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生產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
一、適用范圍
1、食品生產領域突發質量安全事件是指本縣單個或多個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因較大質量問題,突發急性中毒,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2、本預案適用于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處理本縣行政區域內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包括突發事件的報告、調查、分析、處理、以及事件的備案。
二、工作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工作方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
三、工作流程
突發事件(預警)——報告縣領導、市局或有關部門——事件現場應急處置——現場情況記錄匯報——參與事件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報告存檔備案——結案。
四、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的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圍,將突發事件分為一般事件、較大事件、重大事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發生即啟動本預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5人食物急性中毒,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體身體不適,但未出現人員死亡的突發事件。
2、較大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5-10人急性中毒,或1-2人死亡的突發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出現3人以上死亡的突發事件。
五、處置機構
1、機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指揮部實行首長負責制,由大田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任指揮長,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有害食品追繳組、后勤保障組等三個應急處理小組,分別由綜合管理股、監督稽查股、辦公室等有關人員組成。綜合管理股主要負責事故調查工作,監督稽查股主要負責有毒食品追繳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車輛調度、信息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2、指揮部的主要職責:組織指揮檢驗機構、搶救隊伍、事故發生單位等各方面力量對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落實領導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采取積極措施平息事態,防止事態擴大。
3、指揮長的主要職責: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4、副指揮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六、突發事件的報告
1、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接警人應立即報告指揮長,指揮長在1小時內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和市局領導,并且根據情況通報公安、經貿、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
2、報告的內容有:
(1)事件發生單位名稱、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件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3)發生事件的食品名稱;
(4)事件類別;
(5)人員中毒、昏迷及死亡情況。
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應在30分鐘內完成召集事故現場處置有關人員并且趕赴現場。
2、采取應急措施,協助進行人員施救、現場保護等工作,第一時間進行抽樣檢驗或送檢,及時保全有關證據,防止事故發生單位破壞毀滅。
3、責令造成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立即停產整頓,對事故發生現場的有關設施,要立即采取封閉措施,防止危害的繼續產生和對環境、水源等的污染。
4、做好對有同樣質量問題食品的追繳工作。責令生產者配合追回對已售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并通知有關的經銷商停止銷售有毒食品,同時通報工商、衛生等部門采取相應措施。
5、縣局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保持通訊暢通、交通工具隨時調用。
八、事故調查
1、事故調查組據事故發生的區域、范圍,部署對有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調查工作。
2、事故調查人員要深入事故發生現場,采取查閱有關材料、調查詢問等方式進行認真、詳細的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的傷害情況;查清事故發生的基本過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范圍;查明食品生產、銷售和庫存情況。
3、調查組要對庫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產設備依法進行封存或扣押,對企業及其產品展開全面檢查和調查,并且詳細記錄;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要責令企業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擴大。
4、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對企業的工藝流程進行檢查,對原材料、產品等進行抽樣檢驗或送檢,檢測機構及時出具檢測報告(有時間限制的除外),取得檢驗結論后及時報調查組;調查組根據搜集到的證據,整理案卷,將調查結論及時報指揮部。
5、在現場調查和取證的基礎上,事故調查小組及時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并且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九、信息的發布和上報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突發事件的對外信息報導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開的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
2、突發事件依法處理完畢后,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將突發事件的總結書面報逞有關部門。
生產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2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參照省內外錯峰生產管控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將工業企業錯峰生產作為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突出對重點時段、重點行業的科學施策、精準調控,基于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施差別化管理,切實增強錯峰生產管控的精準性、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刀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底線思維。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是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根本底線,錯峰生產是減少工業排放強度的重要措施。各縣(市、區)要深刻把握國家、省、市關于錯峰生產的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減排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的減排比例,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對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要提前開展熱源調整或備用熱源建設,在保證停限產減排措施實施的同時,保障民生供應。
2.堅持分類施策精準減排。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為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動態停限產管控;以優先控制重污染行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為主,綜合生產裝備、能源消費、污染排放、治理水平、運輸水平等因素,實施分類分級管控;根據區域環境容量的差異,實施分區管控。推動工業企業加快提標改造、升級轉型、布局調整,實現高質量發展。
3.堅持常態管控與應急相結合。錯峰生產管控評級不等同于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績效評級。重污染天氣期間,重點行業應按照應急減排績效評定結果,結合《臨汾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__年修訂)》中有關要求采取減排措施。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峰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峰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采取進一步停限產、運輸管控、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等應急響應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三)實施時間
平川縣(市、區)從20__年10月1日—20__年3月31日;山區縣從20__年11月15日—20__年3月15日。
二、錯峰生產管控要求
(一)所有涉氣企業
鋼鐵、焦化企業根據治理情況實施動態評定分級。除鋼鐵、焦化企業外,20__年9月30日前,對未按期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務并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以及未按要求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所有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深度治理任務和用電管控系統建設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深度治理要求和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二)重點行業
1.鋼鐵行業(含高爐鑄造一體和鐵合金企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⑴滿足《臨汾市20__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35號)要求并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桿企業;
⑵主要生產設備(高爐、燒結機、轉爐、軋鋼等)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和淘汰類;
⑶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__〕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30%。(以高爐產能為基數,以高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核定限產比例,高爐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轉爐、軋鋼同步停產。下同)
⑴按照《臨汾市20__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__〕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Ⅲ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臨汾市20__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35號)要求,完成鋼鐵行業有組織排放治理任務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__〕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限產70%,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2.焦化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20__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35號)要求并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桿企業,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裝備和治理水平不同的生產線實施分類管理(下同)。Ⅱ類:同時滿足以下 2個條件的,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50小時左右。
⑴按照《臨汾市20__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熄焦方式為干熄焦。
Ⅲ類:穩定達到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80小時左右)。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焦爐炭化室停止裝煤。
3.火電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⑴煙氣主要污染物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6%的條件下不高于5、35、50mg/m3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采暖季后立即停產整治,治理不達標不得恢復生產,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4.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1月31日停產。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窯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⑶按要求完成在線監測設施的更新改造和聯網傳輸。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5.鑄造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鑄造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9號)要求并通過驗收;
⑵采用電爐作為熔煉設備,且沖天爐已拆除。
Ⅱ類:達不到Ⅰ類的,全部停產。
6.磚瓦行業(不含非燒結磚瓦)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20__年11月15日至20__年3月15日停產。
⑴按照《臨汾市磚瓦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22號)要求完成治理驗收,在線監測設施聯網傳輸并穩定達標;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7.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并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8.陶瓷行業
Ⅰ類: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且采用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的企業,正常生產。
Ⅱ類:以煤(含煤氣發生爐)為燃料的企業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2月29日停產。
9.石灰窯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__〕56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為燃料。
Ⅲ類:達不到Ⅰ、Ⅱ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0.石膏線/板、礦渣棉、炭黑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2月29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1.粉磨站(有工業爐窯的)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__〕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1月31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2.工業鍋爐。沒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沒有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氣鍋爐,20__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配套管理辦法
(一)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錯峰管控相關要求,組織對轄區內所有企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核查,在20__年9月30日前將企業底數、各行業未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和行業治理任務的停限產企業名單報市大氣辦,經市大氣辦審核修改后備案,作為監督檢查、考核評定的依據。
(二)錯峰管控的重點行業中,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企業自主驗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核查,實施績效評級;其余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各生態環境分局按要求組織驗收核查,實施績效評級;未完成驗收的視為未完成深度治理。
(三)秋冬季錯峰生產管控期間,市大氣辦將組織行業責任部門對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開展縣(市、區)互查。對未按照管控措施執行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應納入而未納入重點行業名單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實施停產,秋冬季不得恢復生產。
(四)對納入錯峰生產管控的工業企業實施評級動態調整,對污染排放不能穩定達到治理標準要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業企業,直接納入企業最低評級。
(五)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措施要確保可操作、可核查。限產比例優先考慮采取按時段停產方式,停產時段應安排在20__年12月、20__年1月和2月重污染天氣易發期間;其次考慮按生產線或設備停產,確實因工藝原因無法停產的,按負荷限產。涉及供熱企業要嚴格按照供熱解綁承諾要求,確保滿足錯峰生產管控要求的基礎上保證供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20__-20__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施,各縣(市、區)政府是本地秋冬季錯峰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峰生產管控工作作為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本地落實方案,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對分管行業制定現場監管方案,確保錯峰生產管控工作扎實推進。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峰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地企業錯峰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處罰;決不允許借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專項督察、執法檢查等名義采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敷衍整改、機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三)嚴格追責問責。市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核,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和環境稅等,對工業企業進行核查,對有環境違法行為、未能落實錯峰生產管控方案、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等情況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并降級加嚴管控;各縣(市、區)要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采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峰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縣(市、區)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加強信息公開。全市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把信息公開作為推動秋冬季錯峰生產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生產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3
為落實《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決戰計劃》《晉中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峰生產范圍
錯峰生產行業:鋼鐵、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鑄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或工序),其中:按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實施停產(因生產工藝和安全因素無法停產的,實施最嚴格錯峰);被評定為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峰生產;被評定為A、B、B-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不納入錯峰(秋冬季鼓勵采取協商自主減排)。
二、基本原則
1.統籌保障安全。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開展錯峰生產。
2.統籌保障民生。全面落實“六保”工作,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優化錯峰生產措施;對保障民生的其它類企業,按照保障需求開展錯峰生產。
3.統籌穩增長。對滿足環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總量小、對穩增長、穩就業、穩外貿等影響大的生產企業,可適度減少錯峰。
4.統籌應急管控。參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錯峰生產計劃安排要優先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基本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銜接。錯峰企業在秋冬季期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執行錯峰生產措施,在預警管控期間要嚴格執行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三、錯峰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錯峰生產方式
各縣(區、市)錯峰生產可采取輪開輪停方式或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安排并具體組織實施,結合本轄區實際,因地制宜,因行業、因企施策。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地方方案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要聯合制定本行政區錯峰生產方案,明確錯峰企業名單,確保清單可操作、可核查。各縣(區、市)錯峰生產方案及清單于10月29日前分別報至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并在媒體上予以公告,接受社會、媒體和同行的監督,確保錯峰生產公平、公正、公開。各縣(區、市)可根據民生保障等情況按照原則適度調整錯峰生產名單和錯峰生產措施。
(二)加強督導檢查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要對參與錯峰生產企業開展巡查檢查,嚴查不執行錯峰生產要求的行為。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行為。工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建立錯峰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20xx年11月起,每月4日前各縣(區、市)報送上月錯峰生產工作落實情況),掌握行業內重點企業錯峰生產動態,對行政區內錯峰生產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督導,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錯峰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三)加強工作指導
各縣(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要對參與錯峰生產企業開展指導,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工作實效。
(四)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
各縣(區、市)要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統籌做好秋冬季期間錯峰生產信息發布、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避免引發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