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醫療服務合同起訴狀(精選3篇)
產檢醫療服務合同起訴狀 篇1
民事起訴狀
原告:_________________馬__________,女,2歲,住武功縣貞元鄉東川__________村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馬_____,男,37歲,住武功縣貞元鄉東川__________村,系原告之父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葛__________,女,35歲,住武功縣貞元鄉東川__________村,系原告之母
第一被告:_________________興平__________綜合醫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康__________,該院院長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興平市__________路
第二被告:_________________來__________,女,興平市__________保健院助產士,住興平西環路西豐村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判令第一被告賠償因其醫療侵權導致原告身體殘疾及精神損害而帶來的經濟損失,包括康復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陪護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以及后續康復治療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精神損害賠償金,共計32萬元。
二、判令第二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三、本案訴訟費、鑒定費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12月21日中午約12時半,原告母親葛__________因懷孕足月,當日不規律腹痛兩小時,來第一被告興平__________綜合醫院求診,經該院產科行產檢、B超等各項檢查,認為符合順產條件,遂安排住院待產。12月22日8時20分,醫生查房詢問“肚子痛不痛”,答“不痛”,又讓產婦到產床檢查,檢查后說“羊水偏多,需要人工破水”,破水后,又說“羊水污染了,快點生,小心胎兒吸入臟羊水,你先住進待產室,給你輸液,液體加點催產素,趕中午就能生。”液體輸入后,慢慢的肚子開始痛,開始疼痛還不太厲害,再加入了點催產素,直到疼的很厲害。到了中午12時,讓產婦在產床上躺著,護士讓產婦用勁,但產婦因疼的時間過長,沒有多少勁,一護士就在產婦腹部按壓,壓了一會還沒生,再沒有其他辦法。此時正是下班吃飯時間,沒有醫生值班,情況又非常緊急,聽到一聲“趕快叫主任”,護士就急忙出去找人,產房只留下第二被告一人。時間在一分鐘一分鐘過去,主任還沒有趕來,在束手無策的情況下,第二被告用力硬把孩子拽出來。此時主任才來到現場,一看孩子已經出生,她就走了。護士說孩子生的時間過長,要到四樓兒科吸氧、掛吊瓶,就立即轉到兒科。掛了兩天吊瓶,說孩子沒事了。到了23日下午3時,給孩子胳膊打預防針,打完后發現孩子一個胳膊不動,一看事態嚴重,院長也看了孩子,就安排拍片、會診,排除了骨折和打針原因,最后確診為“臂叢神經損傷”。原告家長要求第一被告把孩子轉往西安大醫院住院,盡早正規系統治療,爭取短期恢復,不留后遺癥,但第一被告不同意,說西安花費太大,要求繼續在他們醫院住院,他們去請西安專家制定方案,根據西安專家的指導,治療效果是一樣的。于是第一被告聯系了西安交大二附院黃紹平醫生,按照西安醫生的醫囑,進行治療和康復訓練,定期去西安復查。第一被告在事件發生后,給原告及家長專門安排病房一間,購買了一臺治療儀,原告一直在第一被告醫院住院至今。原告目前左臂仍無法抬起,并影響到手功能,造成身體殘疾的后果。
第一被告聘用不具有執業資格的第二被告來__________作為接生員,嚴重違反衛生管理法律強行性規范,具有明顯過錯;在生產前未與產婦簽署知情同意書,沒有告知可能出現的后果,侵害了產婦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且接生員在接生過程中違反操作規范,手法粗暴,直接導致原告臂叢神經損傷;當生產遇到困難時,院方沒有應急預案和采取適當措施,具有資質的醫師不在場,上級醫師找不到,接生員手忙腳亂,違規操作,終于導致悲劇的發生;事件發生后,第一被告遲遲不給原告家長復印病歷,而是拖延時間篡改原始病歷,在幾天后復印的病歷已是改頭換面的一份虛假病歷。第一被告必須對自己嚴重的侵權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由于第二被告不具有執業資質而實施接生活動,構成非法行醫,因其錯誤和魯莽的接生行為直接導致原告臂叢神經損傷,給年僅兩歲的原告帶來終生的傷害和痛苦,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應向原告承擔賠償責任。
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請求人民法院為原告主持正義,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法作出判決。
此致
興平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產檢醫療服務合同起訴狀 篇2
甲方(平臺方):
乙方(醫療機構):
為貫徹衛生部“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精神,宣傳規范醫療服務,創建和諧醫療環境,讓老百姓了解醫院,正確選擇規范的醫院。甲方充分利用網站(網址:)的網絡信息平臺,本著“為醫院輸送病人、給病人介紹專家”的服務宗旨和知名醫療機構合作,開展特色醫療信息服務,介紹合作醫療機構的重點科室和知名專家,為醫院輸送各種疑難雜癥病人。就此項目的合作,雙方本著誠信、優質服務、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特色醫療信息服務
二、合作時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個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本合作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誠信服務,患者至上。
2.在中國醫院信息網、《名醫在線》、《中國醫院管理雜志》等媒體免費發布與甲方合作的重點科室和知名專家信息。
3.免費為乙方建立醫院網站。
4.免費為合作科室的'知名專家建立個人網站。
5.做好網站推廣計劃和網絡營銷。
6.免費為乙方導醫,介紹病人到乙方就醫。
7.甲方會員到乙方就醫,不收乙方介紹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本合作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誠信服務,患者至上。
2.無償提供甲方會員就診的專用診室,診室門口安裝“中國醫院信息網站會員就診部”銅牌,方便甲方會員就醫。
3.負責甲方會員就診登記,門診管理等工作。
4.無償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專家信息,保證信息的真實性。
5.甲方介紹病人到乙方就醫,乙方按相關收費標準收費。
6.甲方會員到乙方就醫,乙方按特需門診服務的收費標準收取專家門診掛號費,藥費、檢查費等收費標準不變。
7.為甲方會員服務,保證服務質量,不亂開藥,不收紅包。
8.每年承擔¥元的網絡信息維護費,于每一服務年度開始之前向甲方支付。
五、其它
1.雙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項合作業務的服務工作。
2.協議期滿,雙方視此項業務的開展情況,續簽或另行協商。
3.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協議中未及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經辦人:
聯系電話:
乙方(蓋章):
經辦人:
聯系電話: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檢醫療服務合同起訴狀 篇3
醫療服務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資質證書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資質證書號碼:
為充分發揮 醫院衛生資源優勢,確保乙方員工診療、搶救及時有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確定甲方為醫療掛靠單位,甲方為乙方人員的門診、住院、緊急救治和體檢等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人員到甲方就診,可根據需要選擇在普通門診、專家門診就診,或致電預約特需門診和住院治療。專家門診(特需門診)掛號處電話 。
三、乙方人員若需要緊急搶救,可直接撥打甲方電話 ;甲方急診科接電話后按 市120急救規定派出人員及救護車進行急診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況應與致電人聯系),急診出車費用按規定收費標準執行。無生命危險的傷員,乙方自送時,應與甲方急診科聯系,便于做好急救的準備。
四、為了傷員能得到及時、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派專家給有關人員傳授常規的急救常識,授課勞務費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時安排好救護車的進出路線。
五、甲方在診療中應堅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執行 省物價局和 省衛生廳共同定制的醫療服務價格標準,協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醫療費用開支,并提供相應的資料以共報銷。
六、費用結算方式。雙方以人民幣形式結算。乙方每發生一例醫療費用(門診/住院)即以現付的形式結清。
七、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