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經濟擔保合同(精選3篇)
民辦學校經濟擔保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民辦教育事業,依據國家、省有關法規及《濟南市民辦學校管理辦法》的規定,乙方申請辦學,并聘請甲方作為自己的經濟擔保人,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民辦教育法規,申請舉辦:_________________(辦學名稱以審批機關批準的名稱為準)。
二、乙方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認真辦學,保證辦學質量,決不以營利為目的,坑騙、欺詐學生。
三、辦學期間,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法規,按規定使用收款票據和財務帳簿、報表。
四、甲方愿作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保證乙方在辦學期間能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并對乙方辦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欠款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自濟南市市中區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濟南市市中區公證處留一份存檔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民辦學校經濟擔保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協調說話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于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 , #樓 單元 層 室(東戶) 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 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
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條 因該房產關系為“經濟適用房”, 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
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并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戶手續,并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五條 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
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戶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
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七條 在該協議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
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后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八條 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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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乙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九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并且保
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 住址: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說話協調人:(簽字)
甲方家庭成員簽署:
聲明
聲明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系 的配偶。
上述聲明人聲明如下:
聲明人認可 與 于**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本人同意將該房產的產權按《房屋轉讓協議》約定條件轉讓給 。
特此聲明
民辦學校經濟擔保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個單元座落在深圳市第座樓單元。合計________ 面積平方米,F自愿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整。(原樓價為________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簽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證書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征書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