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安全管理合同(通用3篇)
商鋪租賃安全管理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租賃方):
聯 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聯 系人:
聯系方式: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要求,創造安全的經營環境,明確甲方為商鋪(場地)出租單位,對乙方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乙方為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甲乙雙方自愿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安全責任和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經營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甲方負責管轄區域安全管理的組織工作,開展對承租企業、個體戶安全宣傳活動,普及和推廣安全管理知識。
3、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切實實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4、協助承租企業、個體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經營制度及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5、堅持安全檢查和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6、負責管轄區域的公共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7、建立和加強義務消防隊伍的管理,制定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
8、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隱患;制止乙方的違法行為。
二、乙方安全責任和義務
1、乙方承租人(企業或個體戶)是乙方安全生產責任人,對承租范圍內安全工作負責。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生產相關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無條件的自覺組織人力、物力對存在安全問題或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商鋪轉租給任何第三方或個人,并且不得轉租給無相應經營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4、乙方及其員工應學習并掌握火災報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場逃生等技能。
5、乙方在甲方市場內承租的商鋪僅做經營場所使用,不能作為任何形式的住宿用途。
6、嚴禁乙方搭建影響房屋結構和消防安全的閣樓,同時僅限于存儲貨物。
7、乙方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禁止鎖閉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雜物。
8、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拆除,設置警戒,并施工完成前將防護設施恢復原狀。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用電負荷不得超過原設計電表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電負荷。并且保證各種用電設備正常運轉。
10、乙方因經營需要變動原有的電力線路、水路管道或重新安裝的,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改造、裝修和線路布置圖,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11、乙方營業結束后應做到斷水、斷電,關好門窗。存儲貨物的倉庫保持良好通風,合理安排貨物堆放高度和間距。
三、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2、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不善、違規操作、拒不整改等)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應負完全經濟賠償責任、民事、刑事責任。
四、其他事項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2、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代 表人:
聯系方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方):
證件號碼:
聯系方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安全管理合同 篇2
甲方(租賃方):
聯 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聯 系人:
聯系方式: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要求,創造安全的經營環境,明確甲方為商鋪(場地)出租單位,對乙方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乙方為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甲乙雙方自愿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安全責任和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經營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甲方負責管轄區域安全管理的組織工作,開展對承租企業、個體戶安全宣傳活動,普及和推廣安全管理知識。
3、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切實實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4、協助承租企業、個體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經營制度及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5、堅持安全檢查和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6、負責管轄區域的公共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7、建立和加強義務消防隊伍的管理,制定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
8、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隱患;制止乙方的違法行為。
二、乙方安全責任和義務
1、乙方承租人(企業或個體戶)是乙方安全生產責任人,對承租范圍內安全工作負責。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生產相關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無條件的自覺組織人力、物力對存在安全問題或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商鋪轉租給任何第三方或個人,并且不得轉租給無相應經營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4、乙方及其員工應學習并掌握火災報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場逃生等技能。
5、乙方在甲方市場內承租的商鋪僅做經營場所使用,不能作為任何形式的住宿用途。
6、嚴禁乙方搭建影響房屋結構和消防安全的閣樓,同時僅限于存儲貨物。
7、乙方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禁止鎖閉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雜物。
8、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拆除,設置警戒,并施工完成前將防護設施恢復原狀。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用電負荷不得超過原設計電表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電負荷。并且保證各種用電設備正常運轉。
10、乙方因經營需要變動原有的電力線路、水路管道或重新安裝的,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改造、裝修和線路布置圖,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11、乙方營業結束后應做到斷水、斷電,關好門窗。存儲貨物的倉庫保持良好通風,合理安排貨物堆放高度和間距。
三、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2、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不善、違規操作、拒不整改等)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應負完全經濟賠償責任、民事、刑事責任。
四、其他事項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2、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代 表人:
聯系方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方):
證件號碼:
聯系方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安全管理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雙方協商,乙方愿意租賃甲方在金塔水鄉北岸4-15號商鋪,商業使用,第一年房租5000元(伍仟元整),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隨行就市。
二、一年租期未滿,而乙方提出退房時,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或不需繼續租用,都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繼續租用,則需在租期滿后一日內搬出,協商租期滿后,要續租則房租漲價不超過20%。
四、租房期內乙方要愛護房屋及室內設施,不得損壞不能隨意改造,如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和變更租賃用途,必須甲方同意,租期內乙方若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甲方。
五、租期內屬于該商鋪水、電費用由乙方直接向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繳納,逾期不交而發生的滯納金由乙方承擔。有關物業費、衛生治安費、稅費等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所容易損耗品自行更換,在租賃期結束退房時,必須保證易損品、墻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鋪租賃期內應保持周邊環境整潔,注意安全,如發生被盜,被搶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損失和傷亡,由乙方負責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利用鋪面進行非法活動及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使用權,同時乙方需承擔全部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九、在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強行收回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投資損失。
十、租期內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單價內容及傷害甲方利益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轉租或轉讓(半年之內不得隨意轉讓,一年以后可轉讓)。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