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采購的合同范本(精選3篇)
建筑公司采購的合同范本 篇1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行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水泥質量應符合水泥國家GB175-20xx標準,依據水泥國家標準(甲方)生產廠家只對水泥產品質量負責;乙方對甲方所供水泥有質量異議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將生產廠家同編號水泥封存樣品送國家水泥質檢中心仲裁,檢驗費用有責任方承擔,確屬水泥質量問題的甲方向乙方賠償損失。
第三條 運輸交貨方式:
由甲方組織車輛運到乙方施工工地即: 乙方必須保證工地道路暢通;乙方要貨須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發貨。
第四條 付款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給甲方,剩余70%的貨款待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天須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3%的違約金。
第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天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共計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建筑公司采購的合同范本 篇2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 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注價金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乙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除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____ %的違約金。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____ %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建筑公司采購的合同范本 篇3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政策規定,雙方就水泥購銷事項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 產品質量標準:按國標CB175-1999質量標準。
二、 交貨地點:麻章至遂溪路段
三、 運費負擔:供方負擔
四、 驗收方法:數量驗收按供方地磅單(國標三級誤差±3‰),雙方簽字為準。
五、 貨款結算方法:每200噸結算一次并付清當次貨款,若每月用量不足200噸則每月結算一次,并付清當次貨款;若需方不付清當次貨款的,供方有權停止供應水泥,并限十天內需方付清供方貨款。
六、 違約責任:由《經濟合同法》規定的人民法院仲裁。
七、 其他特定條款:
1、 供方供應的水泥若不符合第一條質量標準(由湛江市產品質量檢驗所或廣東省產品質量檢驗所檢驗結果為準),則由供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
2、 數量抽查由需方隨機抽查,若不足量,以差額二十倍處罰,同時不足量的過磅費由供方支付;
3、 需方提前十小時通知供方,如果供方不能及時供應水泥給需方時,每天處罰人民幣伍仟元整(超過五小時按壹天計)。累計超過三天,需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經濟責任。特殊情況,供方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需方接到供方通知后可另外購買其它水泥,雙方都不算違約。
八、 本合同依法簽訂經供需雙方簽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供需雙方應嚴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要變動,應經雙方依照規定協商一致,另立補充協議,任何一方不按規定履行合同,按《經濟合同法》和國家有關的經濟合同法規承擔經濟責任。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執貳份。
十、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即生效,有效期限至需方該項工程結束為止。
供方單位:(簽章)
需方單位:(簽章)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