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課公民要依法同違法犯罪做斗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課
公民要依法同違法犯罪做斗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巧家第五中學 湯宗萬
教學目標
懂得同違法犯罪做斗爭既是公民的義務,又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增強敢于、善于同違法犯罪做斗爭的意識。
第一課時
一天晚上,中學生劉愛娟、田玲、張萍看完電影騎車回家。突然,一個黑影從小樹林里竄了出來,朝后邊的田玲撲去,“阿!救命!”田玲驚叫一聲,連人帶車被推倒在地。劉愛娟趕緊下車,一邊叫喊著:“抓壞蛋!”一邊奔來,附近沒有人家,又沒有過路人,所以無人來相救。騎在前面的張萍,張萍害怕,匆忙地在夜幕中消失。“一定要保護田玲。”此時,劉愛娟只有一個念頭。她使勁揪住壞蛋的頭發往后拉,愛娟想;“應該給壞蛋留點傷,好讓警察叔叔抓住他”。她急中生智朝壞蛋的手咬去,“呀!”壞蛋疼得松開了手。愛娟又從地上抓起一泥土朝壞蛋臉上揚去,壞蛋被泥沙瞇得睜不開眼,田玲乘機掙脫了。張萍騎車飛也似地跑回家。其父得知此事抄起一把鐵鍬在張萍的帶領下騎車趕往出事地點,當天晚上,到派出所報了案。第二天下午派出所根據劉愛娟提供的線索,抓住了壞蛋。受到師生的好評。
提問;(1)上述案例劉愛娟同學的行動為什么受到同學和教師的好評?
(2)張萍同學的做法對嗎?為什么?
因為她機智勇敢地保護了同學田玲、戰勝了罪犯。她的行為是見義勇為。張萍同學在危急關頭,沒有停車相救,反而飛車回家的做法是不妥的,但她叫了人也是同犯罪分子做斗爭的方法之一。
一、同違法犯罪做斗爭有什么意義?(板書)
同違法犯罪做斗爭,是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既可以協助執法機關及時地偵破案件、懲處違法犯罪。又能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犯罪。公民還可以從中受到教育,得到鍛煉。積極同違法犯罪做斗爭,是忠于祖國、有高度的覺悟和集體主義精神的表現。
課本漫畫的意義:有人看到違法犯罪現象卻視而不見、聽之任之,這是十分有害的,因為采取這種態度,不僅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損失,而且會在客觀上縱容和支持違法犯罪分子,同時,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現,應該受到譴責。
二、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違法犯罪做斗爭(板書)
青少年在與違法犯罪做斗爭時,既要勇敢,又要機智。力求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比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會力量將不法分子抓獲。與違法犯罪做斗爭的好方法有:設法穩住歹徒,記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等。
提問:你知道哪些情況應打“110”報警電話?
當公民、國家、集體的合法權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發生交通、火災等意外事故時要及時報警。具體范圍為:一是殺人、搶劫、搶奪、強奸、盜竊等刑事案件;二是擾亂車站、商場、餐飲娛樂等公共場所秩序;三是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災害事故;五是群眾的求助。
①這幅漫畫反映了什么社會現象?
答:反映了社會上有的人不能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看到違法犯罪現象卻視而不見,聽之任之,自私怯懦。
②如果在現實生活中你遇到這種現象應該怎么辦?
答:要敢于并善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勇敢機智地鼓動周圍群眾同犯罪分子作斗爭,實施正當防衛,設法穩住歹徒,記住歹徒特征,了解歹徒去向,及時打110報警。
第二課時
導入 新課:講一正當防衛的實例。
《半月談》的法律咨詢臺收到這樣一封信:內容如下:一天,我去某儲蓄所取款,一歹徒在光天化日這下搶動了一中年婦女的兩疊人民幣就跑,值勤門衛攔截,歹徒吼道:“誰管,捅死誰!”說著守門欲逃。我騎上停在門前的摩托車追擊,猛力將歹徒撞倒,隨后行人、巡警趕來抓獲了歹徒。但是,我很后悔,怕撞死了歹徒惹麻煩,弄不好自己違法。
讀者:劉永一
劉永一如撞死歹徒是合法還是違法?什么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哪四個條件?
三、正當防衛是公民同違法犯罪做斗爭的有效手段(板書)
(學生看書討論發言后,教師歸納。)
1)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在當時的危急時刻,劉永一如果撞死了歹徒,表面看來,似乎符合犯罪的特征,但是,由于奪回了人民幣,避免了中年婦女的損失,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所以不認為是違法犯罪行為。相反它是有利于社會的行為,因而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
2)實施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板書)
第一、必須是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第二、必須是非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時,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第三、實施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
第四、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
每一條件舉一實例。
提問;什么是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學生看書、討論,老師歸納。)
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一般可以理解為應以防衛行為能夠足以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標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比較緩和的手段就可以制止住不法侵害,則不宜采取激烈的防衛手段;對沒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或國家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行為,不要采用重傷、殺害的手段實施防衛。另外,對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不能過于苛求,我們不可能預先設想犯罪者對被侵害人可能侵害到什么程度,而采取相應的對策。因為犯罪行為總是突如其來的,只要是為了制止侵害所必需的,即使防衛的強度大于侵害的強度也是允許的。也就是說,防衛的致傷程度應該是等于或略大于加害者可能侵害的程度。
比如說:遇到了小偷,你拔出刀子就將其刺傷或刺死,顯然防衛過當。
課后作業 :《檢測》選擇題。
第三課時
中學生小明6歲學畫,11歲時,他畫的一幅畫被少年宮選送參加六省市少年兒童美術作品展,得一等獎,考上中學后,一天小明又來到少年宮美術班看望自己的美術啟蒙老師。王老師說:“你的畫編入《少年兒童美術作品選》,你應該收到出版社寄來的樣書和稿酬了。”小明回家告訴了爸爸,小明爸爸到出版社詢問此事,位編輯卻說:“一個10來歲孩子有什么著作權呢!還提什么稿費、樣書。”小明的爸爸找到版權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告訴他:著作權無論大人小孩一律平等,出版社這種不尊重小朋友著作權的做法違反了我國《民法通則》和《著作權法》。小明的爸爸又找到那家出版社論理論法,負責同志向他做了自我批評,向這本畫冊的每個小作者贈送了一本畫冊,并補發每個作者15元稿酬。
提問:
中學生小明的著作權受到不法侵害,他用什么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小明還可以用什么方法維護自己的著作權?
(學生回答后,教師歸納。)
小明的著作權受到侵害后,他和父親運用《民法通則》和《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同出版社論法、論理,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小明還可以到執法機關控告、起訴。
導入 新課
在我國執法機關有哪些?它們的共同任務是什么?各自職能有哪些區別?
三、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執法機關,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板書)
1、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受到非法侵害應去執法機關控告、起訴(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學生看書第111頁第2、3、4自然段并回答:我國的執法機關有哪些?它們的共同任務是什么?)(在課本上劃出)
任務相同:它們共同擔負著保衛人民民主保護社會主義公共財產和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建設順利進行的光榮任務。
公、檢、法三機關的職能不同:(板書)
① 公安機關是國家治安保衛機關
(講: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案件。)
凡屬上述案件,公民可以到公安機關檢舉控告。
② 人民檢察院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依法受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貪污、受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以及瀆職等犯罪案件。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對犯罪分子提起公訴。)凡屬上述案件,公民可以到人檢察院控告、舉報。
③ 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
(依法受理:自訴刑事案件,包括侮辱誹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遺棄老人和兒童,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主要是離婚、贍養等案件和繼承、賠償等糾紛案件。經濟糾紛案件。主要是經濟合同糾紛、農村與企業事業單位承包合同糾分等案件)。
凡屬上述案件,公民可以本人或委托律師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
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時,可以到公、檢、法三機關中的任何一個機關控告、舉報,或者到審判機關起訴。
課堂小結:這節課我們學習了兩個基本知識;什么是執法機關?公、檢、法三機關的職責。明白一個道理: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應該怎么辦?
作業 :檢測P115-116選擇,P117材料分析題
第四課時
法律咨詢臺:
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因民事糾紛向法院起訴,法院說訴訟已超過時效不予受理.請問,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應該怎樣打官司?打官司還有時效問題嗎?
提問: 這起落架民事糾紛向法院起訴說明什么?
法院說訴訟已超過時效給我們什么啟示?
(學生回答,老師歸納)受到不法侵害知道去執法機關控告起訴還不夠,還應了解訴訟程序和訴訟時效.)
四、受到非法侵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板書)
通過上題的分析,我們發現,了解訴訟程序和時效是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前提條件,那么訴訟分幾類?它們的程序、主要階段、特點各是什么?怎樣寫起訴書?判決書和調解書的法律效力一樣嗎?請看課本P111-115。
訴訟分為三類: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重點閱讀P113)民事訴訟程序一般有三個階段(板書)
起訴和受理、審理和判決、裁定和執行。
提問:你知道怎樣寫起訴書嗎?
起訴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
起訴狀的書寫要領如下:首先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其次要寫明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最后應寫明證據、證據來源和證人姓名住址。
附:
民 事 訴 狀
原告: 男(女),*族,現年*歲,*地人,家住,職業:
被告:,(同上)
訴訟請求:侵權賠償。
事實和理由:(*年*月*日,………………………………)
以上事實,有證人證言、證詞和物征,根據《法》之規定,特訴至你院,請求判令被告賠償費,費,合計*元………………。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此呈
*人民法院
具狀人:(手印)
*年*月*日
(注:訴狀事實部分不可過分詳細,以免授人以柄。訴狀按被告人數提供附本。如:四個被告,則提交五份)
打官司的時效問題
我國民法通則第12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而法律另行規定下列情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這個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日,按法律規定是從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單位)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害事實和致害人(或單位)的時候起。需要注意的:從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律不予保護。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略)
兩審終審制:訴訟當事人如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
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不得上訴。可以申訴。
作業 :
寫一份模擬訴狀 活動:模擬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