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五十
長慶二年五月敕。諸色人中。有情愿入道者。但能暗記老子經(jīng)。及度人經(jīng)。灼然精熟者。即任入道。其度人經(jīng)。情愿以黃庭經(jīng)代之者。亦聽。宣令所司。具令立文狀條目。限降誕月內(nèi)投名請試。今年十月內(nèi)試畢。
寶歷元年。上有事于南郊。將謁太清宮。長安縣主簿鄭剪時主役于御院。忽于縣之西隅。見一白衣老人云。此下有井。正道真皇帝過路。汝速識之。不然罪在不測。剪惶懼。領(lǐng)役人修之。其處已陷數(shù)尺。命發(fā)之。則古井存焉。驚顧之際。已失老人所在。始悟神告。默不敢告。展轉(zhuǎn)傳布。功德使護(hù)軍中尉劉宏規(guī)。以事上聞。上既至宮朝獻(xiàn)畢。赴南郊。于宮門駐馬。宰臣及供奉官。于馬前蹈舞稱賀。遂命翰林學(xué)士兵部侍郎韋處厚撰記。令起居郎柳公權(quán)書石。寘于井之上。以表神異。其名曰圣瑞感應(yīng)記。乃賜剪緋魚袋。
會昌元年二月十五日敕。元元皇帝降誕日。近覽天寶二年敕。我圣祖淡然常在。為道之宗。既殊有盡之期。須展事生之禮。今太清宮薦告。皆用朝謁之儀。即降誕昌辰。理難停廢。宜改為降神圣節(jié)。休假百官。庶表貽謀之慶。以申嚴(yán)敬之誠。
其年六月。道士趙歸真等八十一人入內(nèi)。于三殿造九天道場。便令上食供食。駕幸三殿九天壇道場受箓。
其月。右拾遺王哲進(jìn)狀。請度進(jìn)士明經(jīng)為道士。不從。
其月。左補闕劉彥謨諫求仙事。貶河南府戶曹參軍。
二年十一月。以道士趙歸真為歸道門兩街都教授博士。(時。武宗志學(xué)神仙。歸真乘間排毀釋氏。言非中國之教。宜盡去之。帝然之。乃澄汰天下僧尼。)
五年九月。敕取東都宏圣寺。改修太微宮。
其年十月。敕傳度道門法箓歸衡岳道士劉元靖。可加銀青光祿大夫。充崇元館學(xué)士。仍賜號廣成先生。
其年十一月。東都留守奏。太微宮畢。元元館真容。即欲移就。元宗真像。便合從遷。伏以圣祖尊崇。嚴(yán)奉須備。移動之日。宜擇良辰。伏乞天恩。降敕有司擇日。奉敕。宜令所司擇日聞奏。
六年十月。中書門下奏。東都新置太微宮初成。元元皇帝玉圣容。元宗肅宗玉真容。今已就位。望差右散騎常侍裴泰章充使薦獻(xiàn)。從之。
其年九月。衡岳道士賜紫劉元靖奏。皇帝十月十五日授三洞法箓。請禁斷屠釣。百司不決死刑。伏請宣下。敕旨。從之。十月十一日至十八日。禁斷。
大中元年二月。道門威儀]元表。賜謚通元先生。
觀
龍興觀 崇教坊。貞觀五年。太子承干有疾。敕道士秦英祈禱。得愈。遂立為西華觀。垂拱三年。改為金臺觀。神龍元年。又改為中興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復(fù)改為龍興觀。
昊天觀 全一坊地。貞觀初。為高宗宅。顯慶元年三月二十四日。為太宗追福。遂立為觀。以昊天為名。額高宗題。
東明觀 普寧坊。顯慶元年。孝敬升儲后所立。
宏道觀 盡一坊地。本修仁坊。舊有隋國子學(xué)。及右屯衛(wèi)大將軍麥鐵杖宅。顯慶二年。盡并一坊為雍王第。王升儲后。永隆元年八月。立為觀。
太平觀 大業(yè)坊。本徐王元禮宅。太平公主出家。初以頒政坊宅為太平觀。尋移于此。公主居之。時頒政坊觀改為太清觀。
光天觀 務(wù)本坊。本司空房元齡宅。景龍二年閏九月十三日。韋庶人立為觀。名翊圣觀。景云二年。改為景云女冠觀。天寶八載。改為龍興道士觀。至德三載。改為光天觀。
景云觀 修業(yè)坊。景龍二年。韋庶人立為翊圣觀。景云元年。改名景云觀。景龍三年四月。大理少卿盧懷慎上疏曰。伏準(zhǔn)去年閏九月十三日敕。宜于兩京及荊揚益蒲等州。各置景云翊圣等觀。圖樣內(nèi)出。候農(nóng)隙起作者。近聞所在。已有起作。率計一觀。將數(shù)萬功。并而言之。為役凡幾。日計未見其損。歲終或受其弊。謹(jǐn)據(jù)元敕。重人遵道。式稽老氏無為者。養(yǎng)神亦何在其速就哉。又月令云。日短至。可以伐木。今孟夏而采斫林藪。夭害昆蟲。既違順時之宜。且非好生之義。夫修建塔廟。不在朝夕。務(wù)茲稼穡。如救水火。安可急其所閑。有妨農(nóng)要。伏望天恩。重申前敕。使移此功力。咸勤播殖。待及有秋。式遵揆日。又諸州申請。欲用當(dāng)處官錢。既違成規(guī)。亦不可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