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館租賃協議(活動、會議、展覽)(通用3篇)
場館租賃協議(活動、會議、展覽)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友好協商,就場館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館信息
場館名稱:
具體信息:
(以下簡稱該場館)
二、租賃用途
活動主題:
補充說明:
三、租賃時間
類別信息備注
起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截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入場布置起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撤場截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閉館時間場館不能正常進出或使用的時間
四、租金
1、租金標準:合計:元(大寫:圓);
2、支付方式:
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作為定金以及租金的首筆款;
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
活動結束后10天內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
3、押金: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作為押金。
4、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5、發票:甲方應于收到全部款項后提供正規足額發票。
五、其它服務與費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務與收費見下表:
項目說明費用備注
網線免費
空調免費
會議室100/小時以乙方實際申請使用時間為無準
投影儀免費
用電免費
車位10個免費
保安2名現場保安免費
廣告位或展示位場館外可擺放不超過兩個易拉寶免費租賃期間可擺放;乙方自行制作。
如無特別說明,本條所列費用(如有)應在活動結束后5天內結算。
六、場館使用特別說明
七、場館安保責任
雙方同意,甲方的安全義務按如下第種方式處理:
1)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不對場館內的財物丟失被盜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對場館閉館期間內,場館內的財物丟失被盜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證明系乙方過錯的除外;
3)甲方對場館提供通常的、一般性的安全保障義務,確因甲方未履行此義務導致乙方財物丟失被盜的,甲方應予賠償。
八、其它權利義務
1、活動的相關審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應予配合。
2、乙方及其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治安、消防及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維護好場館內外的設備、設施,損壞東西照價賠償。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如期使用甲方的場地,甲方不向乙方退回已交付的款項。
2、如乙方逾期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不能如期向乙方提供場地,甲方應按下列規則計算中的最高一項對乙方進行賠償或支付違約金:
1)以乙方向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費用的兩倍向乙方賠償;
2)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違約金、前期投入等。
4、因不可抗力(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恐怖襲擊、本市供電網絡突發性停止供電和政治因素)造成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條款,雙方不追究違約責任。
十、其他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場館租賃協議(活動、會議、展覽) 篇2
合同編號:
展館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會展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總面積為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區域”)。
具體位置:
用途:用于乙方舉辦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會展期限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使用時限:
乙方使用租賃區域的時限為每日時至時。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限內使用租賃區域;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限之外使用租賃區域的,應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其他:
第四條租金支付:
1、租金的計算按照以下標準計算:
2、超時租金按照以下標準計算:
3、租金預付:
□定金:甲方在 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最高不得超過總價款20%)。
□預付款:甲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元。
4、余款支付:
5、支付方式:
第五條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務: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服務:
(1)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原建筑照明。
(2)租賃區域內走道和公共區域內的清潔服務。
(3)在入口處提供票證檢驗。
(4)提供會展期限內的館內空調服務。
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間之外開放空調,應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供暖時間按北京市統一規定執行。
(5)負責租賃區域的保險。
(6)其他:
2、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務之外的其他服務,雙方應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第六條設施的使用:
1、甲方應在簽約前向乙方如實說明與租賃區域有關的場地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場地設施技術數據等書面資料。
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說明會展情況,并根據甲方提供的數據資料判斷場地是否滿足會展需求。
甲方未如實提供場地、設施的有關情況而造成乙方辦展活動無法順利進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未如實說明展品情況,造成場地設施無法滿足展品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擔損失,造成甲方場地設施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自費進行展臺搭建、安裝、拆卸、搬遷及善后等工作。
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應妨礙甲方場地內其他展覽和活動。
3、乙方應遵守國家用電用水的有關規定。
除原建筑的照明用電外,其余用電乙方應按實際使用量向甲方支付電費。
電費計費標準以
為準。
如對水、電的供應有特別要求,乙方應在進場前 日向甲方提出申請,并承擔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4、乙方如需在租賃區域內租用甲方電話、家具等設備的,應提前 日與甲方辦理租用手續。
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將所有租賃物品按原狀歸還甲方。
5、乙方不得對甲方在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形象、布局、建筑結構和基礎設施進行任何形式的變動和修改。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租賃區域內的柱子、墻面或廊道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許可,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即時拆除,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在租賃期限內,雙方應共同保持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
7、如無甲方書面特別許可,下列物品禁止進入甲方場館:
(1)危險物,包括但不限于武器、炸藥易燃物、放射物或其他危險物品。
(2)未經海關同意的進口物品。
(3)任何影響甲方正常運作或被有關部門禁止的物品。
8、租賃期限開始的第一天,甲、乙雙方應對租賃場地和相關設施進行聯合檢查并就租賃場地的狀況簽署確認書,并以此作為乙方撤租時接受甲方檢驗的依據。
乙方應對租賃期限內因其舉辦的會展活動所造成的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設施折本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9、若甲方采用門禁系統管理各種人流出入展館的,乙方租用甲方展館即表明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的門禁系統以及和門禁系統相關的各種票證。
具體使用方法及費用支付等內容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展臺搭建、設備安裝和會展物品運輸:
1、乙方所有展臺搭建和設備安裝工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及環保的規定,并于租賃期限開始 日之前與甲方保衛部門簽訂《安全消防責任書》。
乙方及其承包商應在正式施工開始 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施工圖紙,并報有關部門審查,獲書面批準后方可施工。
乙方工作人員應持有甲方發放的施工證方可在展廳內進行施工工作。
2、為確保會展活動的安全進行,乙方及其參展公司選擇施工單位應征詢甲方意見。
因施工單位的行為給甲方場地設備設施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保證遵守甲方關于在租賃場地展品運輸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對參觀者的管理和緊急時間的處理:
乙方確認簽約時已得到甲方《展覽場館使用手冊》并同意遵守甲方有關規定,特別是關于參觀者的管理以及協助甲方處理緊急情況的規定。
乙方確認將向甲方提供在緊急情況下所必要的協助并聽從甲方授權人員的指揮。
第九條保險:
乙方有責任投保場館租賃期限的公眾責任險和工傷事故險等險種。
乙方會展活動中,包括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間所發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傷事故,均由乙方投保相關險種。
第十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遵守本合同約定及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并對乙方違反有關約定的行為予以制止。
2、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3、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4、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義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場館租賃協議(活動、會議、展覽)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施工升降機(以下簡稱電梯)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用電梯的工程名稱及地點: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第二條租用電梯的數量及安裝情況:
(一)租用數量:壹臺;
(二)安裝總高度:80米;
(三)安裝附墻:8道;
(四)電梯附墻拉桿2、9―3、6米(超過3、6米的,因此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用電梯的概況:
(一)電梯的廠牌:南寧市工建廠、廣西建機廠電梯;
(二)規格型號:SC200/200型;(三)安裝形式:預埋螺栓式;
(四)主要參數:
1、最大提升高度150米;
2、雙吊籠,籠寬1、5米;
3、額定載重量2×20xx公斤(2×8人)。
第四條租用期限及約定:
(一)租賃期限:
(1)預計租期為7個月。租期不足7個月的,乙方按7個月向甲方支付租金,超過7個月則按實際租期計算租金。
(2)電梯安裝完畢經甲方自檢合格,乙方因工程需要立即投入使用的,實際使用日即為起租日,租金從使用日起計算。
(3)電梯安裝完畢經特種設備檢驗單位檢測后,由于乙方原因而暫時沒有使用的,從特種設備檢驗單位提供《電梯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中“合格”檢驗結論簽發日的第二天為起租日,租金從即日起計算。
(4)電梯安裝完畢經甲方自檢合格后,如因乙方不能提供檢測電梯所需條件(電梯用電或相關資料等)致使特種設備檢驗單位不能對電梯進行檢驗的,則在電梯安裝完畢經甲方自檢合格后第8天視為乙方起租,租金按正常月租金計收。
(二)停用時間:按電梯停止使用書面通知日止。實際停止使用日期晚于停租通知所注日期的,以實際停止使用日為準。如需延期使用,乙方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甲方,未書面通知甲方的,則由甲方自主安排租賃物。
第五條租賃的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租賃費用:
1、電梯進退場費及拆裝費:每臺計人民幣叁萬貳仟元整(32,000、00元),未含稅,以現金支付,乙方不需要甲方出具稅金發票,如乙方需要開具發票,則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稅率6、65%。該項費用包括安拆人員人工費、裝車費、吊車費、運輸費及報裝報檢費等。
2、電梯租金:每臺每月(含節假日)為人民幣玖仟元整(¥9,000、00元),未含稅,以現金支付,乙方不需甲方出具稅金發票,如乙方需要開具發票,則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稅率6、65%。租金從電梯自檢驗收合格且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算,不足一個月的租金按實際租用天數計算。
3、操作人員配置:
(1)人員配備:電梯司機根據乙方工作需要由乙方配備;
4、電梯地腳螺栓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二)付款方式:
電梯進退場及拆裝費于電梯安裝完畢,交乙方使用10天內一次性付清,電梯租金按月于次月10日內支付,逾期支付的每天按欠款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經出租方與承租方協商一致,承租方同意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內約定的款項:
租金存入該帳戶:
戶名:周海德
賬戶: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南寧青山路支行(南寧市以外請填寫:異地電匯費由承租方承擔)
以上帳號如有變更,以出租方簽字蓋章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約定:
(一)租賃期間,甲方如將電梯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須告知乙方。取得該電梯所有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責任,本合同繼續生效。
(二)租賃期間,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電梯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該電梯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責任,本合同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之日起繼續生效。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電梯進行拆裝、轉讓、變賣和抵押。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