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傳、小傳與自薦信
自傳和小傳
自傳是自述生平的文章。作者為了讓別人了解自己所走過的生活道路,把自己成長的經歷,系統而又有重點地介紹出來,這就是自傳。自傳有繁有簡,繁的可達數十萬言,簡的可少至數百或數十字。長篇自傳可以包容當時當地的時代背景、周圍的環境、人物以及自己當時的思想狀態、所作所為等。短的自傳則可將重點放在自己的思想和行動上,甚至可以選取自己生平的一兩件典型事件來寫。自傳可以是生平事跡的實錄,也可以具有一定文學性。自傳不同于自傳體小說。自傳體小說,如高爾基的《童年》《我的大學》《在人間》,已是文學作品,已經過藝術加工,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張和虛構。自傳則要完全真實,時間、地點、人物、事件以至重要細節都要求是真實和準確的。
小傳是記述他人生平的文章。記述較全面、篇幅較長的,可叫做傳或傳略;記述較簡略或只是有選擇地寫出幾件有代表性的事情,篇幅較小的,叫做小傳或事略。小傳也應寫出一個人經歷的全貌,只是筆墨著重放在幾件典型事情上,但它決不是人物小故事。無論是傳還是小傳,都不應寫成傳記體小說或故事,它要寫出人物的誕生地、出生年月、主要經歷等。
自薦信
自薦信是推薦自己擔任某項工作或從事某種活動,以便對方接受的一種專用信件。寫自薦信,一要注意內容真實、具體。要如實地向對方介紹自己的情況,不能夸大,不能傲慢,也無須低三下四,卑躬屈膝,而應給對方留下誠懇、樸實、謙虛、大方的印象。二要注意篇幅短小精悍,行文簡潔明確,不可拖沓冗長。
自薦信的基本格式與普通書信相類似,一般由六部分組成:
1標題。在正文正上方居中寫“自薦信”或“事由+自薦信”,亦可不寫標題。
2稱謂。另起一行頂格書寫。稱謂由繁到簡大致有“單位+職務+稱呼”“職務+稱呼”“單位+職務”等幾種。
3正文。另起一行空兩格書寫,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三部分組成。
開頭,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學歷、政治面貌、職稱、現任職務等情況。
主體,說明自薦理由,包括工作經歷、業務專長;適合干什么性質、什么崗位的工作等。
結尾,申明個人的決心,被接受后的態度。
4祝頌語。格式同普通書信。
5落款。署名及日期,格式與普通書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