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勞動聘用合同(通用3篇)
成都市勞動聘用合同 篇1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3、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
5、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規定執行。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成都市勞動聘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 市 縣(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周期(周、月、季或年)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后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事先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可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違法解除和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雙方協商簽訂的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 2、保密協議。 3、崗位協議。 4、其他協議。
第二十三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并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與職工簽訂違背職工意愿的勞動合同。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確定簽訂勞動合同后,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試用期長短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確定。其中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四、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規定程序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雙方可以選擇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五、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合同中約定,也可在本合同書后附頁說明,并雙方簽章認可。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六、建筑、餐飲、旅游等行業根據行業特點,可就報酬支付方式、工作時間等方面內容對本文本依法進行修改補充后使用。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涂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應由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成都市勞動聘用合同 篇3
高新區(包括高新西區)報建流程 一:建設地點在高新區(包括高新西區)的建設工程合同備案:
1、市政工程合同備案8樓 規劃建設局城建處窗口辦理;建筑工程合同備案在3樓窗口辦理。
2、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原件各5份)、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原件1份)。
3、填寫《合同備案辦理登記表》、《民工工資支付行為日常監督小組》一覽表,如不使用勞務企業,需填寫不使用勞務企業《承諾書》。《合同備案登記表》只需要在規劃局城建處填寫登記,《民工工資支付行為日常監督監督小組》一覽表和不適用勞務企業《承諾書》。
4、高新區的項目需先辦理總承包企業施工合同備案,招標人方可憑備案合同辦理該標段工程的中標備案收訖。
二:建設地點在高新區(含高新西區)的建設工程質檢備案:
1、在高新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領取《質量監督備案表》,加蓋建設單位企業鮮章;
2、提供加蓋建設單位鮮章的《見證取樣授權書》
3、提供該項目標段的《中標備案收訖通知書》(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的)
4、如是建筑工程還需提供《氡氣檢測報告》
5、提供該項目標段的《成都市市政基礎工程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成都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報告》
6、資料齊全,在高新區管委會3樓政務中心施工許可窗口,當天辦理。
三:建設地點在高新區(含高新西區)的建設工程安檢備案:
1、在高新區管委會3樓安監站窗口領取《成都市高新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備案表》、《成都市高新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件現場勘驗表》、《成都市高新區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4份,加蓋鮮章;
2、項目經理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證(原件)
3、安全工程師、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證(原件)
4、安全工程師、安全員任命書(原件)
5、該項目標段的《中標備案收訖通知書》
6、該項目標段的實時性《施工組織設計》(包含施工組織平面)
7、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 (驗原件收復印件)
8、資料齊全,在高新區管委會3樓政務中心安監站窗口辦理,待審查現場通過,發放帶有安檢編號的'《成都市高新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備案表》。
四:建設地點在高新區(含高新西區)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辦理:
1、在高新區管委會3樓施工許可證窗口領取《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用地許可證
3、建設單位規劃許可證
4、報建費繳費憑證
5、中標通知書及招標備案收訖憑證
6、監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7、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8、建設單位資信證明
9、高新區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增收資料(包括《農民工工資委托代發協議》、《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開立證明》、《勞務企業信用評價登記表》、《勞務企業項目管理人員信用評價登記表》、《工程保證擔保函(正本)》、《工程保證擔保合同(正本)》)
10、民工工資支付保證書監管協議、擔保書或保函 (民工工資擔保由高新區政府指定的 擔保協會 聯合擔保)
11、建設單位預付工程款的銀行進賬單復印件
12、已通過安監站審核的安全生產條件現場勘驗表 復印件 五:成都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啟用信用系統的辦理
在辦理項目實名信用管理登記前,相關主體單位須完成企業信用登記,企業信息錄入民工權益保障網絡平臺。
1、成都市建設工程項目實名信用管理登記表一份(需打印生成并加蓋本企業鮮章)。
2、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提交: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在建工程項目需提交)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交:中標通知書、安監備案表、施工許可證(在建工程項目需提交)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
份。
勞務企業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實名登記表加蓋總承包企業鮮章。
如項目主體單位能同時到場辦理,需提交:登記表(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總承包、勞務企業各一份)、中標通知書一份、施工許可證(在建工程項目需提交)復印件一份,各方主體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開立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資料(如需當日在建設管理部門受理窗口開立工資專戶):
①營業執照正、副本(需年檢合格)復印件各一份;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需年檢合格)復印件各一份; ③地稅及國稅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各一份 ;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委托書一份,授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⑤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⑥單位介紹信一份。
六:實名信用管理的辦理(專戶的開立和代發協議辦理流程)
施工(總)承包企業必須提前到市建委三樓窗口辦理主體卡,取得“成都市建
筑農民工權益保障網絡管理平臺”[以下簡稱:權益保障網絡平臺(公司版)用戶名和初始密碼。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請登錄“權益保障平臺”最新資料區下載《成都市建設工程項目實名信用管理登記表》。
2、請攜帶打印生成的登記表(表格電子版需同時提交)及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中標備案表、安監備案表、(在建工程另需提供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提交項目所在地建設局建管科(辦),五城區項目請直接到市建委三樓“實名信用管理窗口”辦理。
3、窗口受理后,當場發放“成都市建設領域實行實名信用管理通知書”及“實名管理項目卡”,并對企業經辦(信用管理)人員進行系統操作培訓。
4、企業經辦人員憑通知書的登錄名及初始密碼登錄“權益保障網絡平臺”(項目版)補充錄入項目相關信息后,網絡打印具有全市統一編碼的《成都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辦理申請表》(一份)、《成都市建設領域工程項目賬戶管理協議》(二份)及《成都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委托代發協議》(三份),加蓋企業鮮章后,到專戶銀行開立“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并獲取具有全市統一編碼的《成都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開立通知書》。待建設單位將一個月民工工資最低撥付金額劃入施工(總)承包企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后”,攜到賬憑證復印件、《成都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開立通知書》、建設單位的《成都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開立證明》(加蓋建設單位及建設單位專戶銀行鮮章),到專戶銀行領取《成都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開立證明》,專戶銀行在《成都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委托代發