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
把結構相同或相似,字數相等,意義相關聯的兩個短語或句子成對地排列起來,叫。例如: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
這兩個句子,結構相同(都是主謂句),字數相等,上下兩句詞性相對,意義上相互補充,是個非常工整的。
構成的兩個句子可以從兩個角度、兩個側面說明同一個事理,在內容上互相補充,這就是正對。比如:
唐朝的張說,遠望這座橋就像“初月出云,長虹飲澗”。
“初月出云,長虹飲澗”,這兩個比喻,從不同的角度說明了石拱橋的特點,非常形象,是正對。
構成的兩個句子可以從正反對立的兩個方面說明同一事理,在內容上相反或相對,這就是反對。例如: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這兩句用一個工整的反對,表現了魯迅先生對待敵人和對待人民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
我國古代詩文里很早就運用了這種修辭格。例如:
(1)瀚海闌干百丈冰,愁云慘淡萬里凝。
(2)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
(3)幾處早鶯爭暖樹,誰家新燕啄春泥。
(4)一水護田將綠繞,兩山排闥送青來。
這些非常嚴格,不僅字數相等,結構相對,而且同一句中詞與詞之間平仄變化相應,上下句之間相對的詞語詞性相同。現代文章對的要求就比較寬了。例如:
(1)大自然中的各種物質都時時刻刻在運動著:這里在死亡,那里在生長;這里在建設,那里在破壞。
(2)剛才還是白云朵朵,陽光燦爛;一霎間卻又是烏云密布,大雨傾盆。
第一句中上下分句有重復的字詞,第二句中上下分句詞性也不是完全相同,但這兩句都是,只是要求得沒那么嚴格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