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四
中都督府:都督一員,(正三品上。)別駕一人,(正四品下。)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倉戶兵法士六曹參軍事各一人,(并從七品上。)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上。)典獄十四人,白直二十人,市令一人,(從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帥三人,倉督二人。經學博士一人,(從八品下。)助教二人,學生六十人。醫藥博士一人,學生十五人。
下都督府:都督一員,(從三品。)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上。)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下。)功倉戶兵法士六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下。)典獄十二人,問事六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從九品上。)丞二人,佐一人,史二人,帥二人,倉督二人。經學博士一人,(從八品下。)助教一人,學生五十人。醫學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十二人。
上州:(州之名,古也。舜置十二州,《禹貢》九州,漢置十三州。秦并六國,置三十六郡。漢則以州統郡。其后武德改郡為州,改州為郡,事見諸卷。國家制,戶滿四萬以上為上州。)刺史一員,(從三品。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置守、都尉各一人,仍以御史一人監郡。漢廢監郡御史,丞相遣掾吏分察諸郡。漢武元光五年,分天下置十三州,分統諸郡。每州遣使者一人,督察官吏清濁,謂之十三州刺史。后漢遂以名臣為刺史,專州郡之政,仍置別駕、治中、諸曹掾屬,號曰外置刺史。天寶改州為郡,置太守。乾元元年,改郡為州,州置刺史。初,漢代奉使者皆持節,故刺史臨部,皆持節。至魏、晉,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后魏、北齊,總官、刺史,則加使持節諸軍事,以此為常。隋開皇三年罷郡,以州統縣,刺史之名存而職廢。而于刺史太守官位中,不落持節之名,至今不改,有名無實也。至德之后,中原用兵,大將為刺史者,兼治軍旅,遂依天寶邊將故事,加節度使之號,連制數郡。奉辭之日,賜雙旌雙節,如后魏、北齊故事。名目雖殊,得古刺史督郡之制也。)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三人,(從九品上。)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六曹參軍事各一人,(并從七品下。)參軍事四人,典獄十四人,問事八人,白直二十四人,市令一人,(從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帥三人,倉督二人。經學博士一人,(從八品下。)助教二人,學生六十人,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下。)助教一人,學生十五人。
中州:(戶滿二萬戶已上,為中州。)刺史一員,(正四品上。)別駕一人,(正五品下。)長史一人,(正六品上。)司馬一人,(六品上。)錄事參軍事一人,(正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上。)司功、司倉、司戶、司法、司士六曹參軍事各一人,(并正八品下。隨曹有佐史人數。)參軍事三人,(正九品上。)執刀十人,典獄十二人,問事六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丞、佐各一人,史、帥、倉督各二人。經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助教一人,學生五十人。醫藥博士一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學生十二人。
下州:(戶不滿二萬,為下州也。)刺史一員,(正四品下。)別駕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六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下。)司倉、司戶、司法三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隨曹有佐史人數。)參軍事一人,(從九品下。)典獄八人,問事四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佐、史各一人,帥二人,倉督一人。經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下。)助教一人,學生四十人。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學生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肅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撫和齊人,勸課農桑,敦敷五教。每歲一巡屬縣,觀風俗,問百年,錄囚徒,恤鰥寡,閱丁口,務知百姓之疾苦。部內有篤學異能聞于鄉閭者,舉而進之。有不孝悌,悖禮亂常,不率法令者,糾而繩之。其吏在官公廉下己,清直守節者,必謹而察之。其貪穢諂諛,求名狥私者,亦謹而察之。皆附于考課,以為褒貶。若善惡殊尤者,隨即奏聞。若獄訟疑議,兵甲興造便宜,符瑞尤異,亦以上聞。其常則申于尚書省而已。若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精誠感通,志行聞于鄉閭者,亦具以申奏,表其門閭。其孝悌力田,頗有詞學者,率與計偕。其所部有須改更,得以便宜從事。若親王典州,及邊州都督刺史不可離州局者,應巡屬縣,皆委上佐行焉。尹、少尹、別駕、長史、司馬掌貳府州之事,以綱紀眾務,通判列曹。歲終則更入奏計。司錄、錄事參軍掌勾稽,省署鈔目,監符印。功曹、司功掌官吏考課、祭祀、禎祥、道佛、學校、表疏、醫藥、陳設之事。倉曹、司倉掌公廨、度量、庖廚、倉庫、租賦、征收、田園、市肆之事。戶曹、司戶掌戶籍、計帳、道路、逆旅、婚田之事。兵曹、司兵掌武官選舉、兵甲器仗、門戶管鑰、烽候傳驛之事。法曹、司法掌刑法。士曹、司士掌津梁、舟車、舍宅、百工眾藝之事。市令掌市厘交易、禁斥非違之事。經學博士掌《五經》,教授諸生。醫藥博士以百藥救民疾病。下至執刀、白直、典獄、佐史,各有其職。州府之任備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