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五 起玄黓執徐,盡閼逢敦,凡三年
丁未,齊主還鄴。甲寅,以唐邕為錄尚書事。
乙卯,周主如云陽宮。
丙辰,周大赦。
庚申,周叱奴太后有疾。三月,辛酉,周主還長安。癸酉,太后殂。帝居倚廬,朝夕進一溢米。群臣表請,累旬乃止。命太子總厘庶政。
衛王直譖齊王憲于帝曰:"憲飲酒食肉,無異平日。"帝曰:"吾與齊王異生,俱非正嫡。特以吾故,同袒括發。汝當愧之,何論得失!汝,親太后之子,特承慈愛;但當自勉,無論他人。"
夏,四月,乙卯,齊遣侍中薛孤康買吊于周,且會葬。
初,齊世祖為胡后造珠裙袴,所費不可勝計;為火所焚。至是,齊主復為穆后營之。使商胡赍錦彩三萬,與吊使偕往市珠。周人不與,齊主竟自造之。及穆后愛衰,其侍婢馮小憐大幸,拜為淑妃;與齊主坐則同席,出則并馬,誓同生死。
五月,庚申,同葬文宣皇后于永固陵,周主跣行至陵所。辛酉,詔曰:"三年之喪,達于天子。但軍國務重,須自聽朝。衰麻之節,苫廬之禮,率遵前典,以申罔極。百僚宜依遺令,既葬而除。"公卿固請依權制,帝不許,卒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內,亦令依禮。
庚午,齊大赦。
齊人恐陳師渡淮,使皮景和屯西兗州以備之。丙子,周禁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并令還俗。并禁諸淫祀,非祀典所載者盡除之。
六月,壬辰,周弘正卒。
壬子,周更鑄五行大布錢,一當十,與布泉并行。
戊午,周立通道觀以壹圣賢之教。
秋,七月,庚申,周主如云陽,以右宮正尉遲運兼司武,與薛公長孫覽輔太子守長安。
初,帝取衛王直第為東宮,使直自擇所居。直歷觀府署,無如意者;末取廢陟屺寺,欲居之。齊王憲謂直曰:"弟子孫多,此無乃褊。"直曰:"一身尚不自容,何論子孫!"直嘗從帝校獵而亂行,帝對眾撻之。直積怨憤,因帝在外,遂作亂。乙酉,帥其黨襲肅章門。長孫覽懼,奔詣帝所。尉遲運偶在門中,直兵奄至,手自闔門。直黨與運爭門,斫傷運指,僅而得閉。直久不得入,縱火焚門。運恐火盡,直黨得進,取宮中材木及床榻以益火,膏油灌之,火轉熾。久之,直不得進,乃退。運帥留守兵,因其退而擊之,直大敗,帥百馀騎奔荊州。戊子,帝還長安。八月,辛卯,擒直,廢為庶人,囚于別宮,尋殺之。以尉遲運為大將軍,賜賚甚厚。
丙申,周主復如云陽。
癸丑,齊主如晉陽。甲辰,齊以高勱為尚書右仆射。
九月,庚申,周主如同州。
冬,十月,丙申,周遣御正弘農楊尚希、禮部盧愷來聘。愷,柔之子也。
甲寅,周主如蒲州;丙辰,如同州;十一月,甲戌,還長安。
十二月,戊戌,以吏部尚書王玚為右仆射,度支尚書孔奐為吏部尚書。玚,沖之子也。
時新復淮、泗,攻戰、降附,功賞紛紜。奐識鑒精敏,不受請托,事無凝滯,人皆悅服。湘州刺史始興王叔陵,屢諷有司,求為三公。奐曰:"袞章之職,本以德舉,未必皇枝。"因以白帝,帝曰:"始興那忽望公!且朕兒為公,須在鄱陽王后。"奐曰:"臣之所見,亦如圣旨。"
齊定州刺史南陽王綽,喜為殘虐,嘗出行,見婦人抱兒,奪以飼狗。婦人號哭,綽怒,以兒血涂婦人,縱狗使食之。常云:"我學文宣伯之為人。"齊主聞之,鎖詣行在,至而宥之。問:"在州何事最樂?"對曰:"多聚蝎于器,置狙其中,觀之極樂。"帝即命夜索蝎一斗,比曉,得三二升,置浴斛,使人裸臥斛中,號叫宛轉。帝與綽臨觀,喜噱不已。因讓綽曰:"如此樂事,何不早馳驛奏聞!"由是有寵,拜大將軍,朝夕同戲。韓長鸞疾之,是歲,出為齊州刺史。將發,使人誣告其反,奏云:"此犯國法,不可赦!"帝不忍明誅,使寵胡何猥薩與之手搏,扼而殺之。
《資治通鑒》 宋·司馬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