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教案
a、天真——
特點:一切行為都顯得那么稚氣,與其九歲的年齡相吻合。
表現:媽媽揍他屁股——“手臂筆直地貼在身體兩側,看著鼻尖。”
媽媽討厭他這樣子——小男孩便“收攏右腳挺了一下胸晡”
看見媽媽嘴角有油漬——仍然想提醒她
車站見到一只螞蟻——玩得那樣認真。
見到小女孩吃著甜甜的雪糕——流出口水,控制不住自己,買雪糕吃
上樓——反復默念著要跟爸爸說的話
b、善良——
特點:寂寞孤獨無助時仍具愛心、親情
表現:電車上對女孩——見小女孩的媽媽“用手絹擦臉上的汗,又給小孩擦臉上的汗”,便“離開座位站起來”,說,你們坐。
樓道里對爸爸——雖然,爸爸拋棄了他,連每月生活費都不給他,即使找上門,爸爸都不認他,可臨離開那坐樓時,依然“邊走邊叫,爸爸”。
c、聰明細心——
特點:九歲小男孩的調皮、聰慧
表現:上車時人多——他便貼在車門邊上,“電車駛進站臺的時候他把木片一扔就沖上去了。”“然后他看見了一個空位,就撲過去坐了下來。”
下車時查票——機智地躲過了售票員的檢查。
樓下找爸爸——把爸爸住的樓號記得清清楚楚,把媽媽告訴他的話默念一遍又一遍,把和爸爸相關的每一個細節都看得仔仔細細,甚至敲門還是喊門都要動一番腦筋……
人物小結:
可愛的小男孩,因父母離異而落到孤獨、無依的地步。爸爸不但連每月生活費都不付給他,即使是找上門,連認都不認,父子親情完全斷絕了。媽媽呢?她把小孩子當成出氣筒,把他當作向丈夫要錢的一個工具,最后小男孩錢沒要回來竟不能回家,只得露宿街頭,成了有爸有媽的一個孤兒,成了父母婚姻的犧牲品。
典型意義:
小男孩的不幸,直接原因來自父母的離異。但根本的還有其社會原因,那就是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并未真正得到落實。作者塑造的“小男孩”這一形象的意義就在于,通過他藝術地反映了當今社會父母離異給孩子帶來的痛苦,批判像小男孩的爸媽那不負責的態度,急呼要真正落實我們的《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
(二)小男孩的爸爸媽媽
人物定位:作品中都是略寫人物。不懂法、不守法,法律意識淡薄的離異夫婦。
個性分析:夫妻離異,本是自己造成的,但他們都沒有考慮給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
媽媽——不管孩子有什么困難,要孩子必須向爸爸要來生活費才能回家,把索要生活費的責任推到小男孩身上。
爸爸——雖自己親生兒子找上了門,卻視而不見。法院本判他要付給小男孩生活費,可小男孩找上門來他都不給。
典型意義:折射我們公民法律淡薄,說明公民守法是當前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四、布置作業:
1、作者仿佛是在不動聲色地講述一個與他毫不相干的故事,你認為是這樣嗎?說說你是從課文中的哪些地方看出來的。
2、一個故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講述,你喜歡作者選取的這個角度嗎?你認為這個故事從哪個角度講述更好,談談你的看法。
3、讀了這篇課文后,假如你遇到了這個“小男孩”,你會對他說些什么?用一兩百字把你的話寫下來,和同學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