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讓寶寶“聽話”的懲罰
點評:讓寶寶“聽話”的懲罰 前幾天,在微博上看到一個育兒說法,說要想讓孩子越來越聽話,就要對他們錯誤行為進行懲罰。可問題是,細看所說的內容,許多都是不恰當的。為了避免父母走入誤區,導致教育孩子失敗,我感覺對這些“懲罰”要適當的點評一下。為了方便說明,我先摘錄這條微博:【讓寶寶越來越聽話的懲罰】1、事先把合理的懲罰后果告訴孩子。2、失去某些特別待遇。3、事不過三。 4、對于好的行為有所獎勵。5、對于不好的行為開罰單。6、追加一些家務活。7、引導孩子把注意力轉換到其他事情上。
目前懲罰教育觀點比較流行,是父母期盼自己孩子有較好表現,但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單純的懲罰是沒有意義的。懲罰,在辭海中是說懲戒、責罰、處罰的意思,是施加鞭撻或體罰使之服帖、受辱或以苦行贖罪。如果把這個對待成人犯錯誤后的解決方法,直接引入到兒童教育中,那一定會出現偏差的,甚至引發其他一系列的問題。參見《案例分析:孩子犯錯后要學會解決問題》。
孩子的成長,就是不斷犯錯誤的過程,這是他們最重要的生存能力學習,其重要性遠比知識學習還重要。對和錯,本來就是一對矛盾體,沒有錯也就沒有對,反之亦然。同樣的,錯誤和正確并非是一成不變的,也會隨著時間、環境、社會認知的變化而出現轉化。所以,想讓孩子明白和辨別什么是錯誤,就要讓孩子去犯錯誤,以獲得直接感知。參見《讓孩子認識錯誤比懲罰更重要》。
當孩子犯錯誤后,通過一些事先約定的懲罰,這對孩子加深記憶,以及因為害怕受到懲罰而減少再犯,確實是有幫助的。但是,如果孩子沒有認識到什么樣的行為是錯誤的,或他們受到不恰當的懲罰,比如,孩子第一次犯某個錯誤就受到懲罰,或懲罰同時還受到人格侮辱,那孩子記住的是:下回怎么做的更巧妙一點,并想辦法逃避懲罰!
下面我先對這七條“懲罰”原則做一個點評:
第一,事先把合理的懲罰后果告訴孩子。這是不恰當的做法,缺少對孩子錯誤原因的分析和執行的先決條件。對初次犯錯誤的孩子,由于他們根本不知道這樣行為不恰當,那怕是父母事先說過,也不能說孩子有問題,他們不應受到任何懲罰。此時父母應結合孩子的直接體驗,告訴他們為什么這樣做不好,其結果會傷害到誰,以及怎樣做才是正確的。
如果孩子經常重復錯誤,才有可能牽涉到懲罰,但先決條件是明白孩子為什么這樣做,以及需要事先和孩子一起對懲罰進行約定,孩子不認同,就是不平等條約。一般來說,懲罰只對孩子確實沒有記住管用,而對那些“故意”行為,如果家長不解決錯誤背后的原因,孩子就會對獲得和懲罰進行比對,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并想辦法擺脫責任來逃避懲罰。參見《案例分析:讓孩子嘗到錯誤選擇的后果》。
第二,失去某些特別待遇。這不是特別恰當的做法,做不好不僅會把原本不相關的事情混在一起,引發其他問題出現,也很容易讓錯誤和正常物質獎勵掛上鉤。比如,家長要求孩子飯前寫完作業,否則就不能吃飯。父母這樣做,會把吃飯這種正常的生理需求和家庭生活享受,和學習的“痛苦”聯結起來,最終導致孩子在飲食上缺乏樂趣,影響到正常生長。參見《教養壞習慣:孩子學習和物質掛鉤》。
但是,如果把某些特別待遇,例如能給孩子帶來愉悅的、非物質的事情,和孩子的時間管理或生活習慣結合,而不是和犯錯誤結合,家長是可以嘗試的。比如,事先和孩子約定,寫作業是一個小時,然后可以看20分鐘動畫片,如果孩子提前按質量要求完成作業,就可以稍微多看一點。反過來,寫作業耽誤了,就只能擠占動畫片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