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一
野性開敏,志趣正大,事繼母以孝聞,文辭典雅,一本于理。
子師易,蘄州路總管府判官。師簡,中奉大夫、奎章閣侍書學士、同知經筵事。
李之紹
李之紹,字伯宗,東平平陰人。自幼穎悟聰敏,從東平李謙學。家貧,教授鄉里,學者咸集。至元三十一年,纂修《世祖實錄》,征名儒充史職,以馬紹、李謙薦,授將仕佐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直學士姚燧欲試其才,凡翰林應酬之文,積十余事,并以付之。之紹援筆立成,并以稿進。燧驚喜曰:“可謂名下無虛士也。”大德二年,聞祖母疾,辭歸。復除編修官,升將仕郎。六年,升應奉翰林文字。七年,遷太常博士。九年,丁母憂,累起復,終不能奪。至大三年,仍授太常博士,升承事郎。四年,升承直郎、翰林待制。皇慶元年,遷國子司業。延祐三年,升奉政大夫、國子祭酒。夙夜孳孳,惟以教育人材為心。四年十二月,升朝列大夫、同僉太常禮儀院事。六年,改翰林直學士,復以疾還。七年,召為翰林直學士。至治二年,升翰林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三年,告老而歸。泰定三年八月卒,年七十三。
子勖,蔭父職,同知諸暨州事。
之紹平日自以其性遇事優游少斷,故號果齊以自勵。有文集藏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