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訂立的條款(精選3篇)
勞動合同訂立的條款 篇1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條款注意事項: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對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別注意
1、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5、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發生工傷事故則要承擔相關責任。
勞動合同訂立的條款 篇2
搜索聯盟服務條款
搜索聯盟服務條款
一、定義
1)_______:在本協議中指_______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
2)_______搜索:_______網站提供的信息查找工具,即用戶通過搜索框直接輸入關鍵詞,點擊“搜索”按鈕,得到與關鍵詞相關的所有信息列表。
3)_______搜索聯盟:網頁上放置_______搜索框的網站;合作網站免費使用_______搜索引擎,_______按響應網站的搜索請求后的搜索結果頁面中競價廣告點擊的分成給合作網站付費。
二、_______搜索聯盟合作協議的確認與接受
1)_______搜索由_______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有并運作。
2)網站一旦申請開通_______搜索,即成為聯盟網站,表明其接受了本合作協議的條款,并同意受本服務協議的約束;同時,聯盟網站必須保證其提交的信息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
3)_______保留依其自主判斷在將來的任何時間變更、修改、增加或刪除本服務協議的權利。所有修改的協議均構成本服務協議的一部分。
三、合作期限
本合作期限為三個月,自申請合作方把_______搜索代碼放入聯盟網站頁面開始。如果雙方對此合作沒有異議,本合作可自動順延。_______有權在任何時候無條件終止本條款項下的全部合作。
四、合作模式
有合作意向的網站自動在線申請成為聯盟網站,把生成的代碼嵌入相關網頁合適位置,聯盟網站可以通過_______提供的管理后臺,查詢搜索流量并獲得每月的收益。
五、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申請合作網站應保證網站平臺的穩定運行,能夠正常提供搜索服務。
2)申請合作網站不能包含任何根據______________的判斷可能被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條例等認定為非法的、可能妨礙或侵犯人和第三方權利的、或以_______自主判斷認為屬于煽動性、攻擊性、違反社會公共道德準則、危害未成年人等內容、產品、服務或其他信息。
3)競價廣告點擊分成指聯盟網站的用戶正常使用搜索功能而產生的競價廣告點擊收入的分成收入。嚴禁聯盟網站通過各種不正當方式獲取搜索流量和競價廣告點擊,一旦發現,_______有權立即取消合作,不再支付帳號上尚余的收益
4)一方必須對自另一方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信息。
5)網站因加入______________搜索聯盟,而和自己的利益方產生的一切糾紛,均和______________無關,______________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六、禁止商業使用
本協議有效期內,除非依據本協議的明確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對方的公司標識、名稱,商標等內容。本協議終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品牌和標識用于商業目的。
七、通知
依協議的任何通知應當以電子郵件或書信的形式發出。
如果被送達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類通知應當寄往: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被送達方為用戶,此類通知應寄往用戶注冊時提供的聯系人電子郵件或郵政地址。
八、法律的適用和管轄
本服務協議條款的生效、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裁決。本服務協議條款因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相抵觸而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搜索聯盟服務條款
搜索聯盟服務條款
勞動合同訂立的條款 篇3
保險合同構成
第一條 養老金還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投保條件
第二條 凡年齡在16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保人*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稱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也可以作為投保人,為其成員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繳付保險費
第三條 保險人應負的保險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保險人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保險費繳付方式有月繳、年繳及躉繳三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保險人簽發的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保險期間
第四條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包括保險費交付期與養老金領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險單上約定的開始領取養老金的時間止為保險費交付期。被保險人生存至開始領取養老金時間的次月起至其身故時止為養老金領取期。
保險責任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被保險人身故,保險人承擔以下保險責任:
一、被保險人于保險費交付期內因意外傷害而身故時,保險人按歷年所交保險費之和的三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于保險費交付期內因疾病而身故時,保險人按歷年所交保險費之和的一點五倍給付疾病身故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于養老金領取期內身故時,保險人按歷年所交保險費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
保險人給付身故保險金之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單約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時,保險人按附表一的規定向被保險人給付養老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
責任免除
第七條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時,保險人不負本合同規定的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或故意自傷身體;
三、故意犯罪、吸毒、毆斗、酒醉;
四、戰爭、軍事行動或動亂;
五、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艾滋病)及其并發癥、性病 先天性疾病或遺傳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七、無駕駛執照、酒后駕駛。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八條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繳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險人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保險人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時,自保險單所載繳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繳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復
第九條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經保險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補繳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復。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十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應于知悉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并應于保險事故發生后三十日內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手續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第五條規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身故,受益人申請領取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
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或養老金領取證,
三、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四、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五、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申請領取被保險人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時,受益人另需出具被保險人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生存至約定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由本人持養老金申請領取書與身份證件,交回保險單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后,由保險人簽發養老金領取證。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時,如投 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達時,保險人將該項通知送達被保險人。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保險費交付期內,被保險人生存,但投保人不愿繼續參加本保險而解除本合同時,保險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按附表二的規定給付生存退保金。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
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
三、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并將本保險單與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交本公司批注。
前項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本公司不負責任。
養老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本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棄受益權或依法喪失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十七條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將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