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五 起玄黓執徐,盡閼逢敦,凡三年
祖珽使二千石郎邢祖信簿錄光家。珽于都省問所得物,祖信曰:"得弓十五,宴射箭百,刀七,賜槊。"珽厲聲曰:"更得何物?"曰:"得棗杖二十束,擬奴仆與人斗者,不問曲直,即杖之一百。"珽大慚,乃下聲曰:"朝廷已加重刑,郎中何宜為雪!"及出,人尤其抗直,祖信慨然曰:"賢宰相尚死,我何惜馀生!"齊主遣使就州斬斛律武都,又遣中領軍賀拔伏恩乘驛捕斛律羨,仍以洛州行臺仆射中山獨孤永業代羨,與大將軍鮮于桃枝發定州騎卒續進。伏恩等至幽州,門者白:"使人衷甲,馬有汗,宜閉城門。"羨曰:"敕使豈可疑拒!"出見之。伏恩執而殺之。初,羨常以盛滿為懼,表解所職,不許。臨刑,嘆曰:"富貴如此,女為皇后,公主滿家,常使三百兵,何得不敗!"及其五子伏護、世達、世遷、世辨、世酋皆死。
周主聞光死,為之大赦。
祖珽與侍中高元海共執齊政。元海妻,陸令萱之甥也,元海數以令萱密語告珽。珽求為領軍,齊主許之,元海密言于帝曰:"孝征漢人,兩目又盲,豈可為領軍!"因言珽與廣寧王孝珩交結,由是中止。珽求見,自辨,且言:"臣與元海素嫌,必元海譖臣。"帝弱顏,不能諱,以實告之,珽因元海與司農卿尹子華等結為朋黨。又以元海所泄密語告令萱,令萱怒,出元海為鄭州刺史。子華等皆被黜。
珽自是專主機衡,總知騎兵、外兵事,內外親戚,皆得顯位。帝常令中要人扶侍出入,直至永巷,每同御榻論決政事,委任之重,群臣莫比。
秋,七月,遣使如周。
八月,庚午,齊廢皇后斛律氏為庶人。以任城王湝為右丞相,馮翊王潤為太尉,蘭陵王長恭為大司馬,廣寧王孝珩為大將軍,安德王延宗為大司徒。
齊使領軍封輔相聘于周。
辛未,周使司城中大夫杜杲來聘。上謂之曰:"若欲合從圖齊,宜以樊、鄧見與。"對曰:"合從圖齊,豈弊邑之利!必須城鎮,宜待得之于齊,先索漢南,使臣不敢聞命。"
初,齊胡太后自愧失德,欲求悅于齊主,乃飾其兄長仁之女置宮中,令帝見之,帝果悅,納為昭儀。又斛律后廢,陸令萱欲立穆夫人;太后欲立胡昭儀,力不能遂,乃卑辭厚禮以求令萱,結為姊妹。令萱亦以胡昭儀寵幸方隆,不得已,與祖珽白帝立之。戊子,立皇后胡氏。
已丑,齊以北平王仁堅為尚書令,特進許季良為左仆射,彭城王寶德為右仆射。
癸已,齊主如晉陽。
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辛亥,大赦。
冬,十月,庚午,周詔:"江陵所虜充官口者,悉免為民。"
辛未,周遣小匠師楊勰等來聘。周綏德公陸通卒。
乙酉,上享太廟。
齊陸令萱欲立穆昭儀為皇后,每私謂齊主曰:"豈有男為皇太子,而身為婢妾者乎!"胡后有寵于帝,不可離間。令萱乃使人行厭蠱之術,旬朔之間,胡后精神恍惚,言笑無恒,帝漸畏而惡之。令萱一旦忽以皇后服御衣被穆昭儀,又別造寶帳,爰及枕席器玩,莫非珍奇。坐昭儀于帳中,謂帝曰:"有一圣女出,將大家看之。"及見昭儀,令萱乃曰:"如此人不作皇后,遣何物人作!"帝納其言。
甲午,立穆氏為右皇后,以胡氏為左皇后。
十一月,庚戌,周主行如羌橋,集長安以東諸軍都督以上,頒賜有差。乙卯,還宮。以趙公招為大司馬。
壬申,周主如斜谷,集長安以西諸軍都督以上,頒賜有差。丙戌,還宮。
庚寅,周主游道會苑,以上善殿壯麗,焚之。
十二月,辛巳,周主祀南郊。
齊胡后之立,非陸令萱意,令萱一旦于太后前作色而言曰:"何物親侄,作如此語!"太后問其故,令萱曰:"不可道。"固問之,乃曰:"語大家云:'太后行多非法,不可以訓。'"太后大怒,呼后出,立剃其發,送還家。辛丑,廢胡后為庶人。然齊主猶思之,每致物以通意。
自是令萱與其子侍中穆提婆勢傾內外,賣官鬻獄,聚斂無厭。每一賜與,動傾府藏。令萱則自太后以下,皆受其指麾;提婆則唐邕之徒,皆重足屏氣;殺生與奪,唯意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