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五十
永平中,顯宗追感前世功臣,顯宗,明帝。乃圖畫二十八將于南宮云臺,其外又有王常李通竇融卓茂,范曄后漢書曰:王常,字顏卿,潁川人,封山桑侯,拜為橫野大將軍,位次與諸將絕席。又曰:李通,字次元,南陽人,封固始侯,拜大司空。又曰:竇融,字周公,扶風人,封安豐侯,為衛尉。又曰:卓茂,字子康,南陽人,為密令。世祖即位,以茂為太傅。合三十二人。故依本第,系之篇末,以志功次云爾。
文選考異
固將有以為爾:茶陵本“為”作“ 焉”。袁本作“為”,與此同。案:今范書作“焉”,何校改“焉”。
勛賢兼序:茶陵本“兼”作“皆 ”。袁本作“兼”,與此同。案:今范書作“皆”,疑善“皆”、五臣“兼”,二本失著校語,而此以五臣亂善也。下文可謂兼通矣。善同范書有“兼”,五臣無“ 兼”,殆改此為“兼”,而刪之以相避歟?
注“縉赤色”:案:“赤”下當有“白”字。各本及章懷注皆脫。酒德頌注引有者是也。
即事相權:茶陵本“即”下有“ 以”字,袁本無。案:今范書有,二本不著校語,無以考之。
注“衡平也”:案:“衡”上當有“權”字。各本皆脫。此韋漢志注以解“權輕重”之 “權”,言衡平者,謂衡用權而平也。其注周語云“權,稱也”,義亦同。又韋齊語注云“權,平也”,或此 “衡”為“權”字之誤。
宦者傳論宦者,養也,養閹人使其看宮人。此是小臣,后漢用之尊重,故集為傳論。
范蔚宗
易曰:“天垂象,圣人則之。”宦者四星,在皇位之側,仲長子昌言曰:天文,宦者四星,在帝座傍,而周禮有其官職。故周禮置官,亦備其數。閽者守中門之禁,周禮曰:閽人掌守王宮中之門禁,鄭玄曰:中門,于外內為中。寺 侍人掌女宮之戒。周禮曰: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又云:“王之正內者五人。”周禮曰:寺人,王之正內五人。鄭玄曰:正內,路寢也。月令:“仲冬,閹尹審門閭,謹房室。”禮記文也。鄭玄曰:閹尹,主領閹□之官也。于周則為內宰,掌治王之內政、宮令、誡出入及關閉之屬也。重閉外內門。 詩之小雅,亦有巷伯剌讒之篇。毛詩小雅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傷于讒,而作是詩也。毛萇曰:巷伯,內小臣也。然宦人之在王朝者,其來舊矣。將以其體非全氣,情志專良,通關中人,易以役養乎?老子曰: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王弼曰:作,長也。無物以損其身,故全長也。漢書曰:元帝以石顯久典事,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遂委以政。應劭漢官儀曰:掖庭,后宮所處。中宮,謂諸中人。然而后世因之,才任稍廣。其能者,則勃貂管蘇有功于楚晉,左氏傳曰:呂郤畏逼,焚公宮而殺晉侯。寺人披請見,公見之,以難告。又曰:晉侯問原守于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餐從徑,喂而弗食,故使處原。杜預曰:勃鞮,披也。史記以勃鞮為履貂上。新序曰:楚恭王有疾,告諸大夫曰:管蘇犯我以義,違我以禮,與處不安,不見不思,然而有德焉,吾死之后,爵之于朝。申侯順吾所欲,行吾所樂,與處則安,不見則思,然未嘗有得焉,必速遣之。 景監繆賢著庸于秦趙。史記曰:商鞅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又曰:藺相如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趙求人使報秦者,未得,宦者令繆賢曰:臣舍人藺相如可使。及其弊也,豎刁亂齊,伊戾禍宋。左氏傳曰: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杜預曰:寺人,內閹官豎刁也。史記曰:豎貂為豎刁,并音凋。左氏傳曰:楚客聘于晉,過宋,太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至則為坎用牲,加書征之,而騁告平公曰:太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太子死,公徐聞其罪,乃烹伊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