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檜既主和,瑀議論不專以和為是,檜忌之,改龍圖閣學士、知信州。會大水,檜見瑀奏牘,謂同列曰:"堯之洪水,不至如是。"瑀遂稱疾,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坐通書李光,降朝議大夫,卒,年六十六。
瑀在朝無詭隨,嘗為《論語說》,至"弋不射宿",言孔子不欲陰中人。至"周公謂魯公",則曰可為流涕。洪興祖序述其意,檜以為譏己,逐興祖。魏安行鋟版京西漕司,亦奪安行官,籍其家,毀版。檜死,瑀子孫乃免錮云。有奏議六卷。
張闡字大猷,永嘉人。幼力學,博涉經史,善屬文。將命名,夢神人大書"闡"字曰:"以是名爾。"父異之,力勉其為學。未冠,由舍選貢京師。
登宣和六年進士第,調嚴州兵曹掾兼治右獄。時方臘作亂,闡倡守御計。有義士請身督戰,既戰,稍卻,州將怒,付闡治,將殺之,闡力爭曰:"是士以義請戰,官軍卻,勢不得獨前,非首奔者,殺之何罪?"州將意解,士得免。
李回帥江西,席益帥湖南,皆辟置幕下。群盜據洞庭,官軍多西北人,不閑水戰。闡建策造戰艦,以大艦為營,小艦出戰,乘水涸直搗賊巢,賊勢以衰。諸司交薦,改秩,吏部以微文沮之,闡弗辯,求岳祠歸。歷鄂、臺二州教授。
紹興十年,詔侍從各舉所知,給事中林待聘以闡聞,召對。時金人議和,歸關中地。闡首言:"關中必爭之地,古號天府,愿固守以蔽巴蜀,圖中原。"次言監司、郡守薦舉之弊。又乞嚴禁遏糴,以濟江、浙水患。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兼吳、益王府教授。時諸將恃功邀爵賞,有過則姑息,又兵布于外,禁衛單寡,闡上疏極論之。后稍進退諸將必當其實,且召諸道兵以益禁旅,皆如闡言。
十三年,遷秘書郎兼國史院檢討官。秦檜每薦臺諫,必先諭以己意,嘗謂闡曰:"秘書久次,欲以臺中相處何如?"闡謝曰:"丞相見知,得老死秘書幸矣!"檜默然,竟罷,主管臺州崇道觀,歷泉、衢二州通判。
二十五年冬,帝躬攬萬機,起闡提舉兩浙路市舶,入為御史臺檢法官,升吏部員外郎。孝宗在王邸,帝妙選宮僚,謂"莊重老成無逾闡者",改命祠部兼建王府贊讀。
三十一年春,大雨,無麥苗,荊、浙盜起,詔侍從、臺諫條陳弭災、御盜之術。闡上疏曰:"和議以來,歲有聘幣,民不堪命,臣愿陛下毋以金人困中國可乎?歸正人時有遣還之命,怨聲聞道路,臣愿陛下毋使金人得以甘心可乎?州縣吏職卑地遠,漁奪之禍被于編籍,臣愿陛下嚴臟吏之誅可乎?蠲租之令,已赦復征,寬大之澤例為虛文,臣愿陛下申詔令之禁可乎?是數者能次第行之,則足以動天地,召和氣,災異、盜賊不足慮也。"又言:"金主亮將入侵,宜守要害,防海道,三邊不可無良將,督視不可無大帥。"疏奏,帝嘉納,面諭曰:"卿所言深中時病,但遣人北歸,已載約書,朕不忍渝也。"遷將作監,進宗正少卿。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闡權工部侍郎兼侍講,入謝,言:"諸將以敗為捷,冒受爵秩,州廂禁軍因覃霈鼓噪,希厚賞,不可不正其罪。"時悉為施行。
金主亮死,葛王褒復求和,再議遣使。闡言:"宜嚴遣使之命,正敵國之禮,彼或不從,則有戰爾。如是,則中國之威可以復振。"帝曰:"使者報聘,故事也,舊約不從,朕志定矣。"是冬,給札侍從、臺諫條具時務,闡上十事皆{髟方}切。當時應詔數十人,惟闡與國子司業王十朋指陳時事,斥權幸,無所回隱。明日,召兩人對內殿,帝大加稱賞,賜酒及御書。時進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冊寶,工部例進官,闡辭。或曰:"公轉一階,則澤可以及子孫,奈保辭?"闡笑曰:"寶冊非吾功也,吾能為子孫冒無功賞乎?"
隆興元年,真拜工部侍郎。闡奏:"臣去冬乞守御兩淮,陛下謂春首行之,夏秋當畢,今其時矣。"帝曰:"江、淮事盡付張浚,朕倚浚為長城。"會督府請受蕭琦降,詔問闡,闡請受其降。俄報王師收復靈壁縣,闡慮大將李顯忠、邵宏淵深入無援,奏請益兵殿后。已而王師果失利,眾論歸罪于戰。闡曰:"陛下出師受降是也。諸將違節度且無援而敗,當矯前失,安可遽沮銳氣。"帝壯其言,益出御前器甲付諸軍,手詔勞浚,軍聲復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