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通用17篇)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方因自愿提出與乙方解除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議定如下事項: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按協議各自應履行的義務要在三日內主動履行完畢,否則要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以后雙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任何有關與原勞動合同關系的要求。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2
甲 方:X公司
乙 方:(個人)
甲、乙雙于 年 月 簽訂了勞動合同,現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X公司 乙 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3
___(勞)字〔20_〕1號
關于與同志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
_,男,__年_月出生,族,__文化,身體證號碼________,__年_月進入本單位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共_年_個月,最后一次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間自20_年6月13日至20_年6月12日止,本單位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自20_年7月至20_年6月止。
現因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調整及本人身體情況無法繼續安排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勞動法》,決定從20_年7月1日起與__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按協商規定給予經濟補償金_____元整(___。0元)。
請__員工在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如有異議,請于60日內申請仲裁。
___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備注:本決定書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失業人員本人、市失業所各一份。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4
甲方:(藥品經營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藥學技術人員)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資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于甲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現因 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企業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備注:
1.本解聘協議書簽訂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由于沒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預的關系,導致司法實踐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勞動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糾紛更是困惑著司法實踐,文章圍繞此方面展開探討。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首先應當對勞動合同法律關系有正確認識。勞動關系本質上是民事主體之間所產生的關系,因此其法律關系應當遵循私法自治原則,出于員工和用人單位地位的懸殊以及社會發展的利益衡量,對勞動關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調整,所以是《勞動法》是公法與私法相融合而產生的法律,調整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作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僅體現了私法性的內容,也體現了公法的理念。當私法上的原則不能確保實質正義的時候,就要用公法的強制手段進行彌補,從而實現真正的公平和正義。也就是說法院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應當遵循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國家公法干預的統一,這是我們正確審理勞動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確理解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基礎。解除勞動合同爭議主要涉及到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續等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是法律法規賦予員工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只要構成前述條件,便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因此員工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辭職權的行為,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也談不上違約金的問題。
我們應當注意到下面情況:第一,員工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賠償經濟損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為此規定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人民法院不應當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就服務期有特別約定,員工違反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但對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則予以調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應主動調整,應當由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抗辯。
第三、用人單位以提供住房、汽車等特殊待遇為條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因為住房、汽車等返還問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爭議的案件予以受理,具體審理時應當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處理。
二、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未向員工送達或者在送達不能時沒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眾的,該決定對員工不發生約束力,員工請求撤銷該決定,法院應當予以撤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僅應當對解除合同的事由負舉證責任,而且應當對決定告知或者書面告知的負舉證責任。
需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被撤銷后,應當按照員工的原工資標準賠償員工的.損失;如果訴訟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判令一次性支付員工自勞動合同屆滿之日至判決之日的必要生活費。
勞動合同解除后糾紛
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出具爭議。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當查驗解除勞動證明,也就是說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員工被用人單位錄用審核的一個條件。勞動合同解除后,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文,合同關系終止后,合同當事人之間仍然有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所以用人單位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時向員工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證明內容應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時間等內容,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而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的范圍,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及時作出判決,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影響員工就業,員工提出賠償要求的,應當支持。
用人單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證明涉及對當事人人品等評價的,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有侮辱當事人人格等內容,如果用人單位證明的內容侵犯當事人人格權的,當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訴,不屬于勞動爭議。
二、有關手續的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不及時辦理員工檔案轉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得以雙方沒有結清欠款或員工未支付有關賠償金為由扣置員工檔案或不辦理有關手續,員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如因用人單位的行為直接導致員工無法就業而造成員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競業限制條款的適用問題。
競業限制是指公司的職員(尤其是高級職員)在其任職期間不得兼職于競爭公司或兼營競爭性業務,在其離職后的特定時期和地區內也不得從業于競爭公司或進行競爭性營業活動。競業限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不會隨著職員的流動流向競爭性的企業,保持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我國競業限制的規定散見于法律法規與部門規章中。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案中涉及商業秘密侵權問題的函》第1條規定,勞動合同中如果明確約定了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內容,由于員工未履行,造成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害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并依據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作出裁決。
但是競業限制條款是一柄雙韌劍。所以我們在審判實踐中應當充分認識此特點。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時,如果當事人之間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解除后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員工不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系終止的,競業限制條款應當不具有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另有特殊約定并且給員工經濟補償的除外。對競業限制條款的審查也應本著意思自治為主,司法適度干預的原則。當事人對競業限制適用的地區、時間和禁止員工從事行業的范圍約定明顯不合理的,對超出必要程度的競業限制條款,法院可以認定該條款對員工不產生約束力。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5
先生/女士:
您好!
我們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規定,決定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發給你經濟補償金_____元。請你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部門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特此通知
單位(簽名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6
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協議。
一、解除日
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相關安排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2.甲方應正常發放工資至解除日。
3.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應正常繳納至 年 月(含當月)。
三、離職補償
1.雙方同意,離職的經濟補償按如下第 種方式計發:
(1)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2)經濟補償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3)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離職的經濟補償金。
2.雙方確認,上述經濟補償包括雙方勞動關系解除相關的全部補償、代通知金等項目。
四、確認無其他爭議
雙方在此確認:均了解《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勞動保護、檔案轉移、年休假等各方面)。除本協議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都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對方要求其他報酬、費用、賠償或補償。
五、工作交接特別約定
。
六、保密義務
乙方于在職時所掌握到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后,應嚴禁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否則甲方有權保留法律追溯權;乙方不應從事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部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
七、競業限制約定
。
八、其他條款
。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7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12種情形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后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基于勞動關系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應不遲于最后工作日將屬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并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于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為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并且交還所有屬于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甲乙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對原簽訂的租賃合同(編號)簽訂如下解除協議:
一、原租賃合同方
1、原租賃合同甲方;
2、原租賃合同乙方:
3、原租賃合同物業管理方:
二、約定事項
1、乙方租賃甲方原康利金融大廈____樓____單元,租賃合同面積平方。現解除物業合約,本解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原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租賃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付甲方的費用,逾期甲方保留以_______元/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3、乙方同意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費用結算終止時間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協議簽署當日,甲方可對本協議的物業單元進行停水、停電并做封鎖。同時視為該單元物業租賃使用權已交回甲方。甲方即日起可正常方式另行對外出租或經營。
5、本協議約定乙方可清理帶走的物品為:(另加附件說明:)。
6、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對本協議第二條第5款約定的物品清理完畢,逾期未。清的甲方可將視為乙方遺棄物處理,甲方清理乙方本遺棄物品中產生的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現場需拆除、破損、遺失等的賠償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簽訂后,經甲方對租賃物業現場驗收無異議,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物的.鑰匙,在乙方簽署《退場確認單》起本協議即刻生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8、乙方在撤場過程中,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及裝飾(包括但不局限于門、窗、地板水電設備設施)否則雙倍賠償。
9、本協議簽署日結清:管理費、水電費、公攤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破損、改造、拆除、恢復費及清運費人民幣_______元;
10、乙方原已繳交裝修保證金等人民幣_______元,述費用的抵扣多退少補。
1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12、其他具體撤場執行細節以雙方書面確認為準,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簽署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權人簽署:__________授權人簽署: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于20__年5月15日解除,乙方的社會保險繳納至20__年5月。
2、乙方應在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以下工作交接。
3、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規章制度,甲方與乙方一次性結清基于雙方勞動關系存續及解除產生的各項工資、補償、賠償及其他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甲方同意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現金或轉賬)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4、甲乙雙方同意并對此解除協議嚴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其他的人或他方泄露本解除協議的細節;乙方同意并對他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其他的人或他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方法、客戶、或任何甲方的其他事情。如甲乙雙方有違反此款保密義務行為,可按本協議第3條、所列數額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就此勞動關系不再有任何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獎金、提成、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帶薪年假、加班費、勞動合同
簽訂、續簽等所有基于勞動關系建立、存續及解除產生的各種爭議;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訴訟、行政等方式)。
6、本協議一經簽訂,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張再回到本協議簽署前的狀態。如乙方再就此事提起任何形式的爭議(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訴訟、投訴、舉報等),乙方應按按照本協議第3條、所列款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甲方承擔因處理此爭議事宜發生的交通費、律師費、滯納金、員工勞務費等相關費用。
7、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簽訂為期_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和國家有關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經________方提出,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期限為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的勞動合同。 ________方同意與________ 方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自愿辭去公司
三、甲方已結清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有的工資、福利(養老保險)等。
四、乙方承諾:
1、乙方不再就有關勞動關系的權利義務事項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包括不得使用甲方單位介紹信和名片等)。
3、乙方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應遵守已與甲方簽署的《保密與禁止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本協議簽訂后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乙方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及早完成未完結工作;
2、辦好工作交接手續,全面移交公司財物、資料檔案和應該移交其它事宜;
3、清理收回經手的應收款項,保障公司財產資金安全;
4、清理積欠公司的個人債務和其它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5、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應為所其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按其在職期間簽訂的《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按《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協議條款索賠。
六、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應認真履行有關義務,嚴格遵守約定條款,不得違約。乙方如違反上述條款,甲方有權按以上條款索賠,并可要求乙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和對其它債務(費用)的追索權。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公司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4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辭職權: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通常稱之為“辭職權”。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2、特別解除權:《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一)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特別解除權,勞動者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以外,其它幾種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后,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3、不可抗力解除權:《勞動法》沒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權,但我國《合同法》對不可抗力解除勞動合同卻有明確規定。所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客觀事件,例如水災、火災、地震、火山爆發、水災等自然事件,或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變化等等,導致合同繼續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筆者認為,不可抗力也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之一。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鑒于雙方簽訂的《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職手續,并出具相應的。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議符合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6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 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 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員工工號: )
甲、乙雙方于 年 月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 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方支付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三、 ;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一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起訂立勞動合同。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基礎之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
1、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及其他各種費用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匯入乙方工資卡中。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不得對甲方公司名譽進行損毀或者向行政機關進行舉報,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00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壹拾萬元)。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收條
今收到 公司支付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即《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中協議約定的總金額)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
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收到人身份證復印件: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