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任安書》譯文
《報任安書》 | 20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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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情是不容易逐一地向俗人解釋的。我的祖先沒有剖符丹書的功勞,職掌文史星歷,地位接近于卜官和巫祝一類,本是皇上所戲弄并當作倡優來畜養的人,是世俗所輕視的。假如我伏法被殺,那好象是九牛的身上失掉一根毛,同螻蟻又有什么區別?世人又不會拿我之死與能殉節的人相比,只會認為我是智盡無能、罪大惡極,不能免于死刑,而終于走向死路的啊!為什么會這樣呢?這是我向來所從事的職業以及地位,使人們會這樣地認為。人固然都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還重,有的人卻比鴻毛還輕,這是因為他們為什么而死,這個趨向不同啊!一個人最重要的是不污辱祖先,其次是自身不受侮辱,再次是不因別人的臉色而受辱,再次是不因別人的言語而受辱,再次是被捆綁在地而受辱,再次是穿上囚服受辱,再次是戴上腳鐐手銬、被杖擊鞭笞而受辱,再次是被剃光頭發、頸戴枷鎖而受辱,再次是毀壞肌膚、斷肢截體而受辱,最下等的是腐刑,侮辱到了極點。古書說“刑不上大夫”,這是說士人講節操而不能不加以自勉。猛虎生活在深山之中,百獸就都震恐,等到它落入陷穽和柵欄之中時,就只得搖著尾巴乞求食物,這是人不斷地使用威力和約束而逐漸使它馴服的。所以,士子看見畫地為牢而決不進入,面對削木而成的假獄吏也決不同他對答,這是由于早有主意,事先就態度鮮明。現在我的手腳交叉,被木枷鎖住、繩索捆綁,皮肉暴露在外,受著棍打和鞭笞,關在牢獄之中。在這種時候,看見獄吏就叩頭觸地,看見牢卒就恐懼喘息。這是為什么呢?是獄吏的威風和禁約所造成的。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再談什么不受污辱,那就是人們常說的厚臉皮了,有什么值得尊貴的呢?況且,象西伯姬昌,是諸侯的領袖,曾被拘禁在羑里;李斯,是丞相,也受盡了五刑;淮陰侯韓信,被封為王,卻在陳地被戴上刑具;彭越、張敖被誣告有稱帝野心,被捕入獄并定下罪名;絳侯周勃,曾誅殺諸呂,一時間權力大于春秋五霸,也被囚禁在請罪室中;魏其侯竇嬰,是一員大將,也穿上了紅色的囚衣,手、腳、頸項都套上了刑具;季布以鐵圈束頸賣身紿朱家當了奴隸;灌夫被拘于居室而受屈辱。這些人的身分都到了王侯將相的地位,聲名傳揚到鄰國,等到犯了罪而法網加身的時候,不能引決自裁。在社會上,古今都一樣,哪里有不受辱的呢?照這樣說來,勇敢或怯懦,乃是勢位所造成;強或弱,也是形勢所決定。確實是這樣,有什么奇怪的呢?況且人不能早早地自殺以逃脫于法網之外,而到了被摧殘和被杖打受刑的時候,才想到保全節操,這種愿望和現實不是相距太遠了嗎?古人之所以慎重地對大夫用刑,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人之常情,沒有誰不貪生怕死的,都掛念父母,顧慮妻室兒女。至于那些激憤于正義公理的人當然不是這樣,這里有迫不得已的情況。如今我很不幸,早早地失去雙親,又沒有兄弟相愛護,獨身一人,孤立于世,少卿你看我對妻室兒女又有何眷戀呢?況且一個勇敢的人不一定要為名節去死,怯懦的人仰慕大義,又柯處不勉勵自己呢?我雖然怯懦軟弱,想茍活在人世,但也頗能區分棄生就死的界限,哪會自甘沉溺于牢獄生括而忍受屈辱呢?再說奴隸婢妾尚且懂得自殺,何況象我到了這樣不得已的地步!我之所以忍受著屈辱茍且活下來,陷于糞土般的污濁環境中而不肯死的原因,是自恨我內心的志愿有所未盡,如果在屈辱中離開人世,那我的文章就不能公諸于后世罷了。 |
事未易一二為俗人言也。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文史星歷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畜之,流俗之所輕也。假令仆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螘何異?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特以為智窮罪極,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樹立使然。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用之所趨異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鬄毛發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支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傳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節不可不厲也。猛虎處深山,百獸震恐,及其在穽檻之中,搖尾而求食,積威約之漸也。故士有畫地為牢勢不入,削木為吏議不對,定計于鮮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幽于圜墻之中,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心惕息。何者?積威約之勢也。及已至此,言不辱者,所謂彊顏耳,曷足貴乎!且西伯,伯也,拘牖里;李斯,相也,具五刑;淮陰,王也,受械于陳;彭越、張敖南鄉稱孤,系獄具罪;絳侯誅諸呂,權傾五伯,囚于請室;魏其,大將也,衣赭關三木;季布為朱家鉗奴;灌夫受辱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將相,聲聞鄰國,及罪至罔加,不能引決自財。在塵埃之中,古今一體,安在其不辱也!由此言之,勇怯,勢也;彊弱,形也。審矣,曷足怪乎!且人不能蚤自財繩墨之外,已稍陵夷至于鞭箠之間,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為此也。夫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親戚,顧妻子,至激于義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今仆不幸,蚤失二親,無兄弟之親,獨身孤立,少卿視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節,怯夫慕義何處不勉焉!仆雖怯耎欲茍活,亦頗識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湛溺累紲之辱哉!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況若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隱忍茍活,函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不盡,鄙沒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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