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化學物質對人體的危害(三)
骨骼損害
長期接觸氟可引起氟骨癥。磷中毒可引起下頜改變,嚴重者發生下頜骨壞死。長
期接觸氯乙烯可導致肢端溶骨癥,即指骨末端發生骨缺損。鎘中毒可引起骨軟化。
眼損害
生產性毒物引起的眼損害分為接觸性和中毒性兩類。接觸性眼損害主要是指酸、堿
及其它腐蝕性毒物引起的眼灼傷。眼部的化學灼傷救治不及時可造成終生失明。引起
中毒性眼病最主要的毒物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甲醇急性中毒者的眼部表現模糊、眼
球壓痛、畏光、視力減退、視野縮小等癥狀,嚴重中毒時可導致復視、雙目失明。
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主要臨床表現之一為中毒性白內障,即眼晶狀體發生混濁,混
濁一旦出現,停止接觸不會自行消退,晶狀體全部混濁時可導致失明。
皮膚損害
職業性疾病中常見、發病率最高的是職業性皮膚病,其中由化學性因素引起者占多數。
引起皮膚損害的化學性物質分為:原發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常見原發性刺
激物為酸類、堿類、金屬鹽、溶劑等;常見皮膚致敏物有金屬鹽類(如鉻鹽、鎳鹽)、
合成樹脂類、染料、橡膠添加劑等;光敏感物有瀝青、焦油、吡啶、蒽、菲等。常見
的職業性皮膚病包括接觸性皮炎 油疹及氯痤瘡、皮膚黑變病、皮膚潰瘍、角化過度
及皸裂等。
化學灼傷
化學灼傷是化工生產中的常見急癥,是指由化學物質對皮膚、粘膜刺激及化學反
應熱引起的急性損害。按臨床表現分為體表(皮膚)化學灼傷、呼吸道化學灼傷、消化
道化學灼傷、眼化學灼傷。常見的致傷物有酸、堿、酚類、黃磷等。某些化學物質在
致傷的同時可經皮膚、粘膜吸收引起中毒,如黃磷灼傷、酚灼傷、氯乙酸灼傷,甚至
引起死亡。
職業性腫瘤
接觸職業性致癌性因素而引起的腫瘤,稱為職業性腫瘤。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
C)1994年公布了對人肯定有致癌性的63種物質或環境。致癌物質有苯、鈹及其化合物、
鎘及其化合物、 六價鉻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環氧乙烷、砷及其化合物、α-萘胺、
4-氨基聯苯、聯苯胺、煤焦油瀝青、石棉、氯甲醚等;致癌環境有煤的氣化、焦炭生
產等場所。我國1987年頒布的職業病名單中規定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聯苯胺所致
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膚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
肉瘤,焦爐工人 癌和鉻酸鹽制造工人肺癌為法定的職業性腫瘤。
毒物引起的中毒易造成多器官、多系統的損害如常見毒物鉛可引起神經系統、消
化系統、造血系統及腎臟損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現白內障、中毒性肝病、貧血等。
現為對中樞神經系統的麻醉,而慢性中毒主要表現為造血系統的損害。此外,有毒化學
物質對機體的危害,尚取決于一系列因素和條件,如毒物本身的特性(化學結構、理化特
性),毒物的劑量、濃度和作用時間,毒物的聯合作用,個體的感受性等。總之,機體與
有毒化學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中毒后的表現千變萬化,了解和掌握這
些過程和表現,無疑將有助于我們對化學物質中毒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