包內容: !
1.5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對業主的所有承諾及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____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響,經甲方同意并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可后,可考慮工期延長!
2.5 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長工期和要求增加費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7 對不可抗力的解釋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
3.3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3.4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的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并達到 標準要求,并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4.2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愿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4.3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4 乙方嚴格執行G59-99、G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G80-91高空作業、DB08-903-98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等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的有關要求,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5 乙方應編制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4.6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范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采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后的使用前驗收。
4.7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間,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統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裝著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4.9 乙方應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持雙證(建委、安監局)協助甲方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做好班組上崗記錄工作。
4.10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11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12 雙方約定工地保安人員由甲方提供,每個崗點安排四名保安人員,保安人員的工資及技防設施費用由乙方分攤。
第五條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
5.2 本工程計價方式為: !
5.3 上述計價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稅金!
5.4 如本工程計價方式含稅金,則由甲方實施代扣代繳。
5.5 本工程結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編制完畢,并遞交甲方進行結算審核,審核無誤后由甲方提交業主單位,經業主及審計單位確認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結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六條 圖紙及工程資料
6.1 甲方應在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有關地質水 文資料和地下管線圖等工程資料 套,并進行設計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由乙方自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負責提供歸檔資料樣本及歸檔資料編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圍內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紙 套,竣工原圖由 方提供。編制要求按____市建委、市檔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同時滿足 合同標段竣工資料的編制要求,費用由乙方自理?⒐べY料編制保證金為本分包合同造價的 %,竣工資料和竣工圖提交每推遲一個月扣除保證金 %,依次類推,扣完為止。
6.4 乙方竣工資料的編制應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相關的合同通用版83;弱電施工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消防工程施工標準版標準合同書;防水工程施工標準版標準合同書;爆破施工標準版標準合同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183;綠化施工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183;裝修施工協議書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甲方供應的材料品種和單價有: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應出具乙方單位收料確認章和收料責任人的書面證明!
7.3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派收料責任人接料、清點、驗收,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收料責任人在送料單位送料單據上簽認規格、數量并加蓋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擔相應保管職責。乙方必須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試驗工程師的協調下,對原材料按規定進行復試,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發生的相關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要料計劃及數量須按甲方要求每月____日按時上報,該計劃及數量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按已審核的計劃及數量供料!
7.5 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____日與供貨單位和甲方核對一次數量、規格及金額,經核對無誤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匯總表》并由乙方簽字蓋章,否則當月甲供料數量以甲方調撥單為準!
7.6 按圖示數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當月的市場價高于合同甲供料單價,超用部分按供料當月的市場價在結算時扣除;反之則按甲供料單價在結算時扣除!
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應,單價由乙方與供應商洽談確定。但所選的供應商必須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錄內,并符合國家和政府的備案證和許可證制度,且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明、質量保證書、產品防偽標志、復試報告和備用證等),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采購。由于材料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l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方全體合伙人同意,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協商,將順達石材加工廠的全部固定資產(20__年建設和添量的全部資產,共計人民幣一百八十萬元)使用經營權承包給乙方負責經營,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內容
甲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將順達石材廠固定資產的使用權承包給乙方負責經營,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無權干涉。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額:乙方每年按應支付給甲方承包款_____元。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押金______萬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季度前五天支付承包款。乙方未按時支付承包款。乙在未按時支付款項,沒拖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項1℅的滯納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停止停止乙方的正常生產。
四、雙方責任
1、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管理好甲方的財產,及時對財產進行維護、維修,不得轉移、變賣,不得將順達石材廠資產作任何抵押。如有此行為,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甲方原有設備能正常運轉。
3、如甲方原有舊機臺老化乙方可以更換原機臺,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期間有權添置新的`生產設備,擴大生產力,在承包期滿乙方所置的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不得折價抵沖抵承包款。
5、乙方包期間負責有關部門收繳的與生產量有關的各種稅費。
6、石材廠手續方面未完成或有關部門收繳的不在生產范圍內其它稅項由雙方調解負責。
7、承包期間如有發生重大事件甲方應出面調解。
8、在承包期間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承擔、與甲方無關。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排除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負全責,甲方不負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但甲方應協調處理。
9、承包期間如有關部門要求石材廠整改(如廠內場地硬化、車間噪音隔離、建設工人宿舍、辦公樓和圍墻等。)其投資應由甲方出資,所增加財產為甲方所有,投資金額按五年增加乙方承包金(如整改總投資一百萬元,則乙方每年應增加上繳甲方承包金額二十萬元)增加的資產經營權為乙方所有,整改期間如乙方不能生產,則按時間比例減交承包金。
五、其它
1、如國家政策調整、政府強制遷入工業園區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害,經合伙人商議可以解除合同。
2、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乙方承包經營,甲方不得干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應按年承包款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違約,應按年承包款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
4、同經甲乙雙方代表及甲方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及甲方合伙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工程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承包方式:單包工,其中甲方負責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裝,負責水電供應,施工場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單價(不含稅):墻體干掛人工費
元㎡,方柱干掛人工費米,角鋼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預付乙方進場費元。安裝費按施工進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為合同簽字之日起,乙方應在
天內按質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國家標準施工。
十、甲方責任
1、及時組織水電供應,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響施工正常運行。
2、提供生產用水、用電場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生活場地。
3、負責提供施工設計圖給乙方,落實專人負責督促乙方按技術規范施工。對乙方施工存在問題提出調整意見,共同把關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
4、負責籌措工程資金按合同要求及時兌現工程款,保證工程施工正常進行,若甲方不及時兌現進度款或不及時提供施工材料,乙方有權暫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兌現。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有計劃地組織按技術規范施工,確保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施工現場規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甲方需求,委托乙方施工項目B屋面防水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面積和價格:
1、本工程屋面大約為平方米,驗收合格后按實際結算!
2、本工程B防水層價格為拾八點元平方米,大約工程造價為元! 《。材料要求
1、工程使用的B及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規范規定!
2、材料規格要求按符合設計要求,達到建設單位及業主滿意。
3、其它材料按設計圖紙要求! ∪V谱骱桶惭b要求:
1、符合國家規范及行業標準要求!
2、特殊要求按設計要求 四、交付時間及地點
1、根據甲方需求情況,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工期前安裝完成所有工序、全部竣工!
2、甲方盡可能的給乙方安裝提供方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濉⒏犊罴敖Y算方式
1、工程施工竣工后,乙方及時向甲方呈報驗,甲方及時組織驗收。
2、最終總價按實際制作安裝的長度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_________ 六、維修服務及合同責任
1、工程屋面防水保修為________年,工程驗收后由于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自然災害,人為因素除外)。
2、如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滲漏等現象及其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甲方應如期按合同要求付款,如不及時付款,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摺㈦p方約定工期
1、本工程工期為15天。(-)
2、本工程防水層必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結束。
3、如乙方沒有按以上日期完成甲方罰款乙方500元天。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協商解決! 【拧⒈緟f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追剑篲________ 乙方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1
甲方(發包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單位):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承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土建部分,水電等
四、工程工期:____________
五、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六、工程包工總約:________萬元左右。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包工包料,(多少錢每平方米)還是按國家定額計算直接費加%25的管理費。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基礎完工付總造價的15%以后每層付總造價的10%,余下的10%工款程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憑稅務發票付清。留下5%為工程質保金三年后,沒工程質量問題,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工程由乙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簽證,方可使用。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后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各工種承包費用。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四、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五、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5‰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
約金5‰的違約金,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七、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簽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合同章):________乙方:(合同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 工程 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工程內容:
1.含本工程施工現場衛生清理;
2.系統調試;
二、工程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以進場時間為準)
三、工程總金額(人民幣):¥ .00元(大寫 萬陸仟 佰元整) 此工程為交鑰
計算方法:
四、付款方式:
4.1進場預付款付合同總額的 %,即 元;
4.2室內隱蔽工程安裝完畢,且驗收合格后,付合同額的 % ,計: 0元;
4.3業主整體驗收合格且調試合格后付合同額的 %,共計: 0元;
4.4扣除質保金為合同額的 ,共計 0元,一年半后一次性無息付清。
備注:
1.開工前上交施工組織方案;
2. 定期匯報施工進度及施工計劃;
3. 分部工程完工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垃圾應放臵在甲方指定地點;
4.乙方必須給施工人員購買意外保險,并且與提交身份證人員一致;
5.工作服、安全帽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壹半,費用由甲方先墊付,在支付乙方第二筆工程款時扣除;
6.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由甲乙雙方單獨簽訂,并附在合同后,作為合同的一部分。
7.購買材料需向甲方提供發票及材料材質證明文件及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8.購買材料品牌要求如下:
材料名稱: 品牌:
材料名稱: 品牌:
材料名稱: 品牌:
材料名稱: ) 品牌:
9.質保期時間:至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半時間,在質保期內,若 使用出現任何故障,乙方必須在甲方電話通知后24小時之內及時到場進行維修。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付款。
2、工作服、安全帽費用由甲方承擔壹半。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形式為包工包料,即交鑰匙工程,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由乙方自行購買。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的驗收、調試合格并能正常運行使用。
3、乙方必須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4、在工地現場,乙方必須佩戴甲方發放的安全勞保用品,重視安全操作規范。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技術人員的管理,注意言談舉止,如有損害甲方公司形象者給予處罰。甲方安檢人員在現場若發現未佩戴安全帽或影響 者(如工作服未清洗干凈等),甲方有權進行50元/次罰款;工作現場未穿工作服者,甲方有權處以100元/次罰款;高于兩米的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未按此規定執行者,甲方將處以200元/次罰款。如安全隱患若被建設單位發現,將處以1000~1500元以上罰款。
5、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管理,所發生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6.乙方要嚴格遵守雙方約定工期,工期緊張,由乙方自行組織施工力量,保證工期按時完工,按約定工期未完工方,每延長一天,交違約金 %。
7、乙方嚴格做好現場管理,與甲方工作人員協調好關系,并確保人工、機具、設備、材料以及甲方所有物品的安全,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損失。
8、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內容,如甲方相關管理人員發現不合格項,乙方必須在整改通知所限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內容,并且出具整改回復單,未按此執行者,甲方有權處以 ~ 元以上罰款。
9、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購買的意外保險憑證,如因虛假證件,出現人身意外等事件,乙方應承擔其所造成的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為包死合同,單價按量計費,如有中途違約,前期工作不付任何費用,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3
合伙人: (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__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項目以__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范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伙承包的項目,對外以____名義出現。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壹佰萬元。該款為啟動項目的前期費用、部分設備租賃款項,占全部出資比例_60_%。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系),占__40__%。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伙
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伙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伙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伙項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系的協調,并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九、合伙期滿
合伙期滿,雙方按合伙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補充協議。
合伙人簽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鎮_____村_____組油茶示范林基地造林施工任務交于乙方。
二、整地面積為柒拾畝(70畝),整地費用為640元/畝×70畝=44800.00元。
三、施工標準
帶寬4米以上,達到水平線繞山轉,外高內低連成片,并在內帶留有流水槽。
四、完成時間
乙方必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山坡平整完畢,并交于甲方用于栽植、嫁接油茶。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平整任務,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不予支付施工費用。
2、乙方按時完成時,甲方及時支付施工的全部費用。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5
合同條件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1999—020
1)的《合同條件》! 『贤瑓f議條款將由招標單位(甲方)與中標單位(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協商后簽訂。以下為招標單位提出涉及投標單位的主要條款,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承諾。
一、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ㄒ唬┻M度計劃 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甲方對進度計劃提出質疑和合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七天內提供修正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代表將在三天內批復!
。ǘ┕こ涕_工和工期
1.乙方中標后三天內準備進場。
2.乙方與甲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須在七天內開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標工期為準。
(三)工期延誤
1.對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監理方和甲方代表確認簽證后,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
3)重大的設計變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罰沒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20元!
二、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范規程,甲方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提交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并交甲方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后方可實施!
4.甲方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聯系單),乙方不得借故拒絕!
。ǘ┕こ藤|量等級
1.乙方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為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為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為準。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經甲方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價款與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關部門審核作為付款依據(具體另商議);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格可以調整:
。1)暫定材料價確定(需經甲主及監理公司簽證);
(2)設計變更:需經設計院甲方及監理公司簽證;
。3)中標單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的勞保統籌交納有效證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建___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__年,安裝________年!
2.保修期從甲方批準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為工程總造價的3%(其中15%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滿28天后,退還保修金(不計息)!
3.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內前來負責做無償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理,其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4.竣工后,乙方應按規范進行沉降測量,并將資料提供給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標單位為承包單位,嚴禁轉包,特殊分項工程確需分包部分,應經甲方許可。項目經理在工地現場時間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無故更換項目經理,甲方有權按工程總造價的1%~5%扣取罰金,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范和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材料、設備、操作等施工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主必須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會治安等有關規定,搞好環境衛生,搞好計劃生育工作,因違章而導致罰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工程竣工后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檔案要求的資料三套,其中二套為原件!
5.本招標文件作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稑藭 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據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標文件》,遵照《一市重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方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標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標方預算造價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質量、工期履約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歷天)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標,我方保證使施工的工程質量達到市優。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的保證金,再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_%人作為違約處罰金!
5.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6.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本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文件!
7.根據慣例,我方將承擔所有的投標費用! ⊥稑藛挝唬ㄉw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從(簽字并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工程機械鉆孔樁的破除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承包與乙方施工,F實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以每立方_____元(_____元)的單價將樁的破除工程承包給乙方,具體計算以施工圖紙計算。
二、施工范圍:乙方將所有該破除的樁混凝土完全破除。在破的過程中,所有的樁應以鋸樁機高的位置切割一定的深度,但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后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后的大渣甲方用挖機盡量配合乙方清除。
三、乙方進場后,甲方負責提供生活水電以及適量借支生活費用。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鋸樁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如挖機配合清渣等),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四、結帳方式: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后_____天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此協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而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積極履行。如有違反,則由違反方負完全責任。
六、 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產,待工程完工,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7
房主人:(簡稱甲方)
承包負責人:(簡稱乙方)
甲方位于X縣XX區修建私人房一座,現將建設樓房的主體工程包給乙方負責施工,為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工,分清雙方責任,經雙方協議商量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
1、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鋼材、水泥、砂石料、鐵釘、鐵線、綁繩等不能再回收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如攪拌機、攪漿機、卷揚機、振動設備、模板、頂木、搭架木料、鐵鏟、手推車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負責。
2、工程內容:從±0.00以上連續完成甲方要求的主體框架結構,室內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份式樣,按城建設計圖紙施工,室內按甲方設計要求建筑,包括廚房、衛生間布置制板。
3、工程質量:施工中要按規定進行,質量要求墻面平直,磚頭縫滿漿,梁柱要求垂直平整,強度夠,鋼筋兩頭彎角、筋一律彎夠135角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協議書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協議書。
4、雙方責任:施工過程中,如果甲方指導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理并賠償乙方勞動損失,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己失誤或安模支撐不牢造成塌落和扭曲被迫返工的由乙方賠償所有材料損失,工程結算時從工程款扣除。
5、結算付款方式:工程結算按國家規定標準的實際建筑面積計算,甲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計結算給乙方,全部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全部結算付完工錢6、安全施工:乙方施工隊伍的技術素質必須講究,要安全文明施工,按規范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
7、施工期:施工期間,要求在 個月內完成主體全部承包工程。
8、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按合同法處理。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協議書合同范本。工程結束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后自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篇18
甲:
乙: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關于巨格段26公里基層、面層兩層料運輸有關事項達成如下:
一、甲方將26公里基層、面層兩層料的運輸項目承包給乙方,具體事宜如下:
1、施工位置及范圍:
(1)位置:扎旗巨日河至民主,樁號:K0+000——K26+000共計26km
(2)裝料位置樁號:K6+800
(3)運料位置:26km路線上
2、承包方式:
(1)單價包死0.6元/
(2)計算:承包金額=0.6元×噸數×平均距離其中:0.6元為單價噸數——運輸車走地稱,機器打印數據的凈重平均距離——運輸車起點至卸料起點距離+車輛卸料起點至卸料終點/2
(3)支付方式:每五天支付一次完成的工程運輸款。
(4)乙方進場調遷、吃住及安全全部自付。
3、進場時間:
二、甲乙雙方承諾
1、甲方承諾:
(1)負責在甲方工作段K0+000——K26+000施工范圍的交警、路政的協調關系。
(2)每五天及時支付乙方完成的'運輸承包費。
(3)積極協調配合乙方施工。
2、乙方承諾:
(1)先進場翻斗車15臺,運行過程保證完好12臺,確保攤鋪機、拌和機不能因為沒有運輸車而停機。
(2)不管任何理由,不完成甲方的26km黑白兩料的運輸任務絕不退場。如若退場愿意承擔因乙方退場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車輛在裝料運行時,發生故障及時在有效時間內修好,如因車輛不能行走,造成攤鋪料損失,應按價賠償。
(4)車輛工作時間跟隨現場拌和機、攤鋪機運行時間同步,不會影響甲方施工進度,否則自愿承擔甲方損失。
(5)對不影響甲方進度,同時也保證車輛及駕駛員安全,每臺車配備兩名司機作業。
(6)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如未按要求造成灑料或其它事情造成損失,乙方自負。
(7)不打架斗毆,遵紀守法,有事找甲方負責人協商解決。
(8)乙方進入甲方現場,整個車隊管理自負,包括后勤、用油、安全等方面。
三、甲乙雙方若一方不遵守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由造成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四、補充內容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解除條件為甲方路面攤鋪項目結束時終止。
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