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股東協議書(通用3篇)
建筑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股東雙方合作宗旨:坦誠相待、攜手共進、互贏互利、互相信任、一致對待、一致對外、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分公司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建筑工程有限 。本公司是企業非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全省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按照總公司資質證書所有資質進行經營四川省管轄范圍內招投標業務。
第三章 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性質為:非獨立法人,分公司。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 % ,出資方式為人民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 ?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 ?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于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行使委托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后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制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 總經理
第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擔任(一年一換,股東決議)。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 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 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 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后,決定開支)
(九)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十七條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十八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十九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二個月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二個月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八章 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二條 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九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二十四條 ? 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二十六條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二十七條 公司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注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二十八條 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章 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條 股東協議有效期為:與公司共存,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三十四條 ?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并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 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三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準注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訂立下列款項
A 、在以下情況下依次扣除所犯錯誤股東的股權及股份 10% 一次,犯錯 3 次該股東證明自愿無償退出所持股權及股份:
1、 私吞、瞞報、謊報、未上繳所有收入金額大小;
2、 私吞、瞞報、謊報、未上繳所有中標項目的管理費金額大小;
3、 私下勾結客戶謊報、謊提中間費等;
4、 每月賬目不明細;
5、 與公司人員勾結私自報名,設立辦事處(所收入的全部金額歸另一方所有);
以上款項不管金額大小,堅決執行此款項。
B 、公司不再增加股東。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各股東貳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
注: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附后。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建筑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筑用砂石料買賣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名、數量、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1.國家標準□/14684-20__《建筑用砂》
□/14685-20__《建筑用卵石、碎石》。
2.行業標準52-20__《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測方法標準》。
3.其他:。
第三條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與數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乙方送貨。甲方自提。其他:。
3.交付地點:。
第四條驗收
1.乙方送貨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運的,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后,甲方應在日內做好驗收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或《砂石產品質量保證書》。交貨時,甲方應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后甲方應出具驗收單。
3.甲乙雙方對砂石料質量有異議的,需要對砂石料進行物化檢測的,雙方約定在日內完成檢測,并在抽樣單上簽字確認,根據檢測結果協商處理。
4.甲方應當在約定的驗收期間內將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視為所交付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元。
款項支付:
①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②其他方式:。
③乙方供貨結束日內,甲方付清余款。
2.雙方經自愿協商采取以下結算方式:□現金□支票
□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后仍不能達標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額的%計算。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支付價款的%計算。
第七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對履行本合同期間砂石料價格變動的約定:。
2.。
3.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糾紛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
乙方:。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為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注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將復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4、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
第七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_____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_____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_____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_____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
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_____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九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
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____%的補償金。
第十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