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家長參與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
一、為了保障幼兒園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照《上海市中小幼兒園幼兒傷害事故處理條例》及有關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校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二、幼兒園應著力發揮家長在幼兒園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讓家長了解幼兒園的安全制度和措施,要告知家長在幼兒園安全工作中應承擔的義務。三、家長在幼兒園安全工作中義務:1、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2、幼兒在生活中的異,F象須及時向幼兒園反應,并積極解決。3、要積極參與各種家園互動的活動,并協助幼兒園完成相應的工作。4、在特殊時期,幼兒園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5、對幼兒在幼兒園中發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幼兒園及相關部門進行各種救治及處理善后事宜;6、在幼兒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幼兒園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7、幼兒園應通過多種方法,讓家長參與幼兒的教育過程,使家長有機會交流經驗、提出建議,有機會為幼兒園提供所需資源,改善幼兒園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