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老子韻例
(其三)細繹江氏老子韻讀,其大異於姚文田者,在於以五千言用韻之文為準,而發(fā)明通韻與合韻之說。如四十一章谷、辱、足、偷、渝、隅同屬侯部,姚文田分谷、辱、足一韻(六屋入聲),偷、渝、一韻(十三侯平聲),鄧廷楨同。江氏則破除此種入聲分配之謬,以谷、辱、足、偷、渝、隅為一韻。此猶就同部者言之,若夫異部之通轉,則非妙於審音者不能。如六十七章勇、廣、長為陽、東通韻,而姚文田鄧廷楨則祇廣、長韻。二章事、教、辭、有、恃為之、宵合韻,而姚文田、鄧廷楨則祇辭、有、恃韻。至如六十四章散、亂、末之祭、元通韻,三十五章味、見、既之脂、元合韻,則非妙達陰陽對轉之理者所敢言、所能言矣。考老子通韻合韻之例,江氏所發(fā)明者,以通韻言,如:
(一)之、幽通韻(九章、十六章、二十五章、五十二章、三十三章、五十章、五十九章)。 (二)幽、宵通韻(四十一章)。 (三)侯、魚通韻(二十六章、三十章、三十四章)。 (四)歌、支通韻(十章、二十八章)。 (五)脂、祭通韻(四十五章)。 (六)祭、元通韻(六十四章)。 (七)元、真通韻(三十章)。 (八)文、真通韻(一章、十五章、二十六章)。 (九)真、耕通韻(二十二章、三十二章)。 (十)陽、東通韻(十二章、十六章、二十二章、二十五章、二十六章、六十七章)。
以合韻言,如: (一)之、宵合韻(二章)。 (二)幽、侯合韻(十七章)。 (三)脂、元合韻(三十五章)。
就中“之、幽通韻”“侯、魚通韻”“脂、祭通韻”“真、耕通韻”“文、真通韻”,皆為同列相比之近旁通轉。惟“之、幽”“侯、魚”“脂、祭”為陰聲與陰聲之近旁轉,“真、耕”“文、真”“陽、東”則為陽聲與陽聲之近旁轉。又“之、宵合韻”“幽、侯合韻”為陰聲與陰聲之近旁合。次之,“元、真通韻”“幽、宵通韻”為次旁通轉,但“元、真”為陽聲與陽聲之次旁轉,“幽、宵”為陰聲與陰聲之次旁轉。“歌、支通韻”為陰聲與陰聲之又次旁轉,惟“祭、元通韻”為陰陽相對之次通轉,“脂、元合韻”為陰陽相對之又次對合。試本孔廣森、章炳麟之說,為列圖如上,以資說明。
(其四)老子五千言,其疾徐長短,用韻體製各殊:有通篇用韻者;有章首用韻,而中間或尾聲不拘者;有間句助語自為唱歎,不在韻例者。此蓋哲學詩之體裁有所謂“自由押韻式”。就其用韻之格式言之,有與詩經絕同者,如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歌、支通韻)。
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之部)。
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侯部)。又如十章: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 專氣致柔,能嬰兒? 滌除玄覽,能無疵? 愛人治國,能無為? 天門開闔,能為雌? 明白四達,能無知(歌、支通韻)?
此一唱三嘆,以聲論聲,即置之三百篇中,亦不知有何分別;然而終不同者,則三百篇皆吟詠性情之作,而此則以說理競長。所謂哲學詩之特點乃在內容,內容有異而形式隨之,此所以老子用韻體裁與詩有同有異,而與易則無不同也。老子韻例韻表,舊有作者,如劉師培之老子韻表,見丙午國粹學報,多妄說不可信。沅君之老子韻例初稿,見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週刊,而語焉不詳。茲篇所列,都二十四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