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精選8篇)
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篇1
目錄
一、釋義
二、激勵計劃的目的
三、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四、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五、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和數量
六、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分配情況
七、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確定依據
八、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權日、可行權日及禁售期
九、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及授予程序
十、股票期權的行權行件及行權程序
十一、預留股票期權
十二、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十三、公司和激勵對象的權利義務
十四、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與終止
十五、激勵計劃與重大事件的間隔期
十六、關于本計劃修訂程序的說明
十七、附則
一、 釋義
(略)
二、 激勵計劃的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勵和約束機制,調動___________________集團中高層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的積極性,留住人才、激勵人才,將中高層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利益與公司利益更加緊密地結合、團結一致發展公司,從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在充分保障股東的利益實現更大幅度增值的前提下,根據收益與貢獻相對等的原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激勵計劃。
三、 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1、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審議批準本計劃的實施、變更和終止。
2、董事會是本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管理機構,下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擬訂和修訂本股權激勵計劃,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和主管部門審核,并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辦理本計劃的相關事宜。
3、監事會是本計劃的監督機構,負責審核激勵對象的名單,并對本計劃的實施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進行監督。
4、獨立董事應當就本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發表獨立意見,并就本計劃向所有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四、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一)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1、激勵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激勵對象以《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為依據而確定。
2、激勵對象確定的職務依據
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包括監事、獨立董事),公司下屬分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級人員,以及公司董事會認定的業務、技術骨干人員。
3、激勵對象確定的考核依據
激勵對象須根據公司相關績效考核辦法考核合格。
(二)激勵對象的范圍
激勵對象的范圍為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公司下屬分、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級人員和公司認定的業務、技術骨干人員,以及預留激勵對象,具體如下:
姓名:
職務:
任期:
持有公司股份數量:
……
下屬分、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員和公司認定的業務、技術骨干共____名。
預留激勵對象(在預留股票期權有效期內有董事會確定,并經監事會核實;如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未參與兩個或兩個以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中沒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也沒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親屬。
五、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和數量
公司授予激勵對象__________份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可行權日以預先確定的行權價格和行權條件購買一股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的權利。
(一)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
本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___________股A股股票。
(二)激勵計劃的股票數量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___________份,涉及標的股票為公司定向發行的___________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占公司股份總額___________股的_____%。
(三)募集資金用途
因實施本計劃發行人民幣普通股所籌集的資金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六、 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分配情況
本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總數為___________份,具體分配情況為:
姓名:
職務:
或受股票期權數量(萬份):
獲授股票期權占授予股票期權總量的比例(%):
標的股票占授予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
注:1、預留部分針對公司及下屬分、子公司未來新招聘和新提拔的管理、營銷人員、業務、技術骨干人員,以及上述激勵對象名單中的公司董事會認為有特別貢獻應追加授予股票期權的部分人員。預留激勵對象在本計劃規定期內由董事會確定,并經監事會核實;如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任一激勵對象累計獲授的股票期權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七、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確定依據
(一)行權價格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 ___________元。
(二)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行權價格取下列兩個價格中的較高者,即 ___________元:
1、股權激勵計劃修訂稿摘要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___________元);
2、股權激勵計劃修訂稿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___________元)。
八、 股權激勵的有效期、授權日、可行權日及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計劃的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______集團股東大會批準本計劃之日起計。本計劃有效期過后,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以及未授出的預留股票期權額度由公司予以注銷,不得再行行權或授出。
(二)授權日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授權日,在本激勵計劃報證監會備案且證監會無異議、股東大會批準以及授權條件成就后,由董事會確定。公司在授權日一次性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
授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且不得為下列期間日:
1、定期報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后2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 授權日次日起一年內為等待期,等待期內不得行權。
(三)可行權日
自股票期權授權日起滿一年后,若達到本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激勵對象分三期行權:
第一個行權期:授權日起__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激勵對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總額(已扣除預留股份)為_______萬份,每一激勵對象當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數為其獲授股票期權總數的40%;
第二個行權期:授權日起__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激勵對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總額(已扣除預留股份)為_______萬份,每一激勵對象當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數為其獲授股票期權總數的30%;
第三個行權期:授權日起__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4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激勵對象可行權的股票期權總額(已扣除預留股份)為_______萬份,每一激勵對象當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數為其獲授股票期權總數的30%。
若當期達到行權條件,則激勵對象可在董事會確定的行權窗口期內對相應額度的股票期權予以行權,未按期行權的期票期權額度由公司予以注銷,不得再行行權;若當期未達到行權條件,則由公司注銷當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額度,相應調減其個人獲授股票期權的總額及全體激勵對象股票期權總額。
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且應當在公司定期報告公布后第2個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報告公布前10個交易日內,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后2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
(四)禁售期
1、激勵對象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公司任職期間,每年可以轉讓的公司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任職期間不得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計劃的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和《章程》中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和《章程》的規定。
九、 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和授予程序
(一)授予條件
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員;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
(4)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證監會認定不能實施期權激勵計劃的其他情形。
(二)授予程序
1、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并提交董事會審議。
2、董事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獨立董事應當就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發表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激勵對象名單;公司聘請律師對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
3、董事會審議通過本計劃后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獨立董事意見。
4、公司將股權激勵計劃有關申請材料報證監會備案,并同時抄報交易所和當地證監局。
5、在證監會對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備案申請材料無異議后,公司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并同時公告法律意見書;獨立董事就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向所有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6、股東大會審議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監事會應當就激勵對象名單核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進行說明。
7、本計劃經公司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表決時,公司將在提供現場投票方式的同時,提供網絡投票方式。
8、本計劃經股東大會批準以及授權條件滿足后三十日內,公司按相關規定召開董事會確定授權日,對激勵對象進行授權,完成登記、公告等相關程序。
十、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及行權程序
(一)行權條件
激勵對象對已獲授的股票期權行權,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證監會認定不能實施期權激勵計劃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4)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_______至_______年業績應達到下列指標,并由激勵對象分期按相應比例行權。
第一期行權的業績考核條件:公司_______年度凈利潤值不低于_______年度的_______%;
第二期行權的業績考核條件:公司_______年度凈利潤值不低于_______年度的_______%;
第三期行權的業績考核條件:公司_______年度凈利潤值不低于_______年度的_______%。
本計劃期權成本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4、個人績效考核條件
在每一行權期,激勵對象根據公司相關績效考核辦法,上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合格。
(二)行權程序
1、在行權期內,當達到行權條件后,激勵對象必須在董事會確定的行權窗口期內,就當期可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向公司提交書面行權申請,并足額繳納行權購股款項。如激勵對象未按期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行權申請,或未按時足額繳納行權購股款項,視為激勵對象自愿放棄行權,相應股票期權額度不再行權并由公司注銷。
2、公司董事會審查確認激勵對象的行權申請,并經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激勵對象名單出具書面核實意見后,統一向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3、禁售期滿后,激勵對象因本計劃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可以轉讓,但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規定。
4、激勵對象行權所需資金由激勵對象自籌;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股票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十一、預留股票期權
(一)本計劃股票期權總數中的___________份預留給預留激勵對象。
(二)預留股票期權有效期為1年,自__________集團股東大會批準本計劃之日起算。在預留股票期權有效期內未授出的預留股票期權額度作廢,并由公司注銷。
(三)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與授予程序
1、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與本計劃非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條件相同。
2、在預留股票期權有效期內,由董事會確定預留激勵對象名單、獲授股票期權額度及行權價格等事宜,監事會進行核實,并披露摘要情況;如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前述程序履行完畢且授予條件滿足后,由董事會確定預留股票期權的授權日,并在授權日一次性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授權日起一年內不得行權。
(四)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
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以該部分股票期權授予的摘要情況披露前的市價為基準,不應低于下列價格較高者:
1、摘要情況披露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摘要情況披露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五)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與行權程序
1、行權條件
預留股票期權自授權日起滿一年后分兩期行權。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期的起止時間及當期行權條件與本計劃非預留股票期權的第二個、第三個行權期相同;每期可行權額度均為激勵對象獲授預留股票期權總數的50%。
2、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程序與本計劃非預留股票期權相同。
(五)預留股票期權的其它相關事宜按本計劃有關規定執行,本計劃未規定或不適用的,由董事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確定。
十二、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權數量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公司有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股票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Q=Q0×(1+R)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R為每股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的股票比例);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2、縮股
Q= Q0×R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R為縮股比例(即每股公司股票縮為R股股票);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3、配股、增發和發行股本權證
Q=Q0×(1+R)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R為增發、配股、股本權證(不包括針對公司激勵對象發行的股本權證,下同)實際行權數量的比例(即配股、增發或股本權證實際行權的數量與配股、增發或發行股本權證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二)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公司有派息、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P=P0÷(1+R)2、縮股 P=P0÷R 3、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R每股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4、配股、增發和股本權證發行
P=(P0+P1×R)÷(1+ R)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P1為配股、增發、股本權證行權的價格,R為增發、實際配股、股本權證實際行權的比例(即增發數量、實際配股數量或股本權證行權后實際增加的股本數量與配股、增發或發行股本權證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三)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調整的程序
1、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調整股票期權數量或行權價格。董事會根據上述規定調整行權價格或股票期權數量后,應及時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調整股票期權數量、行權價格或其他條款的,應經董事會做出決議并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十三、公司和激勵對象的權利義務
(一)公司的權利義務
1、公司具有對本計劃的執行權,對激勵對象進行績效考核,并監督和審核激勵對象是否具有繼續行權的資格。
2、公司根據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代扣代繳激勵對象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3、公司不得為激勵對象依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股票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4、公司應當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證監會、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等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按規定行權。但若因證監會、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等非公司原因造成激勵對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權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二)激勵對象的權利義務
1、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
2、激勵對象有權且應當按照本激勵計劃的規定行權,在可行權額度內,自主決定行權數量;激勵對象行權時,應當及時向公司提交書面行權申請并支付行權購股款項。
3、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或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亦不得設定其它第三方權利限制。
4、激勵對象轉讓行權所得股票,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計劃的規定;
5、激勵對象因本激勵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6、激勵對象在行權后離職,如果在離職的2年內到與公司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或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或從事同類業務的,激勵對象應當將其因行權所得的全部收益返還給公司。
十四、激勵計劃的變更和終止
(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
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時,所有授出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按照本計劃執行。
(二)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或死亡
1、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但仍在___________集團內,或在___________集團下屬分、子公司內任職的,其獲授的股票期權不變,仍按照本計劃規定進行。但是,激勵對象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職務變更,或因前列原因導致公司解除與激勵對象勞動關系的,其未行權股票期權額度不得行權,并由公司予以注銷。
2、激勵對象因辭職而離職的,其未行權股票期權額度不得行權,并由公司予以注銷。
3、激勵對象因退休而離職,其獲授的股票期權不變,仍按照本計劃規定進行。
4、激勵對象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應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激勵對象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的,其獲授的股票期權不變,仍按照本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
(2)當激勵對象非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時,其未行權股票期權額度不得行權,并由公司予以注銷。但是,董事會決定其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按照本計劃規定進行的除外。
5、激勵對象若因執行職務而死亡的,其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由其指定的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代為持有,仍按照本計劃規定進行;激勵對象若因其他原因而死亡的,其未行權股票期權額度不得行權,并由公司予以注銷。但是,董事會決定其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按照本計劃規定進行的除外。
(三)公司不具備實施本計劃的資格
公司如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應當終止本計劃,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額度不得行權,并由公司予以注銷: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四)激勵對象不具備參與本計劃的資格
在本計劃實施過程中,激勵對象如出現下列任一情形,其已獲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額度不得行權,并由公司予以注銷:
1、最近三年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4、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五、激勵計劃與重大事件的間隔期
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告日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在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信息披露義務履行完畢30日內;公告日之前30日內,公司未發生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且未對前述重大事項提出動議;本計劃草案披露后至本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30日內,公司不進行增發、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十六、關于本計劃修訂程序的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經公司八屆二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證券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該草案無法付諸實施。鑒此,為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確保激勵計劃的有效實施,經公司獨立董事提議,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以及中國證監會的初次反饋意見,對激勵計劃的激勵方式、股票來源、數量、授予價格等內容予以了調整。調整后的激勵計劃即本股權激勵計劃(修訂稿)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且無異議,并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能實施。
十七、附則
1、本計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2、本計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且無異議,且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篇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公司“富員強企”核心價值觀,建設一套想干事、會干事、能干成事、能干大事的和諧領導班子和一支精誠團結、求真務實、銳意進取的經營管理隊伍。經公司原始投資股東同意,公司決定對公司員工實行股權激勵,股權激勵辦法分股權投資配送激勵和原始股權認購輸送激勵兩種方式。具體方案如下:
一、公司員工股權投資配送激勵:
(一)員工股權投資及配送激勵原則:
1、公司員工股權投資本的原則:自愿。
2、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二個_____年。
① 該員工必須在公司任職時間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② 該員工自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在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開設的資金專戶之日起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二)對象及股權投資上限:
1、對象:在公司任職的全體員工(含公司聘請顧問人員)。
2、股權投資上限:每個員工的股權投資上限為人民幣壹佰萬元。
(三)股權投資折股及配送比例:
1、股權投資折股比例:按每股壹元計算。
2、股權投資配送比例:按1:1比例配送。
例如:A員工在公司的股權投資為伍拾萬元折伍拾萬股,公司送給該員工伍拾萬股股權,_____年后(含_____年),該員工將擁有公司壹佰萬股股權。
(四)股權投資認繳時間及截止時間:
1、股權投資認繳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2、股權投資截止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股權投資及配送激勵生效時間:
1、股權投資生效時間為每個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在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開設的資金專戶,并由資金部開具員工股權投資及配送激勵憑據。
2、配送激勵股權的生效時間為二個_____年。
① 該員工必須在公司任職時間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② 該員工自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在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開設的資金專戶之日起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六)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回報率及支付時間:
1、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回報率:_____%/年。
2、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回報支付時間: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
3、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回報的計算金額為該員工股權投資的實繳金額。
4、配送激勵股權的回報計算時間為______年。
① 該員工必須在公司任職時間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② 該員工自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在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開設的資金專戶之日起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
(七)員工股權投資的資金回報及風險承擔:
1、公司開展IPO運作前,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實行固定回報支付方式,不承擔公司經營風險。
2、公司開展IPO運作后,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實行與大股東同股同利,并承擔公司經營風險;該員工的配送激勵股權必須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才能實行與大股東同股同利,并承擔公司經營風險。
3、公司開展IPO運作進入實質性階段時,按照符合IPO上市規定要求再做員工股權投資持股設置。同時該員工必須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才能享有公司配送激勵股權權利。
(八)存在的風險及解決辦法:
1、存在的風險:由于公司經營管理不善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
2、解決辦法:
① 加強產品質量觀念和民主決策意識可以最大限度地化解投資風險。
② 在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尚未實行與大股東同股同利前,若出現由于公司經營管理不善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必須由公司原始投資股東承擔。
(九)特別約定:
1、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存放公司滿_____年以上,公司才給予支付資金回報;存放公司不滿_____年要求退出的,公司不予支付資金回報。
2、員工股權投資資金存放滿_____年以上,若有員工要求退出的,公司可根據其自愿給予退出,同時公司還應支付其應得的資金回報。
3、員工股權投資資金要求退出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項目戰略中心資金部提交資金退出申請報告,否則資金部不予辦理;提交申請報告1個月期滿后,資金部應及時給予辦理。
4、公司對員工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股權要求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若該員工不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原則,公司對該員工股權投資配送激勵的股權自動取消。
5、員工符合公司員工享有股權投資配送激勵原則的,公司未能順利通過IPO上市,若有員工要求退股時,公司原始投資股東承諾將按每股壹元回購要求退股的員工股權,回購的員工股權包括該員工實繳資金的投資股權和公司配送的激勵股權。員工股權退出辦理按本條款的第3點執行。
6、員工退股不得私自轉讓,必須由公司原始投資股東回購,否則,公司原始投資股東有權單方面取消該員工已享有公司配送激勵股權權利。
二、公司原始股權認購輸送激勵:
(一)公司原始股權認購輸送激勵比例:
公司原始股權認購輸送激勵比例為公司開展IPO運作時的總股本10%設定。
(二)對象及認購上限:
1、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經營管理人員。
2、認購上限:五萬元至壹佰萬元不等。
(三)公司原始股權認購價格及時間:
1、公司原始股權認購價格:每股壹元。
2、公司原始股權認購時間:公司IPO上市,該部分認購股權持股設置按照符合IPO上市公司規定要求辦理。
(四)公司原始股權認購規定:
1、總經理:______萬股
2、副總經理:______萬股
3、部門經理:______萬股
4、部門副經理:______萬股
(五)特別約定:
享有公司原始股權認購權利的部門經理級以上經營管理人員在公司任職時間必須滿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若該員工在公司任職時間未滿_____年,公司給予該員工原始認購的股權自動取消。
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篇3
目錄
特別提示
第一章 釋義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第九章 規則
特別提示
1、本股權激勵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網絡”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訂。
2、本股權激勵計劃采取股票期權模式。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新股。
本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 】萬份股票期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為公司普通股,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 _____萬股的【 】%,其中首次授予權益【 】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萬股的【 】%,預留【 】萬份,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萬股的【 】%。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有效期內以預先確定的行權價格購買 股公司股票的權利。
本計劃中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由董事會提出,公司在指定網站對包括激勵份額、激勵對象職務、期權行權價格等詳細內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且完成屆時其他法定程序后進行授予。
3、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 】元。
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行權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派息、向老股東定向增發新股等事宜,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將做相應的調整。
4、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行權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權的數量及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將做相應的調整。
5、本激勵計劃有效期為_____年,即股票期權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權行權完畢之日止。
6、本激勵計劃對象行權資金以自籌方式解決,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本激勵計劃獲取的有關股票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7、本激勵計劃必須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一章 釋義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的含義如下:
1、公司、本公司、某網絡、股份公司,指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2、激勵計劃、本計劃,指以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計劃。
3、股票期權、期權,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4、激勵對象,指按照本計劃規定獲得股票期權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
5、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
6、等待期,指股票期權授予日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段。
7、行權,激勵對象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使其所擁有的股票期權的行為,在本計劃中行權即為激勵對象按照激勵計劃設定的條件購買標的股票的行為。
8、可行權日,指指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是交易日。
9、行權價格,指本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公司股票的價格。
10、《公司章程》,指《某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1、《公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__年修訂)。
12、《證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__年修訂)。
13、《暫行辦法》,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14、《管理辦法》,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5號)。
15、《業務規則》,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業務規則(試行)》(20__年2月8日實施,20__年12月30日修改)。
16、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7、股轉公司,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18、主辦券商、海通*券,指海通*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律師,指北京律師事務所。
20、董事會、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21、監事會,指本公司監事會。
22、元/萬元,指人民幣元/萬元。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充分調動某網絡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主要技術(業務)人員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在充分保障股東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與貢獻對等原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訂本激勵計劃。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1、董事會是股權激勵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機構,依據管理辦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擬訂和修訂股權激勵計劃
(二)負責組織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
2、人力資源部門和財務部負責股權激勵計劃日常管理和運營,執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一、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一)激勵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本計劃激勵對象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而確定。
(二)激勵對象確定的職務依據
本計劃激勵對象為目前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董事會認為需要進行激勵的相關員工(不包括獨立董事及外部監事)。
二、激勵對象的范圍
本計劃涉及的激勵對象共計【 】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三)公司主要業務(技術)人員;
(四)董事會認為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其他人員;
(五)預留激勵對象,即激勵計劃獲得董事會批準時尚未確定,但在本次激勵計劃存續期間經董事會批準后納入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
以上激勵對象中,高級管理人員必須經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范圍內董事長聘任。所有激勵對象必須在本計劃的有效期內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一、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或激勵對象所屬的持股平臺定向發行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標的股票數量
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萬份股票期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為公司普通股,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______萬股的【 】%,其中首次授予【 】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_萬股的【 】%;預留【 】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 】%。每份股票期權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擁有在有效期內以行權價格購買______股公司股票的權利。
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三、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分配
本次期權授予計劃中,授予高管人員_____人,合計授予_____萬股,占本次授予期權總數的_____%,授予其他非高管人員_____人,合計授予_____萬股,占本次授予期權總數的_____。
四、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權日、禁售期
1、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首次授予日起【 】年。
2、授予日為本計劃首次授予日及各次預留授予日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
3、等待期
股票期權授予后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本計劃等待期為【 】個月。
4、可行權日
在本計劃通過后,授予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日起滿【 】個月后可以開始行權。
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 日至公告后______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______日起算;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______日至公告后______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后_____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個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激勵對象必須在期權有效期內行權完畢,計劃有效期結束后,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在可行權日內,若達到本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激勵對象應在股票期權授予日起滿【 】個月后的未來_____個月內分三期行權。
首次授予的期權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下所示:
1、第一個行權期:自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占獲授期權數量比例:_____% 。
2、第二個行權期:自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占獲授期權數量比例:_____% 。
3、第三個行權期:自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權日起_____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數量占獲授期權數量比例:_____% 。
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在授予后,應自相應的授權日起滿____個月后,激勵對象應在未來_____個月內分三期行權,每期行權____%、____%、____%。
激勵對象必須在期權行權有效期內行權完畢。若達不到行權條件,則當期股票期權不得行權。若符合行權條件,但未在上述行權期全部行權的該部分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對激勵對象行權后所獲股票進行售出限制的時間段。本激勵計劃的禁售規定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____ %;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在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1、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 】元。
2、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
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行權,在每次授予前,須召開董事會會議確定行權價格,并披露授予情況的摘要。
六、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
1、股票期權的獲授條件
激勵對象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獲授股票期權: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 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予以行政處罰;
③ 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予以行政處罰;
② 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情形;
③ 公司董事會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2、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
在行權期,激勵對象行使已獲授的股票期權需滿足法律規定的授予和行權條件。同時,該激勵對象在行權前一年度的績效考核達標。
七、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1、股票期權數量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分紅派息等事項,應對股票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Q=Q0×(1+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的股票數量);
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3)縮股
Q=Q0×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為縮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縮為n股股票);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2、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P=P0÷(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的比率;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股份公司總股本的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3)縮股
P=P0÷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縮股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5)增發
公司在發生增發新股的情況下,股票期權的數量和授予價格不做調整。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調整的程序
當出現前述情況時由公司董事會決定調整行權價格、股票期權數量。
4、提前或加速行權
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視激勵對象實際工作年限以及職位等提出加速行權方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激勵對象不得對該方案提出異議。
在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可采取加速行權。工作滿一年,可以提前對未來6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工作滿兩年,可以提前對未來12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以此類推,不滿一年部分,可以提前對未來3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
5、股權回購
公司無義務對激勵對象持有的股票進行回購,但是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權對激勵對象已行權但未轉讓交易的股權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平價格或估值進行回購,每股回購價格不低于期權行權價格。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一、本計劃將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本計劃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并且符合本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并符合規定。
三、股票期權的授予、激勵對象的行權程序:
(一)股票期權的授予
1、公司董事會負責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擬定、修訂、審議。
2、若應主管機關要求,公司可聘請律師對本期權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
3、董事會辦理具體的股票期權授予、行權等事宜。
(二)股票期權行權程序
1、獲授對象在期權計劃確定的可行權日內,向公司提出行權申請,并交付相應的購股款項。
2、董事會對申請人的行權數額、行權資格與行權條件審查確認。
3、獲授對象的行權申請經董事會確認后,公司向股轉系統提出行權申請,并按申請行權數量向獲授對象或其持股平臺定向發行股票。
4、經股轉系統確認后,由登記結算公司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5、獲授對象行權后,涉及注冊資本變更的,向登記機構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一、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公司具有對本計劃的解釋和執行權,并按本計劃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監督,若激勵對象未達到本計劃所確定的行權條件,公司將按本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期權。
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公司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申報、信息披露等義務(如需)。
公司應當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國*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等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按規定行權。但若因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國*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勵對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權并給激勵對象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二、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
(一)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二)激勵對象應當按照本計劃規定鎖定其獲授的股票期權。
(三)激勵對象的資金來源為激勵對象自籌資金。
(四)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內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五)激勵對象因激勵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
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時,如公司董事會決定不再執行本股權激勵計劃,則適用第五章第四條中的加速行權規定,否則仍按照本計劃執行。
二、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計劃即行終止: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予以行政處罰;
(三)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認定的其他情形。
當公司出現終止計劃的上述情形時,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三、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
(一)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終止行權,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或發生勞動合同約定的失職、瀆職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或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公司有充分證據證明該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存在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露經營和技術秘密等損害公司利益、聲譽等的違法違紀行為,直接或間接損害公司利益;
3、因犯罪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成為獨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權的人員;
5、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
6、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予以行政處罰;
7、董事會認定的其他情況。
(三)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繼續保留行權權利,并在______天內完成行權(如遇不可行權日,從可行權日計算日期或______天內提交-行權申請),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到期后,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經和公司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3、因經營考慮,公司單方面終止或解除與激勵對象訂立的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4、喪失勞動能力;
5、死亡;
6、其它董事會認定的情況。
(四)特殊情形處理
1、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負傷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2、到法定年齡退休且退休后不繼續在公司任職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3、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并根據法律由其繼承人繼承;
4、激勵對象因調任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時,其所獲授的股票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第九章 規則
一、本計劃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二、本計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篇4
x公司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
為了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公司特制定本方案,以便讓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共享公司經營成果。具體內容如下:
一、名詞釋義
除非本方案明確指出,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股東:指出資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東享有股權。
2、股權:指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一定比例的股權對應相應金額的注冊資本金。
3、虛擬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虛擬股權擁有者不是指公司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凈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虛擬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4、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可分配的稅后凈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股權及性質
經過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決定授予員工 %或 萬元的虛擬股權,每股為人民幣一元整。
1、員工取得的 %的虛擬股權不變更公司章程,不記載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不做工商變更登記。員工不得以此虛擬股權對外作為擁有公司資產的依據。
2、每年度會計結算終結后,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計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稅后凈利潤總額。
3、員工可得分紅為其持有的虛擬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凈利潤總額。
三、股權的執行
1、公司應在每年的 月份進行上一年度會計結算,得出上一年度稅后凈利潤總額,并將此結果及時通知員工。
2、員工在每年度的 月份享受分紅。公司應在確定員工可得分紅后的 個工作日內,將可得分紅的 50 %(暫定)支付給員工。
3、員工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員工同意,公司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員工可得分紅的其他部分暫存公司賬戶并按同期銀行利息計,按照下列規定支付或處理:
a.勞動合同期滿時,公司與員工均同意不再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紅在合同期滿后的三年內,由公司按每年5%(暫定)的額度支付給員工。
b.勞動合同期滿時,公司要求續約而員工不同意的,員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紅的50%(暫定)由公司在合同期滿后的五年內按分五期(暫定)支付;可得分紅的剩余50%歸屬公司。
c.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或者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公司規章制度而被公司解職的,員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紅全部歸屬公司,員工無權再提取。
5.員工在獲得公司授予的虛擬股權之后,仍可根據其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公司給予的其他待遇。
四、方案的實施期限
1、員工在本方案實施期限內可享受此 %虛擬股權的分紅權。
本方案實施期限為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方案期限的續展:
本方案于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公司于本方案到期日之前書面通知員工延續實施本方案。
五、注意事項
1、公司應當如實計算年度稅后凈利潤,員工對此享有知情權。
2、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員工可得分紅。
3、員工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員工對本方案的內容承擔嚴格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本方案中員工所得虛擬股及股數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征得公司書面許可。
5、若員工離開公司的,員工仍應遵守本條第3、4項約定。
6、公司可根據員工的工作情況將授予員工的 %虛擬股權部分或者全部轉化為實際股權,但雙方應協商一致并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7、若員工存在損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公司有權書面通知員工終止本方案的實施。
8、公司解散、注銷或者員工死亡的,本方案自行終止。
9、本方案于到期日終止;若員工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本方案也隨之終止。
六、方案的修訂及解釋權
公司董事會對本方案的修訂及實施享有最終解釋權。
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八日
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篇5
協議編號:______
簽訂地點:?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鑒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乙方系公司員工,于?年?月?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_____;根據公司《股權_____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決定贈與乙方?股的_____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針對贈與_____股權一事,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
股權_____落地要注意簽訂書面合同,不能僅僅公布實施及與_____對象口頭約定,或以勞動合同替代股權_____合同。中關村在線就是反面例子:公司與若干技術骨干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乙方工作滿12個月后可以獲得甲方分配的股權8萬股。這所謂“8萬股”的不清晰約定就成了定時炸彈:公司總股本有多少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該比例對應有多少權益,權益價值按凈資產還是市值核定凡此種種,均沒有明確約定,以致最后產生糾紛。
一、_____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方案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2、凈利潤:指公司年度實收營業收入扣除相應的生產經營成本支出(人員工資、購置設備、原材料、配件、租賃辦公場所、支付水電、物業等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3、股權_____計劃:指公司股東會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通過的《股權改革(試點)_____計劃》。
4、標的股權:指根據本方案擬授予_____對象的公司限制性股權。
5、授予日:指公司與_____對象簽訂股權_____協議的日期。
6、創始股東:指公司的創始股東_______先生。
二、標的股權的認購價格及數量
1、本方案擬一次性授予_____對象的限制性股權的授予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授予價格”)。
2、保底浮動收益率:本次限制性股權的年收益率為____%-____%之間,公司按季度支付_____對象相應收益,公司根據當季經營狀況確定當季的具體收益率,最低年收益率不低于____%。公司于每季度結束后的次月____日發放上一季度的收益。除此以外限制性股權不享有其他權利,不予辦理股權工商登記。
風險提示
不管怎么講,_____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經營計劃、達到發展目標才是目的。所以股權_____制度和實施辦法一定要結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_____對象本人、本部門的業績指標完成情況與考核辦法來制定和兌現。離開了這一條,再好的_____手段也不會產生令人滿意的_____效果。
三、_____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根據《股權_____方案》的規定,對乙方進行業績考核,計算出乙方可分紅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_____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收回乙方所持全部_____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并收回乙方所持_____股權: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是否繼續簽訂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4)采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_____股權行使條件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_____,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7)?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8)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_____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10)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股權_____計劃》、《股權_____計劃實施細則》及《股權_____方案》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_____,乙方在享受_____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股東會決議》
附件二:《股權_____計劃》
附件三:《股權_____方案》
附件四:《股權_____計劃實施細則》
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篇6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乙方系公司員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職公司,曾對________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決定贈與乙方股的激勵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針對贈與激勵股權一事,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另有說明,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贈股的激勵股權。
2、甲方每年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參照公司業績的情況,增加或減少乙方受贈激勵股權的份額。
三、取得激勵股權的前提和資格
1、持股者應當是公司的員工(以下簡稱為“高管”)。
2、持股者承諾為公司服務滿一定年限并遵守競業限制等相關規定。
3、持股者必須經激勵股權的授予方進行資格授予后,方具有持股資格。
4、被授予持股資格的員工在方案上簽字并與公司簽訂《服務期協議》后方可獲得激勵股權,成為公司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并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是否繼續簽訂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4)采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7) 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8)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10)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細則》及《股權激勵方案》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股東會決議》
附件二:《股權激勵計劃》
附件三:《股權激勵方案》
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篇7
一、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過將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簡稱為“激勵股權”)獎勵給部分員工的方式以激勵員工為公司做出更大貢獻。
二、取得激勵股權的前提和資格
1、持股者應當是公司的員工(以下簡稱為“高管”)。
2、持股者承諾為公司服務滿一定年限并遵守競業限制等相關規定。
3、持股者必須經激勵股權的授予方進行資格授予后,方具有持股資格。
4、被授予持股資格的員工在方案上簽字并與公司簽訂《服務期協議》后方可獲得激勵股權,成為公司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三、激勵股權的來源
員工可取得的激勵股權主要來源于公司股東_______先生(即“授予方”)實際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包括:
1、授予方經工商登記注冊的股權;
2、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但根據法律規定以及相關協議的約定,由授予方實際持有的股權;
3、授予方已授予員工的激勵股權;
4、經授予方同意由持有激勵股權的股東轉讓給其他股東或員工的激勵股權;
5、其他授予方認為可以用于股權激勵的股權。
四、激勵股權的取得方式
員工通過以下方式獲得激勵股權:
1、授予方無償贈送或以特定價格轉讓;
2、授予方指定其他公司股東無償贈送或以特定價格轉讓;
3、經授予方同意,股東之間相互或向非公司股東贈送或以特定價格轉讓;
4、其他授予方認為合適的方式。
五、取得激勵股權的股東享有的權利
1、可以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紅利、按照持股比例參與決策等。本方案另有規定除外。
2、可以通過轉讓、質押等方式處置激勵股權,但須經授予方同意。
3、經授予方同意,激勵股權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4、服務期滿后,股東即可根據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激勵股權的所有股東權利。
六、持有激勵股權的股東應遵守的義務
1、遵守服務期約定
股東應遵守與公司簽訂的《服務期協議》。服務期內,應全職為公司服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以任何方式或手段損害公司利益,不從事任何兼職,服務期結束前不離開公司(因病、傷、亡、退休等原因不能工作或經公司董事會同意除外),從REFCO交易和成功風險管理中借力提升。
2、遵守競業限制
(1)股東在服務期內以及自公司離職后兩年內均不以任何方式從事任何與公司相同或相似業務的投資或經營活動,不在任何經營與公司相同或相似業務的企業擔任任何職務或領取報酬,該限制同樣適用于其直系親屬、近親屬等。
(2)股東在持股期間所享受到的股東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依據激勵股權所取得的股東紅利)已包含公司對股東遵守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
3、股東將持有的激勵股權經授予方同意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后,仍應遵守本條服務期及競業限制的規定。
七、違反第六條約定義務的處置
1、返還股權 股東違反服務期或者競業限制約定的,授予方有權立即將激勵股權無償收回。股東應積極協助辦理有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將該部分股權變更至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2、返還已取得股利并賠償損失 如違規行為在授予方或公司發現之前已經發生的,股東還應將其自違規行為發生之年至被發現之年已經取得的股東紅利返還給授予方,并足額賠償因此所導致的公司的損失。
八、激勵股權的回購
1、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股東或其合法繼承人可提出書面請求,要求授予方對激勵股權進行回購:
(1)股東服務期滿后或因退休、生病等法定事由離開公司的,在繼續持有激勵股權兩年后(經授予方同意,可以不受前述兩年的限制);
(2)持有可繼承股權的員工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不愿繼承激勵股權的;
(3)其他經股東申請、授予方同意的情形。
2、回購方式為股東與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激勵股權轉讓給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購價格應不高于回購時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報告中認定的凈資產值乘以回購股權比例所得出的股權價值。回購價款可由授予方分兩年向股東支付。
3、授予方如決定不回購激勵股權的,應在股東或其合法繼承人提出書面回購申請的一個月內作出不予回購的書面答復。股東或其合法繼承人即可將激勵股權轉讓給第三方,同等條件下,授予方仍享有優先受讓權。
4、股東如在服務期內或因服務期滿、因退休、生病等法定事由離開公司后兩年內死亡的,其激勵股權應由授予方無償收回。經授予方同意可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的除外。
中小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篇8
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公司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的激勵與約束,使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為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本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限制性股權的方式對有關員工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特訂立本方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方案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2、凈利潤:指公司年度實收營業收入扣除相應的生產經營成本支出(人員工資、購置設備、原材料、配件、租賃辦公場所、支付水電、物業等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3、股權激勵計劃:指公司股東會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通過的《股權改革(試點)激勵計劃》。
4、標的股權:指根據本方案擬授予激勵對象的公司限制性股權。
5、授予日:指公司與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激勵協議的日期。
6、創始股東:指公司的創始股東_______先生。
第二條 激勵對象范圍
1、在公司領取董事酬金的董事會成員;
2、高層管理人員;
3、中層管理人員;
4、公司專業技術骨干人員;
5、由總裁提名的卓越貢獻人員。
股權激勵對象的人數一般不超過公司員工總人數的____%,且不包括獨立董事,具體人員由公司董事會確認。
第三條 標的股權的來源
本計劃所授予的限制性股權享受保底浮動收益,除此以外標的股權不享有其他權利,標的股權不予辦理股權工商登記。
第四條 標的股權的認購價格及數量
1、本方案擬一次性授予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權的授予價格為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授予價格”)。
2、保底浮動收益率:本次限制性股權的年收益率為____%-____%之間,公司按季度支付激勵對象相應收益,公司根據當季經營狀況確定當季的具體收益率,最低年收益率不低于____%。公司于每季度結束后的次月____日發放上一季度的收益。除此以外限制性股權不享有其他權利,不予辦理股權工商登記。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授予程序
1、自簽署股權激勵協議之日起_____日內,激勵對象按照本方案規定的認購價格完成款項的支付。
2、如激勵對象未按照本方案規定的時間和授予價格足額支付款項的,則視為激勵對象放棄獲授標的股權。
3、公司將根據激勵對象簽署情況及交割履約情況制作股權激勵計劃管理名冊,記載激勵對象姓名、獲授限制性股權的金額、授予日、《股權激勵協議書》編號等內容。
第六條 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1、公司股東會按本方案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績效考核。若激勵對象未達標,創始股東將按本方案的規定回購激勵對象股權。
2、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認購標的股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第七條 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
1、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2、激勵對象認購標的股權的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3、激勵對象獲授的標的股權不得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4、激勵對象因股權激勵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第八條 股權激勵的退出方式
1、公司與激勵對象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退出股權激勵。
2、公司與激勵對象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解除股權激勵。
3、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股權激勵即行終止:
(1)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2)公司出現合并、分立等情形;
(3)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行政處罰;
(4)其他公司認為需要終止本計劃的情形。
當公司出現上述任一情形時,由創始股東對授予股權按授予價格進行回購。
激勵對象所任職的公司變更為公司的非關聯公司的,由創始股東對授予股權按授予價格進行回購。
4、激勵對象發生下列任一情形的,股權激勵自動終止,由創始股東對授予股權按授予價格進行回購: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4)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觸犯法律、違反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職務變更,或因前列原因導致公司解除與激勵對象勞動關系的;
(5)公司股東會認定的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激勵對象發生下列任一情形的,股權激勵自動終止,由創始股東對授予股權按授予價格進行回購:
(1)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與之續約的;
(2)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經營性原因等原因被辭退的;
(3)激勵對象退休的;
(4)激勵對象因公(工)喪失勞動能力的。
(5)激勵對象書面申請放棄股權激勵的。
6、激勵對象發生下列任一情形的,股權激勵自動終止,由創始股東對授予股權按授予價格進行回購。
(1)激勵對象非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時;
(2)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與公司續約的;
(3)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勵對象因個人績效等原因被辭退的;
(4)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辭職并經公司同意的;
(5)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6)激勵對象連續_____年無法達到業績目標的,經公司股東會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激勵對象身故的。
第九條 其他
1、本公司與激勵對象簽署股權激勵協議不構成公司對激勵對象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激勵對象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2、如果公司或其關聯公司股票在境內或境外的證券交易所上市,導致本方案相關條款與股票上市的相關業務規則內容相抵觸,則本方案與之相抵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股票上市的相關業務規則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3、設立股權考核與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會匯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