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安外包合同(精選3篇)
物業保安外包合同 篇1
聘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服務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湖南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后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收費項目和車輛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 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
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_______________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_______________
流動巡邏的任務要求:_______________
2、做到及時發現并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衛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后,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并經常保持聯系,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后由乙方處理。
4、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6、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_______________
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共 ________月。
2、費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 元)全月_____人,服務費合計__________元。
四、待遇福利
1、食宿、服裝:_______________由甲方解決。保安保險費用由甲方給予支付。
2、加班費:_______________按勞動法規定,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員加班時,加班費的計算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辦理。國家法定休假日(如五一等)加支付每天工資300%工資報酬,由甲方支付。
3、付款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雙方簽訂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個月 名保安服務費 元到乙方銀行賬戶,以后按每壹個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當月五日前一次付清 名保安費用,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1)支票。
(2)現金。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議,另外協商的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能向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知照乙方是否續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保安外包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1)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15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保安外包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秩序維護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
統一社會信用證代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證代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
第一條、秩序維護服務的內容
1.1乙方為甲方提供秩序維護員,對雙方確認的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__[ ]實施安全保衛服務,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預防和制止侵害甲方財產安全的行為發生。
1.2乙方秩序維護員的具體執勤崗位、職責范圍和勤務安排,由甲乙雙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1.2.1維護好甲方單位區域內的治安秩序和財產安全;
1.2.2負責對突發事件的預期處置或報警;
1.2.3完成甲方賦予的與秩序維護工作相關的其他任務。
1.2.4
1.3乙方的秩序維護員24小時在崗值勤;
第二條 秩序維護的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2.1甲方聘用乙方秩序維護員服務項目如下
區域:_______________
人數: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月):_______________
費用(元/月):_______________
費用(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
備注:以上費用為含稅價,且含餐費,費用采取月度考核按實結算。
第四條、
3.2費用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每月以支票方式結算,當月依據月度考核結果按實支付上月服務費用。乙方應在要求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額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
3.3甲方要求乙方秩序維護員超過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的,應在本合同服務費標準之外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支付加班加時工資。
3.4如應甲方要求增加秩序維護人員,如緊急情況下,由甲方區域負責人先向乙方予以電話通知,后以書面聯系函進行費用結算確認。若增加人員加班天數不超過10天,則人員加班費用按安保[ ] 元/人/小時進行支付;若增加人員加班天數含10天及以上按實際天數支付。
項目區域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4.1甲方權利及義務
4.1.1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秩序維護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秩序維護員。
4.1.2甲方應為值勤秩序維護員提供必要的執勤裝備、通訊技術設備。
4.1.3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和防范措施。
4.1.4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秩序維護員的工作,對秩序維護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秩序維護員的合法權益。
4.1.5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1.6對有重大貢獻的乙方秩序維護人員,甲方應當給予獎勵。
4.1.7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往人員進行政治審核。
4.1.8甲方有權依據《外判單位綜合考評表》內容對乙方的服務費用進行相應獎罰。
4.2乙方權利及義務
4.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4.2.2乙方負責秩序維護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4.2.3乙方負責秩序維護員的政治審核工作,要求對所有入職項目人員必須符合甲方政治審核要求。
4.2.4乙方對秩序維護服務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4.2.5乙方負責支付秩序維護員的工資和福利費用。
4.2.6乙方負責秩序維護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違紀問題的處理。
4.2.7乙方秩序維護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4.2.8乙方對所簽收的甲方物品負保管責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進行賠償。
4.2.9乙方派駐人員如請假,乙方應調配其他人員頂替,人員更換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認可。
4.2.10乙方全責承擔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如工傷、事故、傷害、死亡等相關一切事宜)、侵權、索賠等責任,乙方必須保障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避免疲勞作業。
4.2.11月度考核:_______________甲方將參照甲方品質部月度考核結果,由甲方項目完成對乙方月度工作考核工作,并填制《外包業務[ ]年[ ]月綜合考核算項目分類及明細表》。
4.2.12乙方需及時支付秩序維護人員的薪資福利及有關勞保費用;乙方用工人員在項目上產生的勞動糾紛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在其員工進場前辦理好相關保險。
4.2.13乙方派駐人員年齡為 18周歲-[ 根據各項目實際需求填寫上限 ] 周歲,若派駐人員年齡不再此范圍內派對,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如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有此類人員,則立即清退,并且乙方需在三日內補其缺員人員,否則扣除當月考核費用100元/人。
4.2.13乙方需在合同期內提供項目實際所需建(構)筑物消防員證(初級及以上),甲方予以支付首次培訓費用4050元/每證(甲方需提供培訓費用正規發票復印件、證書復印件,甲方將以此為依據予以支付),如乙方所持證人員離職,乙方必須保障項目實際所需消控證數量。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5.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5.2如甲方與大業方合同終止,本合同即自動終止,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在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約定外,任何一方單方無故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每月秩序維護服務費總額的30%違約金。
6.2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3 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按照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差旅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其他事項
7.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本合同任何第三方泄露對方的商業信息;
7.2甲方不得直接向秩序維護員布置秩序維護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任務,秩序維護員有權拒絕執行客戶單位的違法指令。客戶單位不得因秩序維護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7.3在合同期內,因國家相關政策的變化和各種繳費標準的提高,甲方應按照國家政策對秩序維護服務費作出調整。
7.4秩序維護人員在執勤期間,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財產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按《民法典》第109條規定協商解決。
7.5秩序維護員在執勤時,屬職責范圍內發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應及時保護好現場,匯報甲方和派出所。經公安機關偵察認定是秩序維護員工作失職所造成損失的(不包括現金、有價證券、古董字畫、郵票等不屬于甲方的物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參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7.6因甲方單位技防、物防、人防實施不到位,經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未采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屬甲方本單位工作人員監守自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7.7 甲方指派秩序維護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秩序維護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附則
8.1雙方可對本合同之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條款本意。
8.2本合同及附件、補充協議未規定之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8.4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8.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6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8.8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8.9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