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股份合同書(精選3篇)
企業經營股份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入股出資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名稱,經營場所位于
二、經營范圍:
三、甲、乙雙方姓名
1、甲方: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
四、經營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
1、甲方以(公司營業執照和20臺電腦)出資,折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以(20臺電腦)出資,折合人民幣__________元;
(乙方給予甲方(__________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3、甲、乙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愿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方發生難于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解散與清算
公司股份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愿繼續經營;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后,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5、經營終后,甲,乙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九、經營終止后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 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企業經營股份合同書 篇2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證人________自愿為________公司(下稱債務人)完全履行其與貴司已訂立的或/即將訂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向你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特立本擔保書,向你司保證下列各項:
一、保證責任范圍:保證債務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應向你司支付的貨款本金、利息、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你司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二、保證責任期間:兩年,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三、本保證為連帶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的,本保證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保證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四、本擔保書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補充,包括同意債務人延期履行,不論是否征得保證人的書面或口頭同意,保證人均繼續根據本擔保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保證在債務人付清或由保證人代為付清本擔保書項下的所有款項前,不向債務人追償。
六、保證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將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他人時,本擔保書繼續有效,受讓人享有與你司同等的權利,而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七、本擔保書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簽字)
簽發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經營股份合同書 篇3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12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________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人?偨浝碛蒧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____人,另一方推薦__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勞 動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雇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準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