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轉讓合同(精選3篇)
培訓轉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經友好協商,就昱東教育培訓班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20_________年9月30日自愿將自己位于_________培訓班轉讓給乙方使用。自簽字之日起,雙方需要遵從以下義務并享有相應權利。
二、甲方20_________年9月收取學生培訓費元(含未交學費元),扣除_________月培訓費_________元(詳見細則)余_________元(其中不含未交學費_________元)轉交給乙方。培訓班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將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定期交納接手之后的租金、水電費等。
三、房屋內現有裝飾、設備(包括桌椅、空調、辦公用具、風扇、黑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7500元整(含500房屋押金)。原甲方房屋押金租期滿后,押金歸乙方所有,轉讓后乙方的經營、盈利情況與甲方無關。費用付清后,甲方將房屋鑰匙轉給乙方。
五、乙方接手后該培訓班所產生的學費退、交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此合同簽字后即雙方承認經營場所、債權、債務清。乙方簽字后培訓班的一切經營行為、有關學生的安全管理及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甲方在此之前所有的學生名單、學生聯系信息、學生檔案袋無償轉讓給乙方。在乙方接手該培訓班后,培訓班的名稱乙方自行決定保留或另立新名稱。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每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培訓轉讓合同 篇2
本技術轉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辦公室設在_________)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辦公室和營業地點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和簽署(甲方和乙方以以下有時合稱“雙方”,或單獨稱為“一方”)。
鑒于甲方已獲得甲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授權,向第三方出售關于_________的技術和訣竅;
鑒于乙方有意獲得這種技術和訣竅;
鑒于甲方愿意根據主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及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出售此種技術和訣竅。
為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技術訣竅和培訓的內容及質量保證
1.1 本銷售合同的主題是使用甲方和它的關聯公司所擁有的技術和訣竅的權利,包括一切規格,作業周期資料等,以及包括與此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_________。
1.2 甲方將按照附件b的規定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指導開車和開車后初期操作,有關此種技術服務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
1.3 甲方應在它的關聯公司,即甲集團設于的設施中的_________工廠,或在甲方自行選擇的另一間_________工廠,提供操作和保養培訓。
乙方人員接受培訓的最適當時間,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
在甲方的設施進行的此種培訓,估計可在兩個至三個星期的時間內完成。
派遣受訓人員所需的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并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有關的其余費用由乙方負責。
1.4 乙方應挑選合理人數的具有適當資歷的人員,包括一名操作員和一名工程師,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設施接受培訓。
受訓人員中,至少應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語。
1.5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僅有_________文本。
1.6 甲方應提供在乙方的工廠中初期必需的培訓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確地掌握_________的操作工藝,該培訓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培訓人員的數目,以及他們派駐乙方的工廠進行安裝和試車培訓的時間長短將與乙方商討后由甲方決定。
此種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活費應由提供,作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該廠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1.7 乙方對有關_________在本合同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協助,應由甲方諮詢協議的形式提供,其條款和條件將以書面形式商定。
1.8 甲方應根據第1.8.2條的驗收測試程序保證提供給乙方的_________裝置達到第1.8.1條所述的規格和性能。
1.8.1 規格和性能_________。
1.8.2 驗收測試程序_________。
第二條 付款
2.1 考慮到乙方購買使用_________工藝的權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_萬美元向甲方支付總金額_________萬美元。
該款以匯款形式匯入由甲方指定與中國銀行有業務聯系的國外銀行帳戶內,第一期款項將于_________工廠開始作業之后十二個月到期應付,此開始作業日期應由雙方書面同意確定。
2.2 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中國稅法應繳納的,與上面第2.1款所述有關的任何稅金,均應由乙方為甲方預扣和代繳;乙方這樣為甲方預扣和代繳的任何此種稅金,均應由甲方記入貸方,作為乙方部分清償上面第2.1款規定應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
乙方為甲方這樣代繳的一切稅金,均應在繳稅日期后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表。
這種書面報表應附上以甲方為抬頭人的政府正式收據原件,并應書明為哪一筆特定付款繳納該項稅金。
第三條 額外義務
3.1 為了使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工藝,乙方同意對此種技術和訣竅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這些技術和訣竅,且已書面同意對此種資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級人員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這些技術和訣竅。
此外,乙方同意,它將只在它的工廠中使用此種技術和訣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這些技術和訣竅,也不得授予這些技術和訣竅的許可證。
3.2 有關_________工藝的非專利技術改進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乙方也應在對等條件下向甲方提供類似的資料。
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有人鑒于乙方使用_________工藝,且此種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個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導,而向乙方進行據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任何人的權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訴訟時,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請求時,應在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進行辯護,并由甲方自行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乙方應將任何關于此種據稱為侵犯的聲明,控告或訴訟,威脅控告或訴訟,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權委托乙方選擇的顧問律師在任何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作為乙方的代表,由乙方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3.4 甲方和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獲得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第四條 終止
4.1 本合同從第1頁書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終止時,本合同同時終止。
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將有責任繼續支付按第2.1款規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項。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轉移或轉讓。
5.2.1 如果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之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盡力通過友好討論來解決這些爭議。
如果在_________天內不能通過此種方式解決爭議和令雙方滿意,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在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來仲裁該爭議,但是有如下規定:
(1)任何此種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同時使用華語和英語進行,并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編寫此種訴訟的每種抄本。
(2)應有_________名仲裁員,他們均應能操流利英語,但其中有_________名應操流利華語。
5.2.2 一切仲裁裁決都應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同意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并應采取相應的行動。
5.2.3 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5.2.4 在根據本條規定進行仲裁訴訟時,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支配和據以進行解釋。
5.2.5 任何仲裁裁決均應由對受裁決方行使司法權的或在受裁決方擁有資產地區內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來加以實施。
5.2.6 在根據本合同或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仲裁訴訟,為實施任何仲裁訴訟的裁決而進行的任何起訴,在雙方之間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各方明確放棄以主權國家豁免權作為辯護,明確放棄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機構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為基礎的任何辯護。
5.3.1 在發生不可抗力時,則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誤的期間內,本合同雙方或合營公司各方的合同義務應暫停和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和此種暫停時間相等,無須為此付出費用或受罰。
在本合同內,不可抗力的定義與主合同相同。
5.3.2 如果不可抗力的情況延續到超過六(6)個月的時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掛號郵件向另一方發出通知,無須辦理其它手續即可撤消及終止本合同。
5.3.3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受影響的其它方,并應提供有關發生此種不可抗力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5.4 按合同規定應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規定的一切報價,信件或通知,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出,并且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到或寄到有關一方。
按本合同規定收到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應被認為是航空信郵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發出電報或電傳以后的二(2)個工作日。
一切通知和通信均應發往下面列出的適當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止(視實際情況而定):乙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5.5 除非本合同雙方正式授權的高級人員簽署的書面文件明確宣布,并特別指明本合同,否則本合同的條款不得修改,放棄或解除。
5.6 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不要求對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此后任何時間要求此種履行的完全權利,同樣,如果任何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定的情況,不應被認為放棄追究此后對此種規定的任何繼續違反,也不應被認為放棄此項規定本身。
5.7 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稱為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應由于另一方的行動或不采取行動而負責任或受約束。
5.8 本合同以中文本和_________文本簽署生效,兩種文本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作為以上各點的憑證,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它們各自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書明的日期簽署本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技術資料(略)
附件b:技術服務(略)
附件c:專利證(略)
培訓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科教興國方針,推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促進學院和企業提高人才培養水平和科技創新能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進行全面合作,共同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高素質高技能職業人才。
第二條 雙方本著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宗旨,在人才培養、培訓、教科研開發、技術服務等領域加強合作,達成一致意向,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雙方應保持經常性溝通與聯系,互通信息,共同建立規范的工作機制,促進合作的全面深入開展。
第二章 合作形式說明
第四條 人才培養培訓基地,是在新的經濟社會環境下產教結合的一種新形式,是以學校和企業在教育培訓方面的共同利益作為結合點,實行雙向合作的一個途徑。其具體形式是甲方在乙方建立技能實訓基地,乙方在甲方建立員工培訓基地,通過基地載體為甲方培養學生和為乙方培訓員工,實現校企雙贏。
甲方在乙方掛牌名稱為:
乙方在甲方掛牌名稱為:
第五條 定向培養學生,是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人才培養計劃、共同開展人才培養工作、學生畢業后由乙方擇優錄用的一種產學合作人才培養模式,可以為學校提高人才培養水平和學生就業質量,企業節省人才培養時間和成本、獲得量身定做的優秀人才。
第六條 雙方成立專業指導委員會,共同制定適應社會需求的人才培養計劃,進行專業建設和參與教學質量評估。
第七條 教學科研經營合作,包括互派教師和技術人員、共建實驗實訓室、設立基金(獎教獎學)、合作創辦企業以及其他有利于雙方共同利益的合作事項。
第三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需要安排學生到乙方單位進行頂崗實習,根據教學需要安排學生到乙方單位進行參觀學習。甲方學生在乙方單位頂崗實習期間必須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 甲方會同乙方共同制訂人才培養模式,根據企業需要培養人才。
第十條 甲方認真維護與管理乙方資助建立的實驗、實訓室。有效利用乙方資助甲方用于實驗、實訓的各種材料工具、設備儀器等。
第十一條 甲方可以聘請乙方經營、生產技術、科研、管理人員到甲方做學術報告;甲方聘任乙方推薦的高級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為雙師型兼職教授、副教授、講師,直接參與甲方教學工作;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尊重并維護乙方對甲方實驗實訓室、樓堂館所、班級的冠名權。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有經驗的專業教師承擔或參與乙方科研工作,優先優惠為乙方提供新信息、新技術的科技咨詢和科研成果技術轉讓;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設立的各種基金制訂完善的評選與管理辦法,認真評選,妥善管理。
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為甲方學生實踐、實習、實訓提供必要條件,并指派相關人員參與指導,在進行技能實踐指導的同時,注重對學生職業道德的培訓,對學生實習、實訓情況提出考核評價意見。
第十六條 乙方可建議修改課程計劃、調整課程設置;學生畢業后由乙方擇優錄用。
第十七條 乙方可以安排員工到甲方參加專業培訓,教育員工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乙方可以在甲方學院內建立實驗、實訓室;乙方可以資助甲方用于實驗與實訓的各種材料工具、設備儀器等,督促甲方認真維護與有效利用;
第十九條 乙方推薦經營、生產技術、科研、管理人員到甲方做學術報告,向甲方提供相關技術信息、咨詢等服務。
第二十條 乙方推薦符合雙師型要求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作為甲方的兼職教師,并支持他們到甲方開展授課、指導實訓、編寫教材等教學活動。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可以在學院設立如:獎學基金、助學基金、創新基金、校企合作辦學基金、大學生創業基金、大學生藝術團基金、大學生社會實踐基金、大學生科技創新基金等;乙方可以申請對甲方實驗實訓室、樓堂館所、班級等進行冠名;
第二十二條 乙方可以聘請甲方推薦的專業教師參與科研工作。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校內教學實訓場所及設備,參與甲方的校辦企業,開展經營合作。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為雙方進行合作的指導性文件,應當根據雙方具體的合作事項,依據本協議精神,協商具體實施細則,簽訂具體的合作協議。
第二十四條 雙方不定期檢查評估本協議執行情況,總結合作經驗,調整、完善合作方案。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以根據全面合作開展情況,在各類媒體上進行相關宣傳,擴大雙方影響。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