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六十五 起強圉協洽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丁亥,詔:“令天下州軍各上所轄縣令治狀優劣,其條約,令考課院詳定以聞!
戊子,分命審臣祈雪。
置馬監于河東交城縣。
庚寅,詔:“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中書別奏取旨!
壬辰,夏國遣使進回鶻僧、金佛,《梵覺經》于遼。
乙未,詔:“內外文武官各舉所知二人,見任兩府三人,或恥于自媒,久淹下位,或偶因微累,遂廢周行者,咸以名聞!
先是以向傳范知澶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傳范,敏中之子也。知諫院楊繪言:“后族不當領安撫使,請易之,以杜外戚干進之漸。”文彥博曰:“傳范累典郡有政聲,非由外戚。”帝曰:“諫官如此言甚善,可以止它日妄求者!奔汉ィ闹i州。它日,繪又言曾公亮不當用其子孝寬判鼓院。帝謂滕甫曰:“鼓院,傳達而已,何與于事?”甫曰:“人有訴宰相者,使其子傳達,可乎?且天下見宰相子在是,豈敢復訴事?”帝為寢其命。繪亦解諫職,改兼侍讀,繪固辭。甫言于帝,帝詔甫諭意,繪曰:“諫官不得其言則去,經筵非姑息之地。”卒不拜。未閱月,復知諫院。
十二月,丁未,遼參知政事劉詵仍為樞密副使,以樞密直學士張孝杰參知政事。己酉,以孝杰同知樞密院事。孝杰附耶律伊遜,故累遷。
遼主行再生禮,赦死罪以下。
辛酉,詔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正殿,減常膳,罷朝賀。
壬戌,詔起居日增罷對官二人。
丙寅,詔曰:“獄者,民命之所系也。比聞有司歲考天下之奏而瘐死者多。其具為令,提點刑獄歲終會死者之數以聞。委中書檢察,或死者過多,官吏雖已行罰,當更黜責。”
己巳,夏人求以亡命景詢易嵬名山,郭逵曰:“詢,庸人也,于事何所輕重!受之則不得不還名山,恐自是蕃酋無復敢向化矣!笔窃拢幼湹脷疃ǖ仁最I姓名,諜告,將斬之于境以謝罪,逵曰:“是且梟死囚以紿我!眻笤唬骸氨貓汤畛缳F、韓道喜來。”夏人言殺之矣,逵命以二人狀貌物色詰問,敵情得,乃錮而獻之。
夏國主諒祚殂,年二十一,國人謚曰昭英皇帝,廟號毅宗,葬安陵;子秉常即位,時年七歲,梁太后攝政。
是月,韓琦至永興。初,薛向、郭逵等議欲存綏州,詔琦度其可否,琦奏:“賊今已誘殺楊定等,綏州不可棄也!奔罢忟癫∷溃渥颖7接,琦因奏:“當此變故,尤非棄綏之時!蔽膹┎喂鰫u于中變,督促棄綏如初,琦條陳不已。帝遣中使赍手詔訪琦利害,琦復具奏,言綏不可棄,乃詔如琦議。
是歲,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胡宿卒。宿內剛外和,臨事慎重,不輒發,發即不可回,尤顧惜大體,其篤行自厲,至于貴達,常如布衣時。
遼南京旱、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