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五十二
夫泉竭則流涸,根朽則葉枯。枝繁者蔭根,條落者本孤。故語曰:“百足之蟲。至死不僵,扶之者眾也。”魯連子曰:百足之蟲,至斷不蹶者,持之者眾也。此言雖小,可以譬大。司馬相如諫獵書曰:此言雖小,可以喻大。且墉基不可倉(cāng)卒而成,威名不可一朝而立。文子曰:人主之有人,猶城之有基,木之有根,根深即本固,基厚即上安也。皆為之有漸,建之有素。譬之種樹,久則深固其根本,茂盛其枝葉。若造次徙于山林之中,植于宮闕之下,雖壅之以黑墳,暖之以春日,尚書曰:厥土惟黑墳。孔安國(guó)曰:色黑而墳起也。猶不救于枯槁,何暇繁育哉?夫樹猶親戚,土猶士民,建置不久,則輕下慢上,平居猶懼其離叛,危急將如之何?是圣王安而不逸,以慮危也;存而設(shè)備,以懼亡也。故疾風(fēng)卒至,而無摧拔之憂;天下有變,而無傾危之患矣。
文選考異
注“韓哀滅鄭并其國(guó)”:案:“哀 ”下當(dāng)有“侯”字。各本皆脫。所引鄭世家文也。
四十余年:何校“四”改“三” ,注同。魏志注作“四”,陳云“四”當(dāng)作“三”。案:魏志注在武文世王公傳下,蓋誤耳。善引漢書諸侯王表為注,彼文作“三”。師古曰“三十五年”。今此各本并依正文改之,更誤。何、陳所校是也。
注“秦竊自號(hào)謂皇帝”:何校“ 謂”改“為”,后所引同,是也。各本皆誤。
千有余歲:何校“歲”改“城” ,陳同。魏志注作“城”。今案:“城”字誤也。元首此文出于史記秦始皇本紀(jì),彼作“歲”,可證。又,孝文本紀(jì)“古者殷、周有國(guó),治安皆千余歲”,漢書作“ 皆且千歲”,然則當(dāng)時(shí)語自如此矣。魏志注必不知者所改,何、陳誤據(jù)之也。袁、茶陵二本校語云善作“歲” ,五臣作“人”。五臣正謂“歲”字不安,與改魏志注者字有異而意相同,皆非。
胡亥少習(xí)克薄之教:袁本云善作 “克”。茶陵本云五臣作“刻”。案:各本所見皆傳寫誤也。善注引商君傳,自作“刻”,不作“克”。魏志注亦是“刻”字。
土有常君:袁本、茶陵本“土” 作“士”,是也。魏志注亦是“
士”字。
注“權(quán)秉即柄字也”:陳云“秉 ”下脫“也秉”二字,是也。各本皆脫。
而天下所以不能傾動(dòng):何校去“ 能”字。魏志注無。袁本云善有“能”。茶陵本云五臣無。案:此疑各本所見傳寫衍也。
而叛逆于哀平之際也:茶陵本云五臣作“叛”。袁本云善作“畔”。案:此所見不同也。魏志注亦是“叛”字,下文“平居猶懼其離叛”。各本皆不作“畔”,似此未必善與五臣有異。
是圣王安而不逸:袁本、茶陵本 “是”下有“以”字,云善本無。案:此疑各本所見傳寫脫也,魏志注有。
博弈論系本曰:烏曹作博。許慎說文曰:博,局戲也。六箸十二棋也。楊雄方言曰:圍棋,自關(guān)而東,齊、魯之間謂之弈。
韋弘嗣吳志曰:韋曜,字弘嗣,吳郡人。為太子中庶子。時(shí)蔡穎亦在東宮,性好博弈,太子和以為無益,令曜論之。后為中書仆射。孫皓誅之。裴松之曰:曜本名昭,史為晉諱改之也。
蓋君子恥當(dāng)年而功不立,疾沒世而名不稱,論語,子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故曰:“學(xué)如不及,猶恐失之”。論語孔子之辭。是以古之志士,悼年齒之流邁,而懼名稱之不建也。勉精厲操,晨興夜寐,不遑寧息。經(jīng)之以歲月,累之以日力。若寧越之勤,董生之篤,漸漬德義之淵,棲遲道藝之域。呂氏春秋曰:寧越,中牟之鄙人也。苦耕稼之勞,謂其友曰:何為而可以免此苦耕也?其友曰:莫如學(xué)。學(xué)三十歲則可達(dá)矣。寧越曰:請(qǐng)以十五歲。人將休,吾將不休;人將臥,吾將不敢臥。十五歲而周威王師之。漢書曰:董仲舒修春秋,三年不窺園圃,其精如此。且以西伯之圣,姬公之才,猶有日昃待旦之勞,尚書,周公曰: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孟子曰:周公思兼三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故能隆興周道,垂名億載。況在臣庶,而可以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