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梁統列傳第二十四
帝聞震怒,敕宦者李歙急呼騰、賁釋之,收逵等,悉伏誅。辭所連染及在位大臣,商懼多侵枉,乃上疏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止首惡,故賞不僣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同致康乂也。竊聞考中常侍張逵等,辭語多所牽及。大獄一起,無辜者眾,死囚久系,纖微成大,非所以順迎和氣,平政成化也。宜早訖竟,以止逮捕之煩。"帝乃納之,罪止坐者。
六年秋,商病篤,敕子冀等曰:"吾以不德,享受多福。生無以輔益朝廷,死必耗廢帑臧,衣衾飯唅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骨。百僚勞擾,紛華道路,秖增塵垢,雖云禮制,亦有權時。方今邊境不寧,盜賊未息,豈宜重為國損!氣絕之后,載至冢舍,即時殯斂。斂以時服,皆以故衣,無更裁制。殯已開冢,冢開即葬。祭食如存,無用三牲。孝子善述父志,不宜違我言也。"及薨,帝親臨喪,諸子欲從其誨,朝廷不聽,賜以東園朱壽器、銀鏤、黃腸、玉匣、什物二十八種,錢二百萬,布三千匹。皇后錢五百萬,布萬匹。及葬,贈輕車介士,賜謚忠侯。中宮親送,帝幸宣陽亭,瞻望車騎。
子冀嗣。
冀字伯卓。為人鳶肩豺目,洞精目黨眄,口吟舌言,裁能書計。少為貴戚,逸游自恣。性嗜酒,能挽滿、彈棋、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又好臂鷹走狗,騁馬斗雞。初為黃門侍郎,轉侍中、虎賁中郎將,越騎、步兵校尉,執金吾。
永和元年,拜河南尹。冀居職暴恣,多非法,父商所親客洛陽令呂放,頗與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讓冀,冀即遣人于道刺殺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于放之怨仇,請以放弟禹為洛陽令,使捕之,盡滅其宗親、賓客百余人。
商薨未及葬,順帝乃拜冀為大將軍,弟侍中不疑為河南尹。
及帝崩,沖帝始在襁褓,太后臨朝,詔冀與太傅趙峻、太尉李固參錄尚書事。冀雖辭不肯當,而侈暴滋甚。
沖帝又崩,冀立質帝。帝少而聰慧,知冀驕橫,嘗朝群臣,目冀曰:"此跋扈將軍也。"冀聞,深惡之,遂令左右進鴆加煮餅,帝即日崩。
復立桓帝,而枉害李固及前太尉杜喬,海內嗟懼,語在《李固傳》。建和元年,益封冀萬三千戶,增大將軍府舉高第茂才,官屬倍于三公。又封不疑為潁陽侯,不疑弟蒙西平侯,冀子胤襄邑侯,各萬戶。和平元年,重增封冀萬戶,并前所襲合三萬戶。
弘農人宰宣素性佞邪,欲取媚于冀,乃上言大將軍有周公之功,今既封諸子,則其妻宜為邑君。詔遂封冀妻孫壽為襄城君,兼食陽翟租,歲入五千萬,加賜赤紱,比長公主。壽色美而善為妖態,作愁眉,啼妝,墮馬髻,折腰步,齲齒笑,以為媚惑。冀亦改易輿服之制,作平上軿車,埤幘,狹冠,折上巾,擁身扇,狐尾單衣。壽性鉗忌,能制御冀,冀甚寵憚之。
初,父商獻美人友通期于順帝,通期有微過,帝以歸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盜還通期。會商薨,冀行服,于城西私與之居。壽伺冀出,多從倉頭,篡取通期歸,截發刮面,笞掠之,欲上書告其事。冀大恐,頓首請于壽母,壽亦不得已而止。冀猶復與私通,生子伯玉,匿不敢出。壽尋知之,使子胤誅滅友氏,冀慮壽害伯玉,常置復壁中。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得出入壽所。壽見宮,輒屏御者,托以言事,因與私焉。宮內外兼寵,威權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謁辭之。
冀用壽言,多斥奪諸梁在位者,外以謙讓,而實崇孫氏宗親。冒名而為侍中、卿、校尉、郡守、長吏者十余人,皆貪叨兇淫,各遣私客籍屬縣富人,被以它罪,閉獄掠拷,使出錢自贖,資物少者至于死徙。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吝,冀因以馬乘遺之,從貸錢五千萬,奮以三千萬與之,冀大怒,乃告郡縣,認奮母為其守臧婢,云盜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奮兄弟,死于獄中,悉沒資財億七千余萬。
其四方調發,歲時貢獻,皆先輸上第于冀,乘輿乃其次焉。吏人赍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冀又遣客出塞,交通外國,廣求異物。因行道路,發取伎女御者,而使人復乘勢橫暴,妻略婦女,歐擊吏卒,所在怨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